
鼓楼区基层司法行政业务工作考核标准(试行)满分150分.doc
7页1鼓楼区基层司法行政业务工作考核标准(试行) 满分 150 分 总得分:测 评 内 容 测 评 指 标 分 值 评 分 标 准 得分1、司法所由 5 名(含)以上工作人员(包括社区矫正专职社工和专职调解员等)组成;各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至少配备三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司法所工作人员法律大专文化程度的占一半以上,司法所长必须具有大专以上法律专业学历,未取得法律专科以上学历的,要在任职 3 年内完成法律专科的学习2专职调解员每少一名扣 0.5 分未专职专用视同未配备法律大专文化程度未超过 50%的,扣 1 分司法所长未取得大专以上法律专业学历或未按规定时限完成学习的不得分2、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会议、培训,司法所长每年由设区市司法局集中培训一次;司法所其他工作人员每年由县(市、区)司法局集中培训 1 次新录用的司法所工作人员必须岗前培训2 无故不参加上级组织的会议、培训的每人每次扣 0.5 分3、司法所工作人员人手配备电脑,按要求分别内外网专用;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各业务工作软件运作 2每少配一台扣 0.5 分,未按要求分别内外网专用每少一项扣0.5 分每一种工作软件每所至少有 2 人熟练运用,少 1 人扣0.5 分。
随机抽查工作人员,现场考察熟练掌握程度,不熟悉相关操作,每项扣 0.2 分扣完为止4、按照《福建省司法所建设标准》规定,在大门上方悬挂司法行政微和“中国司法”标牌,在会议室正面居中悬挂司法行政微,在人民调解室正面居中悬挂人民调解标识司法所内外环境容貌整洁,绿化美化2未按要求悬挂标识的扣 0.5 分,大门上方悬挂其他标牌标识的,扣 0.5 分;外观标牌标识未保持整洁有污迹及墙面、字体脱落不整齐有序的,扣 0.5 分;应绿化美化未绿化美化的,扣 0.5分5、司法所办公及业务用房功能设置规范 2内务制度公示按照福建省司法厅有关通知执行,每少一项扣0.1 分,直至不得分功能室每少一项或设置悬挂不规范扣 0.2分,直至不得分,功能室重合的酌情扣分规范化司法所建设 15 分6、积极争取所在街镇党委政府支持:a、街镇有研究司法所工作;b、司法所社工享受与街镇其他同等岗位临聘人员相同的福利待遇;c、司法所面积不少于 120㎡;d、街镇财政每年安排经费给司法所 5a、提供会议记录,未提供扣 1 分b、提供财政所发放名册,未提供扣 1 分c、少于 120㎡扣 1 分d、在合理使用区局下拨经费的基础上使用街镇提供的经费,按街镇经费投入数额排名,第一名得 2 分,后退一名扣 0.1 分,未安排经费的扣 2 分 21、根据区司法局指派对拟适用社区矫正人员的被告人或罪犯开展调查评估工作 1 不规范一次扣 0.5 分;2、规范开展社区矫正人员接收衔接工作 1 以日常考核评分3、组织入矫宣告、确定矫正小组、制定矫正方案、建立工作档案 2 以日常考核评分4、加强日常监管,做好报告、走访、请销假、禁止令执行、居住地变更等工作 4 以日常考核评分5、组织开展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心理 3 提供信息简报和影像资料。
未提供开展心理材料的扣一分6、落实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分类管理和考核奖惩 1 以日常考核评分7、对解除矫正人员作出书面鉴定,提出安置帮教建议,组织解矫宣告并与安置帮教部门做好对接 1 以日常考核评分8、社区矫正人员平台信息录入、传输及时准确 3 矫正人员信息录入完整率未达 100%,每少 1 人次的,扣 0.3 分9、按时上报报表、信息、汇报、总结 1 未按时上报司法部月、季报表的,一次扣 0.5 分10、规范排查分析,做到每月自查、法定节日必查、敏感时段和重要时期严查,及时掌握社区矫正人员动态 1 提供相关记录11、建立社区矫正人员重点人员花名册,制定重点管理措施 1未建立花名册扣 0.5 分,没有重点管理措施的,扣 0.5 分,司法所所长或助理员不了解重点人员基本情况的,扣 1 分,扣完为止12、司法所每周要召开社区矫正工作例会,主要研究分析管辖内的社区矫正人员特别是重点人员的管控情况,重大情况要及时研究、处置,做到早发现、早处置,要形成会议记录,遇到重大事件应召开专题分析会并做会议记录按时召开季度评议会,做好会议记录2 提供会议记录少一次扣 0.5 分,扣完为止社区矫正工作25 分13、按照省市区有关文件规定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定位监控并做好记录 3被区局通报问题一人次扣 0.1 分,被市局通报一人次扣 0.3 分,扣完为止314、开展有就业意向的社矫人员职业培训、就业指导以及为生活困难符合条件的社区矫正人员办理低保,协调有关部门为未成年人员就学提供帮助1 有未就学情况不得分,帮困辅助工作须举例说明1、成立街道(镇)安置帮教领导小组。
每年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有会议记录 1 没成立的文件该项不得分,未召开会议扣 0.5 分2、完成安置帮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率、安置率分别达到 95%、90%以上,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 3%以内 1.5 每项指标未达标扣 0.5 分3、设立过渡性安置基地,有实际安置社区矫正对象或安置帮教对象当年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总数 30%以上得到就业技能培训3未设立扣 1.5 分,需提供《福建省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就业实体认定书》 ;未实际安置扣 1 分,需提供劳动合同未达 30%扣0.5 分,提供培训人员花名册,未培训的需说明原因4、每日登陆 “全国(司法部)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 和全省安置帮教信息系统,及时核实系统中的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并将情况反馈给监所,及时查看预释解人员信息1 以日常考核评分5、运行全省安置帮教信息系统,按要求开展排查走访专项活动和信息核查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安置帮教人员信息录入及时完整,录入率 100%3.5以全省安置帮教信息系统中“待核实”和“待衔接”人员数据为准:按时核实上级分配的待核实人员,每月被市局通报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每次扣 0.5 分;按时衔接待衔接人员,每月被市局通报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每次扣 0.5 分6、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出监所无缝衔接工作和排查衔接工作 6需提供出监所衔接单,当年出监所人员无故未衔接一人每次扣0.5 分。
每月被市局通报衔接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每次扣0..5 分7、每月上报安置帮教月综述、出监所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工作月报表 1 未上报每项每次扣 0.5 分8、落实帮教小组和帮教责任人,每个帮教对象都有 2 名以上帮教小组成员,并指定其中 1 名为责任人 1刑释解教人员中有 1 人未落实帮教小组和责任人的,扣 0.1 分,扣完为止安置帮教工作 20 分9、根据监所综合评价,确定重点帮教和一般帮教对象,并对重点帮教对象实施重点管理 1提供花名册,未按重点帮教对象与一般帮教对象进行分类帮教的,不得分;对重点帮教对象未列入重点管理的,每少列管 14人扣 0.1 分,扣完为止10、建立安置帮教对象档案,1 人 1 档,建档率 100% 1 建档率未达 100%的,每少一人扣 0.1 分;档案资料不健全,每卷扣 0.1 分,扣完为止1、建立和完善街镇、社区调解组织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并上报街镇、社区调委会成员名单 ,每个社区有一名首席调解员 1街镇、社区未建人民调解组织及人民调解员花名册的,扣 0.5分;社区未配备首席调解员的,扣 0.5 分2、街镇、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达到“六统一” (标牌、标识、印章、程序、制度、文书) ,调解程序内容合法、制度落实,规范工作流程,做好调解案件登记,规范制作调解卷宗等台账资料。
3 “六统一”缺一项扣 1 分未按要求做好调解案件登记等台帐资料的,每项扣 2 分3、落实上级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定期和重点时段开展民间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及时上报排查信息和总结,落实稳控措施做到小纠纷不出村(居) ,重大、复杂纠纷不出乡镇(街道) 辖区内排查出来的民间纠纷调解率达 100%调解成功率达 95%以上,“四无”村居(社区)达到 70%以上3对上级部署不落实、未及时上报排查信息和总结的,扣 1 分;重大、复杂案件未及时向上级及有关部门汇报,造成不良后果的,扣 1 分;辖区内排查出来的民间纠纷调解率达不到 100%的、调解成功率达不到 95%以上的、“四无”村居(社区)达不到 70%以上的,扣 1 分4、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和管理,积极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对街镇、社区调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为每个调解组织订阅《人民调解》杂志2 全年人民调解员培训少于 2 次的,扣 1 分;未订阅《人民调解》杂志的,扣 1 分5、妥善安排专职人民调解员各项活动,及时报送“调解员进社区工作情况报告” 每月按时上报调解统计报表和调解卷宗每季度上报两篇符合要求的调解案例(详见鼓司[2012]38 号)5以日常考核评分。
每月上报不及时,扣 1 分; 调 解 卷 宗 不 规 范的 , 每处扣 0.5 分,共 2 分;每 季 度 未 完 成 调 解 案 例 的 , 扣 0.5分 , 共 2 分 人民调解工作 20 分6、 ,按规定做好“人民调解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工作 业 务 数 据信 息 真 实 、 准 确 、 全 面 、 及 时 5未按要求实 时 录 入 工 作 数 据 和 信 息 的 , 扣 2分 ; 数据不真实、不准确的、不全面的、不及时的,扣 3 分57、开展公调对接,会同公安派出所定期分析对接工作情况,共同研究解决具体问题 1未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的,扣 0.5 分;未开展公调对接的扣 0.5分1、街镇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 1 无工作计划的不得分2、健全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 2未建立和及时调整工作机构的,扣 0.5 分;未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扣 0.5 分3、强化“六五”普法队伍建设,落实普法经费 2未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六五”普法队伍的,扣 1 分;街镇按照辖区总人口,以人年均不少于 0.5 元的标准,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未落实年度普法经费的,扣 1 分。
4、建立健全考核检查奖惩机制 1 未建立考核机制的,不得分5、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强化重点内容重点对象学法在各种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和上级结合中心工作规定的时段,组织开展好集中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10结合“六五”普法中期督导、本年度福州市县(市、区)法制宣传绩效考评迎检工作各街镇报送软件材料情况评分,进机关、进社区等各项活动材料缺一项扣 1 分6、街镇建立法律顾问或法律咨询制度等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各项制度,实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3 缺一项扣 1 分7、街镇针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各种专项治理活动 3 按各种专项治理活动开展情况评分8、扎实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基层民主法治社区创建面达到80%以上,顺利完成福州市第二批“民主法治社区”申报验收工作 2 按基层民主法治社区创建面及所推荐社区被命名情况评分9、街镇、社区中心位置有标志性的法制宣传橱窗(法制宣传栏) ,并定期更换内容;街镇设立法制站、法律图书角 3未设立宣传栏扣 1 分,未定期更新扣 1 分;街镇未设立法制站、法律图书角的扣 1 分10、每季度完成 3 篇市级媒体报道:《福州日报》 、 《福州晚报》 、福州电视台、福州人民广播电台、福州新闻网、福州政法网、福州普法网等。
3 少一篇扣 0.3 分,扣完为止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35 分11、每年完成 3 篇省级媒体报道:《福建日报》 (含其子报) 、 《法制今报》 、福建电视台、福建教育电视台、福建人民广播电台、福 3 少一篇扣 1 分6建普法网、东南网、福建省司法厅网站等12、及时更新街镇及社区“普法依法治理”专栏内容 2 根据通报排名情况评分1、法律援助站牌子和法律援助站工作流程有上墙 1 未按规定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