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会保障学 第四章.ppt
31页第四章第四章 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本章主要内容本章主要内容n失业概述失业概述n失业保险的类型划分与特征失业保险的类型划分与特征n失业保险的实施范围与受保人资格认定失业保险的实施范围与受保人资格认定n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与支付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与支付n失业保险的管理失业保险的管理n失业保险制度改革失业保险制度改革一、失业概述一、失业概述n失业:失业:表现为作为生产要素的劳动力同生产资料的分离n从个人角度看,失业:从个人角度看,失业:是指劳动者处于劳动年龄、具有劳动能力、有劳动愿望并确实在寻找工作的情况下,不能得到适宜职业而失去收入的状态 n构成失业有四个基本特点:构成失业有四个基本特点:n一是在劳动年龄之内;n二是有劳动能力;n三是有就业意愿;n四是没有找到任何职业 n失业率:失业率:由失业水平和失业程度决定n失业水平:失业水平:指社会的失业人数与社会一般劳动力之比一般劳动力,指就业人数与社会的失业人数之和n失业程度:失业程度:指社会失业时间的平均长度,通常用失业的平均周数除以52周求得n年失业率的计算公式如下:年失业率的计算公式如下:n年失业率=该年度的失业人数/就业人数+失业人数×平均失业持续期/52周n目前,我国使用的城镇登记失业率城镇登记失业率概念:指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同城镇从业人员与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之和的比例关系。
n其计算公式为:其计算公式为:n城镇登记失业率=城镇登记失业人数÷(城镇从业人数+城镇登记失业人数)×100%n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指有非农业户口,在一定的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无业而要求就业,并在当地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的人员(一)失业类型(一)失业类型失业类型Ⅰ摩擦性失业季节性失业技术性失业结构性失业周期性失业 失业类型Ⅱ公开性失业非公开性失业自愿性事业非自愿性事业就业不足型失业伪装型失业隐蔽性失业潜在型失业(二)失业的经济社会效应和失业观念的更新(二)失业的经济社会效应和失业观念的更新n失业对社会经济运行的不利影响:失业者生活困难、增加社会运行成本、加重财政负担、造成国民生产总值产出损失n失业也能促进劳动力流动,有助于资源合理配置n失业是劳动力市场中的正常现象,“充分就业”并不否认失业n测定失业经济损失指标测定失业经济损失指标::国民生产总值(GNP)产出缺口,是指一个国家潜在GNP和实际GNP差额n用公式表示为:用公式表示为:nGNP产出缺口=潜在GNP-实际GNP 其中,潜在GNP=充分就业条件下就业人数/实际就业人数×实际的GNP =实际GNP/实际就业人数×充分就业条件下就业人数 =就业劳动者人均创造的GNP×充分就业条件下就业人数西方国家实现充分就业的主要途径:西方国家实现充分就业的主要途径:n刺激经济增长,扩大社会对劳动力的总需求;n发展职业介绍和培训事业,减少就业与经济运行的摩擦;n重新安排总需求,为失业最严重的人口群体创造就业机会;n通过维持就业法案,促进社会就业工作;n控制人口膨胀,抑制社会劳动力资源的总供给。
失业的辨证治理措施:失业的辨证治理措施:n其一,全民共同努力创造就业机会提倡两个转化:一是将闲暇转化为创造,即使闲暇时间转为创造财富的时间;二是将消费转化为生产性积累,既将建房等长期性消费和即期消费转化为建厂和其他生产性投资n其二,建立健全失业的调控机制一是政府调控就业与市场调节就业相结合;二是建立失业风险的经济保障机制,即失业保险,提高劳动者对失业的经济承受力二、失业保险的类型与特征二、失业保险的类型与特征n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由政府负责建立基金,对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而失去工资收入的劳动者提供一定时期的物质帮助及再就业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n失业保险的双重职能:失业保险的双重职能:保障生活和促进再就业n失业保险的类型:失业保险的类型:强制性失业保险和任意性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与其他社会保障项目的联系与区别失业保险与其他社会保障项目的联系与区别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其他社会保障项目其他社会保障项目保障对象保障对象有劳动能力,但无工作岗位暂时或永久性丧失劳动能力待遇享受待遇享受时间时间有限制,一般较短,以促进就业限制少,一般较长,以保障生活待遇项目待遇项目没有赔偿性有赔偿性待遇性质待遇性质是必要劳动的一部分,体现权利与义务统一失业救济津贴则不同三、失业保险的实施范围与受保人资格认定三、失业保险的实施范围与受保人资格认定n(一)失业保险的实施范围和实施对象(一)失业保险的实施范围和实施对象n正常情况下社会劳动者的数量关系为:n全部有劳动能力的无业人数>收入中断的从业人数>非自愿和非本人原因形成的失业人数>符合该国社会保险法规实施范围内的失业人数n一般,失业保险只保护最后一种人。
但是,从社会安全或扩大失业保险的覆盖面出发,不能不统计广大无业者世界上有少数工业化国家保护了第三种人n1999年1月《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是城镇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二)失业保险受保人的享受资格(二)失业保险受保人的享受资格n失业者必须处于劳动年龄阶段n非自愿性失业n满足一定的合格期条件,如缴纳保险费期限、工作年限、居住期限、投保年限与缴纳保险费用叠加的复合条件n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如登记失业、定期报告个人情况、接受职业训练和适当的工作安置等我国失业保险的享受资格:我国失业保险的享受资格:n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合格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合格人员:(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n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形: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形:(1)重新就业的;(2)应征服兵役的;(3)移居境外的;(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机构介绍工作的四、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与支付四、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与支付(一)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一)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n失业保险基金一般采取单项建立和“现收现付”的筹集方式提取。
n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来源:政府直接负担式、政府和企业分担式、劳动者和企业分担式以及政府、企业和劳动者共同分担式 n失业保险基金筹措的基本原则是:基金筹集与基金支出平衡n我国失业保险基金主要有三个来源:我国失业保险基金主要有三个来源:n一是企业和个人缴纳的保险费n二是失业保险费的利息收入n三是财政补贴n我国失业保险基金的缴费率:我国失业保险基金的缴费率:n单位缴费:企业的缴费率为应缴失业保险费基数 的2%,事业单位为1%;n个人缴费:企业职工个人缴费为本人应缴失业保险费基数的1%,事业单位职工为0.5% 全国各年度失业保险收支情况汇总表全国各年度失业保险收支情况汇总表单位:亿元/万人年度参保人数收入支出领取人数资金调剂基金滚存结存19987927.968.451.9158.114.619999852125.291.610141159.92000104081601233304919620011033518715731245226200210182215.6186.6440255200310373249200415304200410584291211419386资料来源: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汇总而成。
(二)失业保险基金的给付(二)失业保险基金的给付n失业保险基金的支出范围:失业保险基金的支出范围:n(1)失业保险津贴;n(2)领取失业保险津贴期间的医疗补助金;n(3)领取失业保险津贴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n(4)领取失业保险津贴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n(5)国务院规定或者批准的与失业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失业保险津贴给付标准:失业保险津贴给付标准:n国际劳工组织的建议:n(1)失业保险津贴的厘定,以失业者的投保费为依据,但是,应视各国具体情况而定;n(2)失业保险津贴不低于失业者原有工资的50%(第75届国际劳工大会建议改为不低于失业者原工资的60%)n(3)失业津贴有上下限上限是不超过失业前的工资收入;下限是高于社会救助的标准 失业保险基金的给付期限:失业保险基金的给付期限:n给付期限:是指失业者从开始领取失业津贴,到领取期限延续的终止n等待期限:确定失业保险津贴开始给付的期限我国失业保险享受期限对照表我国失业保险享受期限对照表累计缴费时间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限1年以下满1年不足5年满5年不足10年10年以上0121824五、失业保险的管理五、失业保险的管理n失业保险管理体制的三大类型:失业保险管理体制的三大类型:n其一,由政府直接管理(较为普遍)n其二,在政府监督之下,授权自治机构管理(如法国、德国和意大利等)n其三,在政府支持和指导下,由工会专职进行管理(如丹麦、瑞典、芬兰等)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原则: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原则:n(1)专款专用n(2)统筹安排、合理调剂、以多补少、互助互济我国目前的失业保险基金使用的范围我国目前的失业保险基金使用的范围n①失业津贴;n②医疗费;n③医疗补助费;n④死亡丧葬补助费;n⑤抚恤救济费;n⑥离退休费;n⑦管理费;n⑧转业训练;n⑨扶持生产自救费;n⑩银行结算手续费。
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重点: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重点:n规范失业保险基金的使用方向和结构n强化对失业保险基金的使用和监督失业保险基金监督的重点:失业保险基金监督的重点:n第一,监督基金的筹集过程n第二,监督基金使用范围n第三,监督基金的运营状况n第四,失业保险管理机构管理费用开支六、失业保险制度改革六、失业保险制度改革(一)现行的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一)现行的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n失业下岗人数的统计口径偏小,失业率统计严重“缩水”n失业下岗职工离岗容易,离厂难n职工下岗、失业的各环节之间在管理机构分工、资金来源等方面的缺乏落实和衔接配套n失业保险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体制不顺,政、企、事合一,缺乏制衡机制和监督机制n失业下岗人员中弱势群体多,就业难度大n对减少和消除失业下岗人员的过激行为,缺乏有效的制度性措施和应急措施(二)完善失业保险制度的总体思路(二)完善失业保险制度的总体思路n原则:原则:改革成本最小化和平稳过渡n统筹规划:统筹规划:综合考虑经济、社会、政治等因素,把完善失业保险制度与失业下岗人员再就业联系起来,并将它们放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劳动力市场、产业结构调整、盘活国有资产等“大盘子”中n重点:重点:研究失业保险制度在改革中的联动关系、逻辑顺序、临界速度和依托条件,使解决问题的办法符合体制转轨需要,并最终纳入市场经济体系。
(三)失业保险制度改革的对策(三)失业保险制度改革的对策 n把化解企业冗员作为完善失业保险制度的重要内容n把解决隐性失业、结构性失业作为失业保险的主要制度功能n以社会保障制度的总体功能优化为依据,重点扩大覆盖面,纠正机制错位n强化对失业保险基金筹集和使用的管理阅读与思考阅读与思考n1、市场经条件下,如何发挥失业的积极作用?n2、失业保险制度设计如何实现充分就业?n3、政府在失业保险中的责任及其实现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