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的基本要求文档资料.ppt
56页一、布局要求•1.洁污分开•2.相对独立•3.布局合理•4.标识清楚•5.通风良好•6.屏障分隔二、环境与物表要求1.1.环境与物体表面一般情况下先清洁再消毒空环境与物体表面一般情况下先清洁再消毒空气消毒前也要把环境清洁后再开启空气消毒机或紫气消毒前也要把环境清洁后再开启空气消毒机或紫外线灯管,空气消毒器也要保持清洁消毒效果才好外线灯管,空气消毒器也要保持清洁消毒效果才好再消毒先清洁二、环境与物表要求•2.当其受到患者的血液、体液等污染时,先去除污染物,再清洁与消毒二、环境与物表要求•拖布、抹布分区使用,标记明确,分开悬挂,定位放置每次使用后清水清洗后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清水冲洗后晾干备用 n n3.清洁用具应分区使用,标志清楚,定位放置分区悬挂,晾干备用二、环境与物表要求•治疗车上物品应摆放有序,上层为清洁区,下层为污染区,利器盒放置于治疗车的侧面,治疗车上应配有速干手消毒剂•治疗车、治疗盘、治疗台面每次治疗完成后先用清水擦拭干净后再用消毒水擦拭消毒二、环境与物表要求•病床应湿式清扫,一床一巾一刷一消毒,毛巾消毒清洗凉干备用•病室床头柜一桌一抹布,抹布使用后消毒清洗晾干备用•病人衣服、床单、被套、枕套每周更换一次,枕芯、棉被、床垫定期消毒,遇有血液、体液污染,应及时更换•病人出院、转科、死亡后,床单位必须进行终末消毒 三、医疗器械、器具、物品的要求•(一).进入人体组织、无菌器官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灭菌;耐热、耐湿的手术器械,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不应采用化学消毒剂浸泡灭菌。
•(二)接触皮肤、粘膜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消毒•(三)各种用于注射、穿刺、采血等有创操作的医疗器具必须一用一灭菌•(四)医疗机构使用的消毒药械、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器具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不得重复使用例如)•(五)被朊病毒、气性坏疽及突发不明原因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367-2012)第十一章节的有关规定执行三、医疗器械、器具、物品的要求•压脉带:一人一根一用一消毒,处理方法:搓洗→晾干 (有污染时5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冲洗→晾干)•.口服药杯:清洗→晾干(有污染时5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冲洗→晾干)三、医疗器械、器具、物品的要求•.血压计:平时每天用清洁抹布擦抹外表面,然后每周1次用75%酒精纱布擦外表面,布袖套每周清洗1次. •.听诊器:每次使用后用75%酒精纱布擦外表面•电动吸引器及引流瓶:每次使用后用75%酒精或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抹吸引器外表面管道及引流瓶清洗→5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冲洗→晾干(能拆开的尽可能拆开浸泡清洗)三、医疗器械、器具、物品的要求•体温表:流动水清洗擦干,含氯消毒剂500mg/L盖盒浸泡30分钟,冷开水冲净纱布擦干备用(流动水冲净纱布擦干酒精纱布擦拭干燥保存备用),冷开水和消毒液每日更换,盛消毒液容器每周灭菌2次。
传染病病人和特殊感染病人专人专用•氧气湿化瓶 管芯、雾化瓶、呼吸机管道:清洗→5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清水冲洗→干燥保存→有效7天连续使用的氧气湿化瓶,24小时更换消毒,用毕终末消毒,干燥收容吸氧湿化瓶内用无菌水或新鲜冷开水 三、医疗器械、器具、物品的要求•朊病毒•一)消毒方法•1.感染或疑似感染朊病毒患者宜选用一次性使用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使用后应进行双层密闭封装焚烧处理•2.可重复使用的物品要根据污染组织的危险程度与物品本身的危险程度选择处置的方法:•(1)高度危险组织(大脑、硬脑膜、垂体、眼、脊髓等组织)污染的中度和高度危险性物品,可选以下方法之一进行消毒灭菌,且灭菌的严格程度逐步递增:a) 1mol∕L(40000mg/L或4%)氢氧化钠溶液浸泡60min→清洗、消毒与灭菌(压力蒸汽灭菌应采用134℃~138 ℃,18 min,或132 ℃,30min,或121℃ ,60min); b) 清洗消毒机(宜选用具有杀朊病毒活性的清洗剂)或其他安全的方法去除可见污染物→ 1mol∕L氢氧化钠溶液浸泡60min →压力蒸汽灭菌121℃,30min→清洗 →一般程序灭菌;c) 1mol∕L氢氧化钠溶液浸泡60min →去除可见污染物→清水漂洗→置于开口盘内→下排气压力蒸汽灭菌器内121℃灭菌60min或预排气压力蒸汽灭菌器134℃灭菌60min →然后清洗→一般程序灭菌。
三、医疗器械、器具、物品的要求•(2)高度危险组织污染的低度危险物品和一般物体表面:清洁剂清洗→根据待消毒物品的材质采用10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1mol/L氢氧化钠溶液擦拭或浸泡消毒,至少作用15min,并确保所有污染表面均接触到消毒剂•(3)高度危险组织污染的环境表面:应用清洁剂清洗,采用10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消毒,至少作用15min•为防止环境和一般物体表面污染,宜采用一次性塑料薄膜覆盖操作台,操作完成后按特殊医疗废物焚烧处理•(4)低度危险组织(脑脊液、肾、肝、脾、肺、淋巴结、胎盘等组织)污染的中度和高度危险物品,传播朊病毒的风险还不清楚,可参照上述措施处理三、医疗器械、器具、物品的要求•(5)低度危险组织污染的低度危险物品、一般物体表面和环境表面:可只采取相应常规消毒方法处理•(6)其他无危险组织污染的中度和高度危险物品:a)清洗并按常规高水平消毒和灭菌程序处理;b)除接触中枢神经系统的神经外科内镜外,其他内镜按照国家有关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处理;c)采用标准消毒方法处理低度危险品和环境表面,可采用500mg/L~1000 mg/L的含氯消毒剂或相当剂量的其他消毒剂处理。
•二)注意事项•(1)当确诊患者感染朊病毒时,应告知医院感染管理及诊疗涉及的相应临床科室培训相关人员朊病毒相关医院感染、消毒处理等知识三、医疗器械、器具、物品的要求•(2)感染或疑似感染朊病毒患者高度危险组织污染的中度和高度危险物品,使用后应立即处理,防止干燥;不应使用快速灭菌程序;不应使用快速灭菌程序;没有按正确方法消毒灭菌处理的物品应召回重新按规定处理•(3)感染或疑似感染朊病毒患者高度危险组织污染的中度和高度危险物品,不能清洗和只能低温灭菌的,宜按特殊医疗废物处理•(4)使用的清洁剂、消毒剂应每次更换•(5)每次处理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消毒清洗器具,更换个人防护用品,进行手的清洁与消毒三、医疗器械、器具、物品的要求•气体坏疽病原体•一)消毒方法•(1)伤口的消毒 采用3%过氧化氢溶液冲洗,伤口周围皮肤可选择碘伏原液擦拭消毒•(2)诊疗器械的消毒 应先消毒,后清洗,再灭菌消毒可采用含氯消毒剂1000mg/L~2000 mg/L浸泡消毒30min~45min,有明显污染物时应采用含氯消毒剂5000mg/L~10 000 mg/L浸泡消毒≥60min,然后按规定清洗,灭菌•(3) 物体表面的消毒 手术部(室)或换药室,每例感染患者之间应及时进行物体表面消毒,采用0.5%过氧乙酸或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
•(4)环境表面消毒 手术部(室)、换药室、病房环境表面有明显污染时,随时消毒,采用0.5%过氧乙酸或10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5) 终末消毒 手术结束、患者出院、转院或死亡后应进行终末消毒终末消毒可采用3%过氧化氢或过氧乙酸熏蒸,3%过氧化氢按照20ml/m3气溶胶喷雾,过氧乙酸按照1g/m3加热熏蒸,温度70%~90%,密闭24h;5%过氧乙酸溶液按照2.5ml/m3气溶胶喷雾,温度为20%~40%•(6)织物 患者用过的床单、被罩、衣物等单独收集,需重复使用时应专包密封,标识清晰,压力蒸汽灭菌后再清洗三、医疗器械、器具、物品的要求•二)注意事项•(1)患者宜使用一次性器械、器具和物品•(2)医务人员应做好职业防护,防护和隔离应遵循WS/T 311的要求;接触患者时应戴一次性手套,手卫生应遵循WS/T 313的要求•(3)接触患者创口分泌物的纱布、布垫等敷料、一次性医疗用品、切除的组织如坏死肢体等双层封装,按医疗废物处理医疗废物应遵循《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要求进行处置•突发不明原因传染病的病原体(1)突发不明原因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与物品的处理应符合国家届时发布的规定要求。
•(2)没有要求时,其消毒的原则为:①在传播途径不明时, 应按照多种传播途径,确定消毒的范围和物品;②按病原体所属微生物类别中抵抗力最强的微生物,确定消毒的剂量(可按杀光芽孢的剂量确定)医务人员应做好职业防护四、可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的要求•1.设消毒供应室的,应当严格按照《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310.2-2009)规定对可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进行清洗(冲洗、洗涤、漂洗、终末漂洗),并使用压力蒸汽灭菌法灭菌(“5.8.1.压力蒸汽灭菌”节选)•2.没有设置消毒供应室的基层医疗机构,可以委托经地级市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对可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进行清洗、消毒和灭菌五、物品的保存要求•(1)无菌物品、清洁物品、污染物品应当分区放置 •(2)无菌物品必须保持包装完整,注明物品名称、灭菌日期、失效日期,以及检查打包者姓名或编号、灭菌器编号、灭菌批次号等标识,按灭菌日期顺序置于无菌物品存放柜内,并保持存放柜清洁干燥•(3)无菌物品存放柜要求离地面20-25cm,离天花板50cm以上,距墙壁5cm以上六、一次无菌用品的管理•1.医疗机构统一采购,索要三证即:《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等。
•2.质量验收,建立出入库登记账册•3.用前应检查小包装的密封性、灭菌日期及失效日期,进口产品应有相应的中文标识等,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时不得使用•4.使用中发生热原反应、感染或其他异常情况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上报医疗机构主管部门•5.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按医疗废物进行处置定义:定义: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分类:分类:•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七、消毒剂的管理要求•1.应根据消毒对象选择消毒剂的种类;•2.所用的消毒剂必须由医疗机构统一采购,购入时索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等证明文件;•3.建立进货验收和出入库登记账册;•4.严格按照消毒剂使用说明书中的使用范围、方法、注意事项正确使用;•5.医务人员应掌握消毒剂的使用浓度、配制方法、消毒对象、更换时间、影响因素等,保证消毒效果的可靠•具体选择原则和适用方法参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2012年版)》(WS/T 367-2012)“附录C 常用消毒与灭菌方法”的要求。
八、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要求• 1.严格掌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用药指征、种类、剂量、时间),防止二重感染•2.规范抗菌药物的种类、剂量、给药时间和途径,严格遵循“能口服的不注射,能肌肉注射的不静脉注射”的用药原则•3.规范围术期预防用药•4.有条件者作细菌培养+药敏•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是否正确、合理,基于以下两方面:(1)有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2)选用的品种及给药方案是否正确、合理九、遵守手卫生规范•提高医务人员手卫生依从性和正确率,特别是在诊断、治疗、护理等操作前后严格实施手卫生掌握洗手时机,有关要求参照《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WS/T 313-2009)手卫生的5个时刻接触病人、安装氧气面罩查体:叩诊、听诊、量血压口腔护理穿刺注射气管插管准备无菌器械接触黏膜后穿刺后置入侵入性设备后拔除导管后移除尿布、敷料后帮病人穿衣服后非侵入性检查如测脉搏、血压、听诊后更换床单调整输液器后接触床旁桌后调整呼吸机面板后•1.病房及各诊疗科室应设有流动水洗手设施,有洗手图肥皂应保持清洁与干燥盛放皂液的容器宜为一次性使用,重复使用的容器应每周清洁与消毒皂液有浑浊或变色时及时更换,并清洁、消毒容器。
•2. 应配备干手物品或者设施,可选用纸巾、风干机、擦手毛巾等擦干双手擦手毛巾应保持清洁、干燥,每日消毒•3.不便于洗手时,应配备快速手消毒剂速干手消毒剂写开启日期,易挥发性速干手消毒剂开启后使用期限为30天,不易挥发性速干手消毒剂开启后使用期限为60天,•4.掌握7步洗手法:用清洁剂认真揉搓掌心、指缝、手背、手指关节、指腹、 指尖、拇指、腕部,流动水洗净,整个洗手过程不小于15秒钟•5.医务人员掌握卫生洗手指征和手消毒指征,回答有条理、基本要点包含在十、遵守无菌操作原则•1、环境要清洁,进行无菌操作前半小时,须停止清扫地面等工作避免不必要的人群流动,防止尘埃飞扬治疗室应每天用紫外线消毒一次• 2、进行无菌操作时,衣帽穿戴要整洁帽子要把全部头发遮盖,口罩须遮住口鼻,并修剪指甲、洗手• 3、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应分别放置无菌物品不可暴露在空气中,必须放于无菌包或无菌容器内,无菌物品一经使用后,必须再经灭菌处理后方可使用从无菌容器中取出的无菌物品,虽未使用,也不可放回无菌容器内• 4、无菌包应注明物品的名称、消毒灭菌日期,并按日期先后顺序排放,以便取用,放在固定的地方无菌包在未污染的情况下,可保存7-14天,过期应重新灭菌。
十、遵守无菌操作原则• 5、取无菌物品时,必须用无菌持物钳(镊)未经消毒的用物不可触及无菌物或跨越无菌区• 6、进行无菌操作时,如器械、用物疑有污染或已被污染,即不可使用,应更换或重新灭菌• 7、一份无菌物品,只能供一个病员使用,以免发生交叉感染十一、遵循《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做好自我防护• 诊疗工作应当遵循《医院隔离技术规范》(WS/T 311-2009),按照标准预防的原则做好防护工作•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立即弃置于符合规定的利器盒内严禁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落实防止锐器伤的各项措施标准预防标准预防•标准预防的概念:标准预防的概念:认定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须进行隔离,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粘膜,必须采取防护措施•标准预防既强调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至病人,也强调疾病从病人传至医务人员和病人传至医务人员再传至病人因此,标准预防既保护病人又保护医务人员,故又称为所谓的双向防护 隔离措施隔离措施空气空气飞沫飞沫接触接触基于传播的预防基于传播的预防(对特殊病人对特殊病人)标准预防原则标准预防原则 (所有病人所有病人)病原微生物微粒子≤5um病原微生物飞沫核>5um锐器伤的预防措施•操作时保证光线充足。
•针头使用后,应立即丢入尖锐物收集箱尖锐物收集箱应放在使用处;•不运输未盖帽的针头;•不将针头放置在床边、小车顶部;•不手持针、刀片等锐利器具随意走动;•不徒手传递缝合针、刀片、针头等锐利器具;•操作后自己处理残局,禁止将针头等锐利器具回套盖帽;若针头需重新盖帽时应用单手回套或借用专用套帽装置 锐器伤的预防措施•不徒手取下注射器针头 •不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手持针头和锐器时,不要让针头和锐器面对自己或他人•禁止直接用手拿取被污染的破损玻璃物品,应使用刷子、垃圾铲和夹子等器械处理•处理污物时,严禁用手直接抓取污物,尤其是不能将手伸入到垃圾容器中向下压挤废物,以免被锐器所伤•使用安全器械和尖锐物处理系统•给不配合的患者输液、穿刺等应找人帮忙•折断安瓿时应用纱布包裹后再拆锐器伤的紧急处理•(1)局部损伤后,立即在伤口周围(从近心端朝远心端方向)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被污染血液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垂直挤压 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垂直挤压 ,以免污染血液回流进入体内•(2)刺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酒精或0.5%的碘伏进行消毒,必要时包扎伤口锐器伤登记与报告 锐器伤后(其他职业暴露)及时进行登记和报告,登记的内容包括:职业暴露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经过;暴露方式;暴露的具体部位及损伤程度;暴露源种类和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诊断、祥细通迅、住址,包括亲属的姓名及祥细通迅及住址;暴露处理方法及处理经过,是否实施预防性用药、首次用药时间、药物毒副作用及用药的依从性情况;定期检测及随访情况。
免疫与预防性用药免疫与预防性用药 HBVHBV:如已知抗:如已知抗-HBS-HBS≥10mIU/ ml者可不进行处理如已知抗如已知抗-HBS-HBS< 10mIU/ ml或者抗抗-HBS-HBS不详:不详:((1 1)尽快注射乙肝病毒免疫球蛋白()尽快注射乙肝病毒免疫球蛋白(200200单位)单位)((2 2)如果接种乙疫苗按即刻、)如果接种乙疫苗按即刻、1 1个月、个月、6 6个月进行接种,个月进行接种,(注意不与抗乙肝高价免疫球蛋白同部位注射)(注意不与抗乙肝高价免疫球蛋白同部位注射)HCVHCV:立即作本底检测立即作本底检测4 4周、周、6 6周、周、4 4个月、个月、6 6个月复查个月复查梅毒梅毒::240240万单位长效青霉素注射万单位长效青霉素注射1 1周周1 1次、共次、共3 3次,次,3 3个月后个月后评价疗效评价疗效HIVHIV的预防性用药:的预防性用药:根根卫生部制订的《医务人员艾兹病职业暴露防护指导原则》,医务人员发生感染性职业暴露属艾兹病职业暴露者,要根据暴露级别和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实施预防性用药方案预防性用药方案分为基本用药程序和强化用药程序(表) 出现出现HIVHIV职业暴露的预防用药推荐方案职业暴露的预防用药推荐方案 暴露级暴露级 暴露源级别暴露源级别 预防性用药推荐方案预防性用药推荐方案1级1级 1级1级 不一定使用不一定使用PEPPEP,可由职业暴露者本人,可由职业暴露者本人 根据利害比较,作出决定根据利害比较,作出决定 1级1级 2级2级 使用基本用药程序使用基本用药程序*((AZT/3TC))2级2级 1级1级 使用基本用药程序(使用基本用药程序(AZT/3TC))2级2级 2级2级 使用强化用药程序(使用强化用药程序(AZT/3TC+蛋白酶抑制剂蛋白酶抑制剂)) 3级3级 1或2级1或2级 使用强化用药程序(使用强化用药程序(AZT/3TC+蛋白酶抑制剂)蛋白酶抑制剂)不明不明 不明不明 使用基本用药程序(使用基本用药程序(AZT/3TC))追踪追踪 根据接触疾病的性质定期检测及随访。
艾滋病 即在暴露后的当天、4周、8周、三个月、六个月、一年定期追踪,对艾滋病病毒抗体进行检测,对用药的毒性进行监控和处理,观察和记录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早期症状等 •乙肝:暴露后当天、3个月、6个月追踪•丙肝:暴露后当天、4周、3个月、6个月追踪•梅毒:暴露后当天、4周、3个月追踪十二、医院环境卫生学监测与消毒药械效能监测•一)消毒药械效能监测•1.消毒剂监测:①G-1型浓度测试卡:用于含氯消毒剂测试,如“84”测试卡;②茂二醛测试卡•2.医疗用品•3.内镜消毒灭菌效果监测 •3.压力蒸汽灭菌器 十二、医院环境卫生学监测与消毒药械效能监测•4.紫外线监测:日常监测(照射时间累计、•二)环境卫生学监测:手、物表、空气•要求:1.G-1型浓度测试卡要求每日监测;茂二醛用于口腔、内镜每日监测、其他每周监测;2.每年两次生物监测(自己医院无条件需由疾控中心完成的)3.紫外线日常监测应每日执行,化学指示卡监测每60小时一次;4.压力蒸气灭菌器的化学指示胶带与化学指示卡监测应每包进行•相关监测卫生标准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菌落总数卫生标准各类环境空气、物体表面菌落总数卫生标准•卫生手消毒后医务人员手表面的菌落总数应≤10cfu/cm2。
•外科手消毒后医务人员手表面的菌落总数应≤ 5cfu/cm2 •灭菌用消毒液的菌落总数应为 0cfu/mL;•使用中的皮肤粘膜消毒剂的染菌量为≤10cfu/mL)其他使用中消毒液的菌落总数应≤100cfu/mL,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使用中消毒器械的杀菌因子强度应符合使用要求紫外线灯应符合 GB 19258 要求,使用中紫外线灯(30W)的辐射照度值应≥70μw/cm2 •高度危险性医疗器材应无菌•中度危险性医疗器材的菌落总数应≤20cfu/件(cfu/g 或 cfu/100cm2),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低度危险性医疗器材的菌落总数应≤200cfu/件(cfu/g 或cfu/100cm2),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十三、掌握《医院感染诊断标准》,按规定报告医院感染病例•1.医务人员应当参照《医院感染诊断标准(试行)》(卫医发〔2001〕2号),掌握医院感染诊断标准•2.确认病例24小时内填写医院感报告卡;•3.发生3例以上医院感染暴发或5例以上疑似医院感染暴发时,应当于1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同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参见《医院感染暴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及发报告及处置管理规范》 卫医政发〔2009〕73号)什么是医院感染? 指病人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包括在医院期间发生的感染和在医院内获得出院后发生的感染。
医院工作人员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也属医院感染2001,WOH) •说明:• 一、下列情况属于医院感染• 1.无明确潜伏期的感染,规定入院48小时后发生的感染为医院感染;有明确潜伏期的感染,自入院时起超过平均潜伏期后发生的感染为医院感染• 2.本次感染直接与上次住院有关• 3.在原有感染基础上出现其它部位新的感染(除外脓毒血症迁徙灶),或在原感染已知病原体基础上又分离出新的病原体(排除污染和原来的混合感染)的感染• 4.新生儿在分娩过程中和产后获得的感染• 5.由于诊疗措施激活的潜在性感染,如疱疹病毒、结核杆菌等的感染• 6.医务人员在医院工作期间获得的感染•儿童时期患过水痘,病毒可潜伏在脊髓后根神经节或者颅神经的感觉神经节等部位,当机体受到某些刺激或免疫功能低下时,如发热、受冷、机械压迫,使用免疫抑制剂、X光照射,白血病及肿瘤等细胞免疫功能损害或低下时,导致潜伏病毒激活,病毒沿感觉神经轴索下行到达该神经所支配的皮肤细胞内增殖,在皮肤上沿着感觉神经的通路发生串联的水疱疹,形似带状,故名多发生于腰腹和面部1~4周内局部痛觉非常敏感,有剧痛 •二、下列情况不属于医院感染• 1.皮肤粘膜开放性伤口只有细菌定植而无炎症表现。
• 2.由于创伤或非生物性因子刺激而产生的炎症表现•3.新生儿经胎盘获得(出生后48小时内发病)的感染,如单纯疱疹、弓形体病、 水痘等•4.患者原有的慢性感染在医院内急性发作• 医院感染按临床诊断报告,力求做出病原学诊断•介定新生儿肺炎是宫内感染的条件之二为:1、胎膜早破>24小时或胎儿有宫内窘迫2、羊水Ⅱ度以上污染•若为急产、窒息、助产士未及时清理呼吸道前以物理、化学方法刺激呼吸所致的吸入性肺炎多为医院内感染•吸入乳汁、羊水后6-8小时后即缓解不列为感染,但若持续加重继发感染则列入医院感染•医院感染暴发:在科室的患者中,短时间医院感染暴发:在科室的患者中,短时间内发生内发生3 3例以上同种同源感染病例的现象例以上同种同源感染病例的现象•疑似医院感染暴发:在疑似医院感染暴发:在其科室的患者中其科室的患者中,,短时间内出现短时间内出现5 5例以上临床症候群相似、怀例以上临床症候群相似、怀疑有共同感染源的感染病例疑有共同感染源的感染病例二重感染•二重感染:又称重复感染,是指长期使用广谱抗生素,可使敏感菌群受到抑制,而一些不敏感菌(如真菌等)乘机生长繁殖,产生新的感染的现象抗菌药物的使用可致菌群改变,使耐该种抗菌药物的微生物引发新的感染。
引起新感染的细菌可以是在正常情况下对身体无害的寄生菌,由于菌群改变,其他能抑制该菌生长的无害菌为药物所抑杀后转变为致病性菌,或者也可以是原发感染菌的耐药菌株使用广谱抗生素时较易发生的二重感染有:难辨梭状芽胞杆菌肠炎、霉菌性肠炎、口腔霉菌感染、白色念珠菌阴道炎等 多见于老、幼、体弱、抵抗力低的患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