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模板).docx
9页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甲方:建筑有限公司**分公司乙方:机打分包单位名称(与分包企业公章一致)为了确保施工现场施工生产用电安全,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杜绝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国家《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行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标准的相关规定,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和工程特点,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制定本协议(服从施工承包合同文本中的相应条款)具体内容如下: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以建设单位在政府备案工程名称为准)2.工程地点: 3.分包范围: 4.工程工期自一年一月—日至一年—月—日第二条安全目标和安全管理承诺一、安全生产目标1.杜绝重伤、死亡及以上级别的人身伤害事故,轻伤事故频率低于3%2.杜绝机械设备、消防、交通事故;3.杜绝职业病事故;4.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5.不发生环境污染或水土流失事件;6.不发生劳资纠纷、卫生防疫、治安保卫、市政设施损毁(燃气、电力、通讯、供排水管线、道路)等涉及社会民生的负面舆情、行政处罚事件;7.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核达到口合格口优良;8.创建陕西省(市)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样板工程(无创优要求,此条删除)。
二、安全管理承诺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有关规定,同时严格遵守地方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的强制要求;2.建立健全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安全用电管理责任,严格执行用电安全作业规程;3.保证安全用电的资金投入,有效实施于施工用电安全设施设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培训教育等有关事项;4.临时用电工程采用的设施设备(包括配电箱、电缆、接地、变压器、电气开关、漏电保护等电气配电装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质量要求,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5.为电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电气作业安全防护用品;6.及时、如实报告施工用电的事故事件7.严格遵守甲、乙双方签订的本协议;第三条甲方权责1.贯彻落实国家、行业以及工程所在地政府有关建设工程临时用电的法规、标准负责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并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制度2.负责施工现场临电方案的设计、编制、审批、实施、验收工作,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必须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负责向乙方进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且完善交底手续。
3.配备满足施工要求的、持有操作资格证的专职电工,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管理指导4.审核审批乙方编制的作业区域临时用电专项方案,审查乙方临时用电申请,督促乙方落实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5.负责提供施工电源,并将施工电源配送到符合安全标准的二级配电箱,并对乙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6.有权按照临时用电的有关标准对乙方的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检查有权要求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退场,并有权依据有关法规和管理制度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7.建立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对乙方专职电工操作资格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未经用电安全教育培训或考核不合格及无有效操作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8.定期组织临电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属于乙方的隐患下达整改通知单,督促乙方完成整改事项,并在整改反馈单上签署意见对乙方施工区域、用电行为进行日常监督,纠正违章用电行为第四条乙方权责1.贯彻落实国家、行业以及工程所在地政府有关建设工程临时用电的法规、标准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2.三级配电箱及其以下的电力设备、设施乙方自行配备,但必须符合相关安全标准,且必须经甲方验收通过后方可使用。
3.乙方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方案,报甲方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配电系统必须采用TN-S系统,实行分级配电各级配电箱、开关箱的箱体安装和内部电气元件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元件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要求,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并在电箱正面门内绘有接线图4.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应按甲方管理要求统一涂色、编号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固定式配电箱应设防护棚5.临时用电配电线路按规范架设整齐,采用橡套绝缘电缆,不得采用塑胶软线,电缆线路必须按规定沿附着物敷设或采用埋地方式敷设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级专业检测机构认证7.机械设备配电必须符合“一机、一闸、一箱、一漏保二8.生活区所用照明灯具和用电器具选用必须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并按要求配备保护装置9.一般场所采用220伏电源照明的必须按规定布线和装设灯具,安装高度在2.5m以上,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特殊场所必须按国家标准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照明10.组织学习施工安全用电知识,落实施工安全用电管理各项制度。
11.足额配备满足施工要求的持有操作资格证的专职电工(至少一名)建立施工用电巡查制度,每日巡查并做好记录12.检修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电器设备和电力施工机具时,必须切断电源,拆除电气连接并悬挂警示标牌试车和调试时应确定操作程序和设立专人监护13.施工现场金属架构物(照明灯架、垂直运输设备、超高脚手架)和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保护装置14.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依据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采用n类、in类绝缘型的手持电动工具工具的绝缘状态、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无损,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或调换,维修和检查应由专业电工负责15.电源接驳须向甲方提供书面的用电申请设备设施需要增容时,必须重新办理用电申请手续16.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各种机电设备带病运行保证临时用电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17.执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操作人员进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避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误操作,确保安全用电18.对甲方提供的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有权向甲方提出整改要求,有权拒绝在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上拉接电源19.办公区、生活区、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热的快、电炉等大功率电器,一经发现加重处罚。
第五条施工现场奖罚规定按甲方《总包奖罚条例》执行(如甲乙方无合同,则《总包奖罚条例》作为本协议附件)第六条补充条款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1. (如无,则用通长斜线画满空行) 2. (如无,则用通长斜线画满空行) 3. (如无,则用通长斜线画满空行) 第七条协议说明1,乙方在竣工和退场时,必须到甲方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退场会签手续,甲方对乙方对本协议书的执行情况签署意见,乙方办理完会签手续后方可退场2.本协议与甲方根据现场情况制定的其他现场管理措施均视为双方合同/协议的补充部分,亦可作为现场安全管理措施独立有效执行3.甲乙双方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前提下,结合工程施工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以上条款内容进行补充但不得相悖,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5.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经甲乙双方验收办理完结算后失效甲方(盖章):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字):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