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检察院办案安全防范制度.doc
6页检察院办案安全防范制度 检-察-院办案安全防范制度 为了严格依法办案,加强安全防范,切实防止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直接 ___案件工作中发生涉案人员自杀、自残、脱逃等事故,根据刑事诉讼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办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 ___案件要坚持依法、规范、文明、安全的原则,把安全防范措施和责任落实到办案的各个环节,预防和杜绝事故的发生 第二条:案件主办人员接受办案任务后,应当制定安全防范工作预案,报经主管检察长批准后实施,并对预案的落实施,并对预案的落实负全面责任 第三条:初查一般不接触被调查对象,必须接触的应当报经主管检察长或检察长批准,同时应当采取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严禁在初查阶段以任何方式限制、剥夺调查对象的人身自由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及时立案,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侦查工作 第四条:传唤、拘传犯罪嫌疑、被告人到检察机关接受讯问,应当在讯问室进行人民检-察-院讯问室必须符合安全防范要求,不得把讯问室作为羁押室异地传唤、拘传 ___、被告人,应当在当地检-察-院机关的讯问室进行 第五条:传唤、拘传 ___、被告人的持续时间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12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方式变相拘禁 ___、被告人。
讯问结束后,符合拘留、逮捕条件并有拘留、逮捕必要的应当依法及时办理拘留、逮捕手续,并立即通知公安机关执行;对于不采取拘留、逮捕强制措施的,应当通知单位或家属领回,或派员将其送回 第六条:讯问在押 ___、被告人必须在看守所进行,因辩认、提取证据、取赃等确需提押到看守所以外的,必须报经主管检察长批准,同时通知人民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对提押活动实施监督在执行提押任务中,应当采取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辩认、提取证据、取赃活动结束后,应当立即还押 第七条:传唤、拘传、提押、看管等工作应当交由司法警-察或明确专人负责,不得出现脱节、脱岗或由一人提押、看管等情形 第八条:适用监视居住必须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并依法由公安机关执行检察机关不得自行执行监视居住,不得以监视居住的名义拘禁 ___、被告人 第九条:严禁采取刑讯 ___等暴-力手段违法取证,不得以协助调查取证等名义变相限制和剥夺证人的人身自由 第十条:不得借用其他机关的行政、纪律措施控制 ___、被告人,不得参与其他机关对违法违纪人员的看管 第十一条:检察长、主管检察长和侦查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安全防范工作的领导,各级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本院侦查部门和司法警-察部门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要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纪正,严肃查处。
第十二条:办案中发生涉案人员自杀死亡事故的,应当有12小时内将情况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并在迅速查明事故责任、作出严肃处理后,由省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汇报查处整改情况并检讨责任办案中发生其故的,也要按照有关规定将事故的发生、处理情况及时报告上级人民检-察-院 第十三条:因违法违规办案、 ___导致涉案人员自杀、自残、脱逃的,应当分清责任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凡经领导批准、默许违法违规办案,发生涉案人员自杀死亡事故的,相关领导应当引咎或责令辞职、撤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相关领导对事故发生负有失职失察责任的,也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第十五条:发生涉案人员自杀、自残、脱逃事故后,逾期不报、隐瞒不报的,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检-察-院此前的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适用本规定 安新县检-察-院五项措施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xx-10-18 19:58 | #2楼 一是加强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统一思想,增强了干警依法办案的自觉性,从源头上防止办案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是严格落实办案安全防范预案,确保在每个环节对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和隐患,提早预防,提早掌控,真正从预案和办案工作上做到环环相扣。
三是严格落实办案工作区制度进一步规范办案工作区的使用和管理,在使用办案工作区时要认真填写办案工作区使用申请表同时在使用前由值班法警对办案区进行仔细的安全检查 四是完善制度,确保安全措施到位要求办案人在接触涉案人员时,必须制定办案安全预案经本部门讨论、分管检察长批准实行办案与看管工作相分离制度 五是实行办案安全防范一案一总结制度规定每办理一起案结束后,分析案件是否存还在安全隐患和安全预案是否存在纰漏,对安全防范工作进行专门总结,在总结中不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强化防范措施 【检-察-院办案安全防范制度】相关文章: 1. 2. 3. 4. 5. 6. 7. 8. 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