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值班工作规范.docx
4页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值班工作规范一、 值班工作职责(一) 负责与省厅、市委、市政府值班室保持通联,随时掌握和报告重大情况和动态,及时向局带班领导、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汇报,视情况向上级报送紧急重要事项;(二) 负责与基层各单位保持通联,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及时准确传递信息;(三) 负责接收省厅、市委、市政府和我市其它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群众通过值班、等途径的来文、来电等;(四) 负责公务接洽和接待来访人员;(五) 负责协助局带班领导及时有效处理紧急重大任务;(六) 负责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二、 值班工作要求局值班室实行主、副值班员双人值班制度,值班员全时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值班响铃3声内接听,确保通联畅通一) 熟悉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和运作程序,迅速、准确、稳妥、高效、保密处理各类来文、来电、来信和领导指示批示;(二) 按规定要求履行值班职责,交接班人员准时交接值班日志和已办、待办、未办完事项,并由主值班员签字交接;(三) 认真接听,重要事项及时向带班领导请示,按照带班领导指示批示处理,内容、领导指示批示、处理过程和结果详细准确记录在值班日志上;(四) 热情接待来访人员,问清身份、问明来意,妥善处理。
针对不同身份和来访内容,分别请示带班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处室,作出相应处理;(五) 值班期间不得缺岗、脱岗、离岗,不得带家属、小孩或其他亲戚朋友到值班室陪同值班,不得利用值班设备办私事,不得上网看电影、打游戏、玩股票等,不得随意占用值班、,不得从事其他与值班无关的事情;(六) 严格遵守值班保密制度,不得在里谈论涉密事项,不得随意向无关人员透露领导家庭住址、号码,不得在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向无关人员泄漏、传播突发事件内容,严防失泄密问题发生;(七) 特殊时期(汛期、抗灾抢险等灾害)值班人员,必须密切关注汛情(灾情),掌握汛情(灾情)动态,接收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汛情(灾情)通报,及时向带班领导、局领导请示报告,并准确传达带班领导、局领导的值班应急指令;(八) 保持值班室卫生整洁、值班秩序正规三、值班工作流程(一)接到OA系统传送的文件后,对一般性文件,及时上传局办公系统,由办公室主任提出拟办意见,并根据拟办意见处理;对紧急重要文件,及时向带班领导请示报告,并按要求处理;(二) 接到后,对投诉、举报等情况,要求其向局数管中心()反映;对会议通知,及时登记会议名称、时间、地点、内容、参会人员、要求及来电单位、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详情,根据会议轻重缓急程度第一时间处理;(三) 接到紧急会议通知后,第一时间向带班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经请示后通知局领导(业务处室)参会和准备会议材料;(四) 值班期间发生或发现的重要情况、敏感信息及时报告或报送。
紧急信息报送范围:根据市委办公厅界定的范畴,包括紧急突发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重大事项(领导干部外出报备、重要人士来保、治丧等事宜)及其它事项紧急信息报送时限: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的值班室第一时间向局值班室、带班领导、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报告相关信息局值班员经请示相关领导同意后,向省住建厅、市委值班室或市政府值班室报告相关信息,报送时间最迟不得超过事故或事件发生后2小时(特别重大紧急突发事件要1小时内上报)紧急信息报送渠道:可通过、短信、、电子邮件、网络通信工具等多种渠道为争取时间,可先采取口头报告的形式,之后再报送核实准确的文字材料四、值班工作安排局值班工作由局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所有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遇有特殊情况,事先向主管领导或处室负责人请假,并进行内部调整,同时将调班情况向带班领导和办公室报备五、值班工作纪律局成立由机关纪委、办公室相关人员组成的检查小组,对值班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检查,凡是值班期间发现缺岗、脱岗、离岗行为的,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岗到位的,不严格交接班制度的,从事与值班工作无关事情的,失职渎职造成重大事故的,不遵守保密规定造成社会恐慌的,严肃追责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