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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散楼梯设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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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疏 散 楼 梯 设 计2011.11.30主 要 内 容一 楼梯的常用形式二 疏散用楼梯间的设计规定三 各种疏散楼梯、楼梯间的适用范围敞开楼梯间的适用范围 封闭楼梯间的适用范围防烟楼梯间的适用范围 剪刀楼梯、楼梯间的适用范围及设计要求室外楼梯及垂直钢梯的适用范围及设计要求 四 疏散楼梯、楼梯间的设计要求1 防火性能要求 2 疏散楼梯的宽度要求3 楼梯踏步的要求4 楼梯栏杆的要求五 建筑物内允许设置一个疏散楼梯的条件多层建筑可设置一个疏散楼梯的条件高层建筑可设置一个疏散楼梯的条件地下、半地下建筑(室)可设置一个疏散楼梯的条件六 楼梯出屋面的规定七 疑难问题咨询情况涉及的国家现行规范简称《建规》 ——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规》 ——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人防防火规》 ——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汽车库防火规》——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通则》 ——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住宅规》 —— 《住宅设计规范》《住建规》 —— 《住宅建筑规范》《宿舍规》 —— 《宿舍建筑设计规范》《医院规》 ——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中小学设计规》——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托幼设计规》 ——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图书馆规》 —— 《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商店规》 —— 《商店建筑设计规范》《建设部技措》 ——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北京院技措》 —— 《建筑专业技术措施》北京市建筑设计院编《北京市细则》 —— 《北京市建筑设计技术细则》一 楼梯的常用形式1 开敞楼梯 ——在建筑物内部,没有用墙体、门窗或其他建筑构配件分隔的楼梯。

      火灾发生时,它不能阻止烟、火的蔓延,不能保证使用者的安全,只能作为楼层空间的垂直联系例如:公共建筑内装饰性楼梯和住宅套内楼梯常以此种形式出现2 敞开楼梯间——楼梯四周有一面敞开,其余三面为具有相应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的实体墙,火灾发生时,它不能阻止烟、火进入的楼梯间3 封闭楼梯间——四周用具有相应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的建筑配件分隔,火灾发生时,能防止烟、火进入,能保证 人员安全疏散的楼梯间4 防烟楼梯间——在楼梯间入口处设有防烟前室或设有开敞式的阳台、凹廊等,能保证人员安全疏散的楼梯间5 室外楼梯 ——位于建筑外墙以外的开敞楼梯6 垂直钢梯 ——(《建规》5.3.12—2:使用人数不超过30人且建筑面积小于等于500m2的地下、半地下建筑(室) 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以上各种楼梯是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作为疏散梯呢?不是!那么,疏散梯应具备什么条件呢?在什么情况下采用什么形式的疏散楼梯呢?请看下面:二 疏散用楼梯间的设计规定 表2—1序号规 定执行的规范条文疏散用楼梯间的规定1疏散用的楼梯间应符合下列规定:(1)楼梯间应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并宜靠外墙设置;(2)楼梯间内不应设置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垃圾道;(3)楼梯间内不应有影响疏散的突出物或其他障碍物;(4)楼梯间内不应敷设甲、乙、丙类液体管道;(5)公共建筑的楼梯间内不应敷设可燃气体管道;(6)居住建筑的楼梯间内不应敷设可燃气体管道和设置可燃气体计量表。

      当住宅建筑必须设置时,应采用金属套管和设置切断气源的装置等保护措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建规》7.4.1《高规》6.2.52 楼梯间及防烟楼梯间前室的内墙上,除开设通向公共走道的疏散门和规范规定的住宅户门外,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高规》6.1.3规定:高层居住建筑的户门不应直接开向前室,当确有困难时,部分开向前室的户门均应为乙级防火门《高规》6.2.5—13除通向避难层错位的楼梯外,疏散楼梯间在各层的平面位置不应改变,首层应有直通室外的出口《建规》7.4.4《高规》6.2.64楼梯间的首层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或在首层采用扩大封闭楼梯间当层数不超过4层时,可将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设置在离楼梯间小于等于15m处《建规》5.3.13—35楼梯每个梯段的踏步一般不应超过18级,并不应少于3级楼梯平台上、下部过道处净高不应小于2.0m,梯段处净高不宜小于2.2m,且包括每个梯段下行最后一级踏步的前缘线0.30m的前方范围《通则》6.7.4/6.7.5《建设部技措》8.2.3—56有儿童经常使用的楼梯,梯井净宽>0.20m时,必须采取防止少年儿童攀滑的措施《通则》6.7.9《中小学设计规》6.3.4《托幼设计规》3.6.5 续表 序号规 定执行的规范条文疏散用楼梯间的规定7 公共建筑的室内疏散楼梯两梯段扶手间的水平净距不宜小于150mm。

      应为梯段间) 《建规》7.4.88商住楼中住宅的疏散楼梯应独立设置《高规》6.1.3A9 住宅楼梯梯井净宽>0.11m时必须采取防止儿童攀滑措施《住宅规》4.1.510住宅楼梯间窗口与套房窗口间水平净距不应小于1.0m楼梯间顶棚、墙面、地面应采用不燃材料《住建规》9.4.2/9.5.411地下室、半地下室的楼梯间,在首层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与其他部位隔开并应直通室外,当必须在隔墙上开门时,应采用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地下室、半地下室与地上层不应共用楼梯间,当必须共用楼梯间时,在首层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乙级防火门将地下、半地下部分与地上部分的连通部位完全隔开,并应有明显标志《高规》6.2.8《建规》7.4.4《人防防火规》5.2.3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能否设置电缆井和管道井部 位住 宅公 建依据的规范条文防烟楼梯间NN《高规》6.2.5.1防烟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YN《高规》6.2.5.1/《住建规》9.4.3.4封闭楼梯间及防烟楼梯间的设计规定(除符合表2—1序号1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表2—2类型序号规 定执行的规范条文封闭楼梯间12345当不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时,应按防烟楼梯间的要求设置;楼梯间的首层可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楼梯间内,形成扩大的封闭楼梯间,但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等措施与其他走道和房间隔开;(《建规》5.3.13规定:当层数≤4层时,楼梯间可设在距直通室外的出口≤15m处。

      除楼梯间的门之外,楼梯间的内墙上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高层民用建筑及高层厂房(仓库)、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人员密集的多层丙类厂房设置封闭楼梯间时,通向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向疏散方向开启;其他建筑封闭楼梯间的门,可采用双向弹簧门《高规》6.2.2《建规》7.4.2/5.3.13防烟楼梯间1234567 当不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时,楼梯间应按《建规》第9章的规定设置防烟或排烟设施,应按《建规》第11章的规定设置消防应急照明设施; 在楼梯间入口处应设置防烟前室、开敞式阳台或凹廊等防烟前室可与消防电梯间前室合用; 前室的使用面积:公共建筑不应小于6.0㎡,居住建筑不应小于4.5㎡;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以及高层仓库不应小于10.0㎡,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0㎡; 疏散走道通向前室以及前室通向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除楼梯间门和前室门外,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的内墙上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住宅的楼梯间前室除外);《高规》6.1.3规定:高层居住建筑的户门不应直接开向前室,当确有困难时,部分开向前室的户门均应为乙级防火门 《住宅建筑规范》9.4.3规定:如电缆井和管道井设置在防烟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内时,其检查门应用丙级防火门。

      楼梯间的首层可将走道和门厅等包括在楼梯间前室内,形成扩大的防烟前室,但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等措施与其他走道和房间隔开 防烟楼梯间其前室采用自然排烟时,其外窗开窗面积如下:(1)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的可开启外窗面积应≥2.0㎡,合用前室应≥3.0㎡ (2)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每5层内可开启外窗总面积之和应≥2.0㎡《建规》7.4.3《高规》6.2.1/6.2.2—1/6.2.5/6.3.3—1《建规》9.2.2《高规》8.2.2 三 各种疏散楼梯、楼梯间的适用范围 敞开楼梯间的适用范围 表3—1类型序号适 用 范 围执行的规范(技措)条文居住建筑123456 2层通廊式居住建筑; 3—9层户门采用乙级防火门的通廊式居住建筑;2—6层,且任一层建筑面积≤500㎡的塔式、单元式居住建筑;2—6层,且任一层建筑面积>500㎡,当户门采用乙级防火门的塔式、单元式的居住建筑;7—9层户门采用乙级防火门的塔式、单元式的居住建筑;10—11层户门采用乙级防火门的单元式住宅《建设部技措》8.3.4多层公共建筑123 5层及5层以下的公共建筑。

      但不包括以下建筑: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福利院的病房楼、疗养楼;旅馆;层数超过2层的商场、图书馆、会议展览建筑、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及设有类似使用功能的建筑《建设部技措》8.3.4 注:表中内容为《建设部技措》根据有关规范的规定归纳而成 封闭楼梯间的适用范围 表3—2序号适 用 范 围执行的规范条文1 下列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应采用室内封闭楼梯间(包括首层扩大封闭楼梯间)或室外疏散楼梯:(1) 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2) 旅馆(3) 超过2层的商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4) 设置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且建筑层数超过2层的建筑;(5) 超过5层的其他公共建筑《建规》5.3.5 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设有空调系统的多层旅馆和办公楼、商业建筑的营业厅、展览建筑的观众厅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的楼层均应设置封闭楼梯间,其门应为乙级防火门《北京市细则》8.2.32商业建筑的营业厅,当建筑高度在24m以下时可采用设有防火门的封闭楼梯间《北京市细则》8.2.133 地下层数为1—2层的地下商店和设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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