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全面落实“放管服”政策措施的自查报告.doc
8页关于全面落实关于全面落实““放管服放管服”” 政策措施的自查报告政策措施的自查报告根据《关于开展“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省政府“放管服”工作具体要求,为进一步推进 xxx 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向纵深发展,xxx 及时组织编办、工商局、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委等单位参加的会议,认真对照督查重点,对 2013 年以来“放管服”改革政策落实情况和 2017 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放管服”改革任务具体措施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 “放管服”改革政策落实情况xx 放管服改革工作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坚强领导下,积极跟进国务院、省、市放管服工作进程,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深入推进政府放管服改革,着力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体制机制保障建立“放管服”工作监督检查长效机制着手制定促进“放管服”政策落实落实的考核方案,由县政府督查室定期对各单位在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等方面工作进行考核,建立台账档案,变事后整改为事中监管,促进国务院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一)简政放权措施落实情况一是持续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调整。
紧跟国务院、省市审批事项调整工作进程,对应做好本级审批事项承接、清理、调整县政府行政审批事项,2014 年保留 xx 项,取消 xx 项;2015 年承接上级 xx 项,取消 xx 项,承接具有行政审批性质的管理事项 xx 项;经过 2014 年、2015 年两次清理调整,县政府行政审批事项保留 xx 项,均已经落实在各部门“三定”规定之中2016 年县政府行政审批事项承接 xx 项,取消 xx 项,简政放权措施落实情况根据省政府办公厅《简政放权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宁德市政府办有关简政放权的指导意见,我局经过自查自纠,目前,我局行政(审批)许可项目共34 项,都已经入驻行政服务中心已经承接市级下放行政审批事项 13 项所有审批事项均已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涉及取消事项 2 项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都逐项公开审批流程,压缩并明确审批时限,约束自由裁量权,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不存在法律法规外自行设立、实施或变相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况按照省政府 «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 (xx 政〔201x 〕xx 号)和 «关于印发 201x 年福建省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xx 政〔20xx 〕xx 号)部署,为进一步规范省市县三级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现根据经省审改办、省法制办、省效能办审核的 «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 (版权)系统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参考目录»,对照我局现有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项目查找不足,补缺补漏。
对原有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名称、服务指南、工作细则等相关内容进行统一规范有些事项需要和省、市局进一步沟通,事项内容较多,需要编制事项服务指南、工作细则、申请表等等,目前正在进一步梳理中,完成后统一入驻行政服务中心二)商事制度改革落实情况目前我局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已经没有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已清理调整行业准入证、生产和服务许可证清理规范各类证照,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取消无谓证明、盖章环节和繁琐手续,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 ,完善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推动数据共享,让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三)权责清单落实情况我局已经编制并公布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责任清单和乡镇广播电视站权责清单除国家有明确规定的外,我局无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前正根据柘审改办【201x 号文要求,认真做好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融合相关准备工作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情况为贯彻落实柘荣县人民政府《关于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 (xx 政办〔2016x〕xx 号)文精神,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我局去年已经开始制定和实施了《xxx 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开展双随机抽查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
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加强政府跨部门、跨层级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按照简政放权、依法监管、公正透明、权责一致、社会共治原则,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推行随机抽查、告知承诺、举报奖励等办法,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充分调动社会监督力量,落实首负责任,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新格局五)改进优化服务情况简化优化服务流程和办事材料,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服务指南,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清理规范各类证照,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取消无谓证明、盖章环节和繁琐手续,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 ,完善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推动数据共享,让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六)改革创新情况创新优化和规范行政审批流程,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做到 “应进必进、能进则进、进必授权” 行政审批事项的咨询、申请、受理、审批、办结(制证)、取件等环节(除现场勘察、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外),在政务服务中心现场办理建立健全了行政审批科与本部门其他内设机构、窗口前、后台的审批协调运行机制,对审批环节较多的事项原则上不要求申请人到后台问询,实行了“一个窗口对外” 。
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比如:根据公安部门关于改进和规范出具证明工作的相关意见,参照有关部委及厅局的做法,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情况证明》 ,调整为申请人提交《承诺书》 ;通过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查询企业股东情况等方法进行简化优化七)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一是人员配备不足,受编制、人员的约束,因此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有待提高,需不断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二是推行全流程“互联网+政务服务”与部分项目的实际审批流程产生冲突,部分项目无法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网上行权工作进展缓慢,特别是网上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还不能大量开展,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进展不平衡三是由于我局执法大队人员配备不足,执法装备差,在日常监管中,还存在监督管理不能做到全覆盖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精简、规范、效能”的原则和“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任务措施,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靠实工作责任,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取得实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问题台账,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企业和群众了解审批办理流程,提高企业参与审批和监督审批的意识和能力,促进我局审批行为更严谨、更规范、更阳光。
二是严格依法行政,合规、简明、高效地做好每一项审批服务各审批科室、局属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取消重复性、形式化的审批手续,推行网上审批,对审批事项通过单位门户网站及公示栏向社会公示,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审批行为三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 ,全面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围绕行政审批服务方式,力争申报材料再精简,没有法律依据的申报材料一律取消四是利用“双随机机制”强化对各市场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综合运用提醒、约谈、告诫等手段,强化对主体及有关人员的事中事后监管,把握监管风险点,各科室、局属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协调合作机制,有效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化解风险五是严格依法行政,加强窗口人员法律法规学习,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建设,严格依法、合规、简明、高效地做好每一项审批服务六是围绕行政审批服务方式,在现有基础上,力争审批程序再简化、申报材料再精简,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及脱离实际、显失合理的申报材料一律取消,进一步压缩时限,大力推进审批流程标准化建设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相关部门大力支持下,我们将主动配合,积极服务,及时汇报请示。
以“两学一做”为抓手,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做好我局“放管服”改革工作二、下一步工作计划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政务服务工作实际,接下来我局继续重点做好五方面工作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有计划、有步骤的对机关干部职工、镇(街道)财政所行政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提高大家对改革和法制的认知度,形成良好的舆论和社会氛围二是加强下放事权的监督检查加大监管力度,通过开通监督举报、受理举报投诉、不定期深入一线调研检查等方式,加大对局机关有关业务科室、镇(街道)财政所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放管服”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把收费清单的落实情况纳入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和机关效能考核,确保“行政收费进清单,清单以外无收费” 三是加快建立完善网上审批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承办、批准、办结和告知等环节实行网上审批、网络全程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审批行为,启动推进行政审批受理预登记(挂号)系统和信息系统证照库建设四是加大规范政务运行力度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将财政工作职能及各股室工作程序、审批程序和岗位责任制等推行网上公开,在政务公开栏上公布办事流程,公布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承诺,明确办事责任主体、条件、标准范围、办理时限、监督渠道等内容,坚持“该公开就公开,能公开就公开” ,打造“阳光财政” 。
五是加快推行限时办结制度如专项资金审核,领导签批相关业务股室进行项目审核的,各单位资料报送完整后,应在 2 个工作日内完成;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发放,对手续完整并符合相关制度规定者即时受理,并将发放资格证书时限从 1 个月提前到25 天;项目资金、基建款项的拨付在资金调度到位的情况下,根据工程或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拨付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相关部门大力支持下,我们将主动配合,积极服务,及时汇报请示以“两学一做”为抓手,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做好我市“放管服”工作,服务高州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