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改委制度样式.doc
7页发改委制度样式湖南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及业务用房项B审批制度一、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投资处二、 责任人投资处实行处长负责下的岗位责任制,处长主持全面工作,对本 处室工作负全而责任,处内其他同志按岗位分工,分别承担各自的工 作任务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项目审批责任人为处长、分管副处长、承 办人承办人设立A、B角,主办人A角,协办人B角,当A角不能 承担工作任务时由B角承担三、 审批依据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120号)、国务 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 64 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 馆所项目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湘政办发[2007165号)、《湖南省行 政程序规定》等四、 审批权限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要求,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对以 下党政机关办用房及业务用房项耳进行审批或初审:1、省级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由省发改委上报国家发改委, 市国家发改委核报国务院审批2、 省直厅(局)行政、事业单位和市州、县市区党委、人大、 政府、政协和审判、检察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由省发改 委核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3、 省直厅(局)直属事业单位、派出机构和直属机构办公楼等 楼堂馆所建设项目,由相应行业主管部门报省发改委审批省属自收 自支事业单位的办公楼建设项目,由省发改委审批五、 申报条件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2、 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利 用总体规划;3、 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4、 地区布局合理;5、 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了资源;6、 生态环境和口然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7、 未对公众利益,特别是项目建设地的公众利益产工重大不理影 响六、 申请材料按照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精神,以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于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项目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湘政办发[2007J65号)规定,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项目须 履行项冃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基本建设程序项目建议书项目单位按照项目审批权限,向发展改革部门申报项目建议书 项目单位要依法选择有T程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项目建议书,申 报项目建议书时,要说明建设理由、拟建规模测算依据、单位造价、 装修水平等情况同时,附送以下文件:1、 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须出具财政部门的资金审核意见;2、 同级编制部门对人员编制的确认证明;3、 现有办公楼状况及人均使用面积,是危房的要附送上级危房鉴 定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书;4、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批准后,项目单位要依法选择具有相应工程咨询资质 的中介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发展改革部门审批,并应附送以 下文件:1、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分级权限规定出具的城市规划选址审 查意见;2、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按分级权限规定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3、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分级权限规定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发展改革部门在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前,须由符合资质要求的咨询中 介机构进行评估论证,或组织专家进行评议行政中心搬迁项目,要 逐步实行公示制度,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七、办理程序和时限(-)项冃单位或项冃主管部门、市州发展改革部门提出项冃审 批申请,报送省发展和改革委办公室登记,呈报分管副主任批示后转 送投资处承办二)承办人在确认项目单位事情材料齐全后签收上报材料部齐 全或者不符合有关要求的,应在收到项目申请吋或者自收到项目申请 之日起5个工作H内一次性告知项目单位进行补正对于项目单位提 供材料齐全的,当场作出受理决定三) 承办人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必要吋进行现场核实 需要征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的,明确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 的内容、形式和回复期限(7个工作H内)。
四) 对影响深、牵涉面广、投资额较大的项目,在收到材料齐备后 4个工作H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进行评估论证所 需咨询评估时间通知中请人(不计入规定时限)接受委托的工程咨 询机构按项目审批机关规定吋间提出评估报告并对评估结果承担责 任项目申请单位应配合工程咨询机构做好调查、材料收集、会议召 开等工作对于特别重大的项目,实行专家评议制度五)对可能会对公众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项目,采取适当方式征求公众意见,特别要告知利害关系人,并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陈 述意见六) 按照审批权限,属于国家审批或者需报省人民政府审批的项目, 应当在自收到项目申请之H起20个内组织审查符合条件的上报国 家或者省人民政府七) 项目申报单位根据专家论证或评议意见、公众意见等对项目建 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修改完善并提交省发改委投资处后10个工作 13内,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有关政策,由处内承办人草拟批复文件初 稿八) 分管副处长、处长分别签署意见后,转送相关处室会签,办公 室核稿,报送分管副主任签发后,制作省发改委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 或业务用房的正式审批文件,同吋抄送有关部门,并在省发改委网站 上信息公开其中,由省政府审批的项目,项目建议书经省发改委初 审后,将审核意见上报省政府,省政府同意后,由省发改委下达项目 建议书批复文件。
九) 投资处受理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或业务用房项目建设的项目建 议书审批自受理申请起15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同级政府审批时 间),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自受理申请之13起20个工作H内办结(不 含咨询评估、专家评议以及追求公众意见的时间)在规定的丁作日 内不能完成审批的,经分管委领导批准,可以延期,但最长不得超过 10个工作并及吋将延期理由告知项目申请单位对不符合条件 的项冃,在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告知中请单位,并说明不予批准的 理由八、监督检查(-)建立完善处务会制度,处内根据分工,每个办事环节经办人都要签名,处内全程记录办理过程并归档保存二) 处室内部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的自检自查三) 委机关有监督检查职能的部门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四) 通过公开公示的形式接受社会监督五) 接受人大、政协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六) 省纪委监察厅派驻机构对本制度的执行进行全面监督检查九、责任追究(-)过错责任内容行政审批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有下列情形Z—的,必须追究责任:1、 对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不予受理的2、 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准予批准或者超越法定职权批准的3、 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决定的。
4、 不按法定期限办理的5、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6、利用职务Z便,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的7、 私自泄露申请单位有关应予保密的项目信息的8、 有其它过错行为的二) 责任主体认定行政审批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故意违规、违法办理或者因过失造成严 重后果的,按下列条款确定责任:1、 承办人故意违规、违法的,由承办人承担责任2、 两人以上共同行使职权造成过错的,主办人承担主要责任,协办 人承担次要责任,共同主办共同承担全部责任3、 处内集体讨论决定的行为出现过错的,处长为责任人4、 行政行为经有关领导批准出现过错的,追究批准人的领导责任三) 追究形式1、 处以下(含处级)有关责任人违反本规定,情节较轻的,由委机 关纪检监察机构责令改正,进行诫勉谈话或给了通报批评;情节较重 的,依法给予相应处分,并调离现有工作岗位,一年内不得从事与该 岗位性质和同或相近的工作2、 副厅级以上有关责任人违反木制度的,依据有关规定处理3、上述责任人违反制度规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