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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港油田“9.9”井喷事故调查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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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时间: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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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港油田“9.9”井喷事故调查报告2007年9月9日13时30分左右,大港油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二 钻井工程公司20508队承钻的大港油田公司西60—8井在起钻过程中 发生井喷失控着火事故,造成1人死亡,钻机及井场主要设备、设施 烧毁井喷失控2小时20分接到井喷失控事故报告后,中石油集 团公司副总经理廖永远立即组织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事故抢险处置和 调查工作9月9日下午,由中石油集团公司工程技术与市场部负责 人带队的专家组前往现场指挥抢险9月12日事故井现场清理完毕 9月10日,中石油集团公司派出的事故调查组进驻大港油田进行事 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现已基本查明事故经过、原因等情况现将 调查结果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钻井队及钻机基本情况20508钻井队2007年3月30日取得中油集团公司乙级资质证书现 有员工52人,其中:全民在册职工21人,市场化用工31人市场 化用工中,自招工20人,由易县宏远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和天津思谱 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派遣11人全队人员构成为:大专1人、 中专17人所有相关人员均取得了井控操作证、坐岗证等有效证件 事故发生时,钻井队当班人员9人:带班干部为工程技术员,司钻, 副司钻(由井架工替岗),井架工(由钻工替岗),内钳、外钳、场地 工各1人,大班司机、司助各1人。

      另外,井场有钻井技术服务公司 2人(泥浆工)、地质录井公司2人该队所用的钻机为南阳石油机械厂生产的ZJ20K橇装钻机,1998年 10月投入使用井喷事故经过简况1. 井喷事故经过2007年9月9日10:55,西60-8井定向钻进至井深1032m (垂深 1000.25m),准备起钻换钻头因在1005m和1025m分别见到两次气 测异常,已经钻开明II油层,按《大港油田钻井井控实施细则》的有 关要求,决定停钻循环,排除后效,然后再短起下钻15柱钻杆(2 个钻杆单根为1柱),求测油气上窜速度、检验泥浆密度能否平衡地 层压力至11:50,边循环边活动钻具55分钟(地质迟到时间23分钟 左右)循环中,全怪含量由11:15最高18.67%降至11:22零值o 11:54, 卸掉方钻杆,准备起钻,但发现液压大钳有问题,于是修理液压大钳; 同时,上提下放活动钻具(幅度为12.18米)直到12:17,用时23分 钟12:17开始起钻起钻前,环空和钻具内的泥浆总体积分别为 44.32m3、9.39m3o起钻过程中,每起出2柱钻杆向环空灌入一次泥 浆,共灌入泥浆约0.6m3o起到第11柱时,钻具上提力由420KN增 至441KN,司钻判断为井下抽吸,决定继续起钻作业。

      13:05,起完第12柱,钻头位置790.72米在上提钻具时出口槽有少 量泥浆流出,停止起钻时出口槽无泥浆流出在现场组织短起下钻作 业的工程技术员决定接方钻杆13:08,接上方钻杆其后倒泵房高 低压闸门,先后3次间断开泵循环,共循环6分钟,观察井口反应 其中:13:14开泵顶泥浆1分钟;13:15〜13:19上下活动钻具(幅度 5.24米);13:19〜13:22开泵顶泥浆3分钟;停泵2分钟后又开泵顶 泥浆2分钟13:26,负责坐岗的场地工发现出口槽有溢流,立即通 知司钻司钻发出关井信号,场地工打开4号平板阀,技术员、副司 钻下钻台准备向远程控制台跑去13:27,司钻开始上提方钻杆,当 钻杆接头被提出转盘面约0.3ni时,井口喷出泥浆并将司钻击倒(钻 台面积4X6m,司钻操作位置距井口中心1.5m),司钻刹把失手,游 动系统失控,游车、大钩、水龙头砸向转盘面,方钻杆连同钻具坠入 井内在钻台上的内、外钳工见状立即逃离钻台正在跑下梯子的工 程技术员及副司钻听到碰撞声后,立即返回钻台观察情况,发现司钻 倒地并将其救起,接着发现水龙头提环与大钩脱钩当试图快速提升 大钩,挂上水龙头,继续上提方钻杆时,因发现大绳有断股,未能实 施。

      由于喷势增大,工程技术员、司钻和副司钻撤离钻台副司钻、 工程技术员朝着位于井场东侧的远程控制台跑去,途中(13:30左右) 井口着火井口火焰在钻台下向四周散射,此时现场为西风且风力较 大,火焰被推向东侧,位于东侧方向的远程控制台被火焰包围;工程 技术员及副司钻未能跑到远程控制台关环形防喷器,最终导致井喷失 控着火生产班组员工逃生路线井架在着火3〜5分钟后倒向东侧(见 附图9)着火后,二层台上的井架工解照品爬上天车,沿着伸向井 架西北侧4号绷绳滑到地面落入火中丧生当地公安部门出具死亡报 告认定为烧死井喷后,钻头位置是803.51m,井内钻具组合为:d)241.3mm牙轮钻头 0.25m + 197mm 1.25o 弯马达 6.99m + 4)233mm 扶正器 1.81m + 411x4A10接头0.45m + 165mm无磁抗压缩钻杆9.12m + MWD短接 1.12m + 165mm 无磁钻铤 9.49m + 127mm 加重钻杆 181.81m + 127mm钻杆+方钻杆管理原因分析近年来,大港油田集团公司和大港油田公司虽然在制订和完善一系列 规章制度、签订安全环保责任状、加大安全监督检查和处罚工作力度、 加大井控装备投入、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和井控专项培训工作等方面做 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对井控安全管理工作是重视的。

      但是,面临 新的发展形势和生产需要,在处理安全与速度、安全与效益以及安全 与发展的关系方面表现出了一定的不足井喷事故损失本次事故经济损失认定,主要参照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 计标准》计算方法和评价指标,经核实大港集团公司和大港油田公司 上报的事故损失情况,确认"9. 9"井喷失控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合计 为224.17万元,其中:直接经济损失160.91万元,间接经济损失63.26 万元三、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依据中石油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 暂行规定》、《管理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试行)》,调查组建议 对“9.9”井喷失控事故进行通报,责成大港油田分公司、大港油田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井控第一责任人在集团公司专业会议上作检查同 时,针对“9. 9”井喷失控事故涉及到的有关单位和部门责任人,分 别提出责任追究处理和处分的建议如下:(一)大港油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 大港油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张宝增,作为井控管理和工 程技术管理的分管领导,对井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发生井喷事故负有 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警告处分2. 工程技术部主任熊腊生作为井控与工程技术主管部门领导,对该 起事故暴露出的员工井控意识不强,井控教育和落实井控技术措施不 到位等问题负管理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3. 第二钻井工程公司经理刘光木,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对该起事故暴露出的基层队伍建设薄弱、员工井控意识不强、落实井 控技术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大过处 分4. 第二钻井工程公司副经理兼总工程师马金山作为井控与工程技术 的主管领导,对该起事故暴露出的员工井控意识不强,井控教育和落 实井控技术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负主管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大过 处分5. 第二钻井工程公司安全副总监兼安全科科长炎IJ翔辉,作为20508 队安全联系点责任人,对该起事故暴露出的员工井控意识不强,井控 教育和落实井控技术措施等监督不到位问题负监督责任,建议给予行 政记过处分6. 第二钻井工程公司副总工程师兼生产技术科科长张克政,对该起 事故暴露出的员工井控意识不强,井控教育和落实井控技术措施不到 位等问题负管理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7. 第二钻井工程公司20508队队长(党支部书记)李斌,对该起事 故暴露出的员工井控意识不强,队伍管理、劳动组织、井控教育和落 实井控技术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撤职处 分,免去党支部书记职务8. 第二钻井工程公司20508队副队长(党支部副书记)马金锁,对 该起事故暴露出的员工井控意识不强,井控教育不到位等问题负重要 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免去党支部副书记职务。

      9. 第二钻井工程公司20508队副队长史炳强,对该起事故暴露出的 井控教育和落实井控技术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负直接领导责任,建议给 予行政撤职处分10. 第二钻井工程公司20508队技术员、当班值班干部李港,对该起 事故暴露出的井控意识不强,现场应急处置不当等问题负直接责任, 建议给予行政撤职处分二)大港油田分公司1. 油气开发事业部副经理徐滨,作为建设单位的钻井监管负责人, 对该起事故负有监管不到位的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警告处分2. 第五采油厂总地质师刘存林,作为西60-8井井位设计负责人,对 周边钻井过程中出现的复杂情况提示不周,对该起事故负有一定的技 术管理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警告处分3. 油气开发事业部驻西60-8井钻井监督张仲水,对现场履行监督职 责不到位负有直接责任,建议解除聘任合同同时,责成大港油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大港油田公司对事故进一步 调查分析,对其他负有领导责任、管理责任及操作责任的有关人员给 予相应的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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