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稿).pdf
9页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稿) 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职责及分工 第三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七)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及调整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及其分工,但调整须报董事会备案; (八)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 1 - 总经理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 (九)制订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方案,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十)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一)董事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第四条 副总经理行使以下职权: (一) 协助总经理工作,并对总经理负责; (二) 按照总经理决定的分工,主管相应的部门或工作; (三) 在总经理授权范围内,全面负责主管的各项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 在主管工作范围内,对关键岗位人员的任免、组织机构变更等事项有向总经理建议的权利;对非关键岗位人员的任免有决定权; (五) 有权召开主管范围内的业务协调会议,确定会期、议题、出席人员,并将会议结果报总经理; (六) 按公司业务审批权限的规定,批准或审核所主管部门的业务开展,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 对于公司的重大事项,有向总经理建议的权力; (八) 总经理交办的其它事项 第五条 财务总监行使以下职权: (一) 主管公司财务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在总经理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 (二)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拟定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并报董事会批准; (三)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定公司资金、资产运用及签订重大- 2 - 总经理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 合同的权限规定,并报总经理批准; (四) 根据公司章程第八章第一节的有关规定,按时完成编制公司季度、中期以及年度财务报告,并保证其真实可靠; (五) 按照总经理决定的分工,主管财务及其他相应的部门或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 对财务及所主管工作范围内相应的人员任免、机构变更等事项有向总经理建议的权利; (七) 按公司会计制度规定,对业务资金运用、费用支出进行审核,并承担相应责任; (八) 定期及不定期地向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的专业委员会、制定董事) 、总经理提交公司财务状况分析报告,并提出相应解决方案; (九) 维护公司与金融机构的沟通联系,确保正常经营所需要的金融支持; (十) 总经理交办的其它事项。
第三章 总经理办公例会 第六条 总经理办公例会主要是指公司执行委员会会议、 总经理办公会 第七条 公司执行委员会成员包括公司总经理、 常务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 第八条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成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各业务中心总经理;各职能部门总经理 第九条 公司执行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两次,由总经理主持,执委会- 3 - 总经理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 成员及与议题相关的临时邀请人员参加主要负责战略推进和资源配置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贯彻执行所有董事会决议、审核所有投资项目、审议所有经营层提出的上报董事会的议案、重大人事变动、重大组织结构变动和重大经营决策等 第十条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每月召开一次,由总经理主持,总经办会成员及与议题相关的临时邀请人员参加讨论分析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安排下阶段主要工作,各部门或下属单位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以及总经理认为必要的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 总经理办公例会主要目的包括: (一) 检查公司经营管理重要工资的执行进度; (二) 对(一)款工资进度提供必要的支持; (三) 了解全局,对近期业务目标能否完成做出判断; (四) 均衡各业务单位,做出必要的计划调整; (五) 必要的人事变动; (六) 强调贺指导需要优先考虑的事项; (七) 了解市场变化,做出迅速反应; (八) 分享最好的实践经验; (九) 收集数据以促进协调、管理和计划的改进。
第十二条 总经理可视工作需要临时召开其他专门或综合会议, 并决定日期、议题、出席人员等 第四章 议事程序和审批权限 第十三条 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 总经理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审- 4 - 总经理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 批相关事项,超出授权权限须报董事会审批 第十四条 公司采用矩阵式结构, 由业务部门与职能部门 (包括财务、商务、人事、法律、IT)共同管理,两个部门主管如有意见分歧,可向上级汇报,直至总经理最终裁定、审批 第十五条 各业务中心预算以内(包括年度预算、单项预算)和授权范围内的事项的批准权限全部授予各业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超过各业务中心预算及超出授权范围的事项,经财务总监审核后报总经理签批 第十六条 人事管理权限: 公司所有关键岗位人员的职务调动、 解聘、及新聘用员工,须报总经理审批除董事会聘用人员外,总经理有权对公司所有人员进行调整,其中特别重要人员调整须报董事会备案审计部负责人调整总经理要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 第十七条 授信管理权限: (表内为 2005 年权限今后按实际可控度逐年调整,调整后权限报董事会备案 ) 职 务 项 目 总经理 财务总监 业务中心总经理 循环 授信额度 ★ ¥1000 万以上(含) ★ ¥300-1000 万 (焦炭¥4000 万以下) ;☆¥1000 万元以上 ★ ¥ 1000万 元 以 下(焦炭¥4000 万以下) ☆¥1000 万元以上 循环特殊 授信额度 ★ ¥500 万以上(含) ★ ¥100-500 万元; ☆¥500 万元以上 ★ ¥500 万元以下 (焦炭¥4000 万以下) ☆¥500 万元以上 单笔授信审批 ★ 额度外 ★ 额度外 ★ 额度外 一次性 ★ ¥500 万以上★ ¥100-500 万元 ★ ¥500 万元以下 - 5 - 总经理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 特殊授信 (含) ☆¥500 万元以上 (焦炭 4000 万以下) ;☆¥500 万元以上 ★:审批 ☆:审核 第十八条 投资款审批权限: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投资项目,依照合同支付投资款,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并财务总监会签,不受金额限制。
第十九条 公司资产的运用权限: 除公司章程明确由董事会决定的事项和权限外,总经理全权运用,其中重大事项须报董事会备案 第二十条 资产处置审批权限:公司单笔资产报损 500 万元人民币(不含)以下,由总经理审批并财务总监会签,报董事会备案;年度累计报损 1000 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经注册会计师审核后,报董事会审批 第二十一条 对外借款权限:不会导致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60%的借款由总经理审批;导致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60%的借款报董事会审批 第二十二条 重大合同决策权限: (一) 单笔交易金额巨大的交易预算由总经理审批, 具体金额定为:焦炭业务在 3 亿元人民币以上、5 亿元人民币(不含)以下;其它业务在 1 亿元人民币以上、5 亿元人民币(不含)以下; (二)长期贸易合同:总金额在 1 亿元人民币以下(焦炭业务 3 亿元人民币以下)的长期贸易合同由业务中心总经理审批,交易金额 1-5 亿元人民币(焦炭业务交易金额 3-5 亿元人民币)的- 6 - 总经理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 长期贸易合同由财务总监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交易金额在 5亿元人民币(含)以上的由董事会批准签订; (三)单笔预算累计亏损 100 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销售合同由业务中心总经理、财务总监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四)投资合同: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签订; (五)资产运用合同:属于公司章程明确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合同,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签订; (六)与金融机构的融资合同,由财务总监签订;当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50%时,由总经理批准签订; (七)其它合同:由总经理批准签订,其中重大事项报董事会备案。
第二十三条 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具体程序及审批权限,由公司相关财务规定予以明确 第二十四条 支付货款(非信用证项下)审批权限:单笔金额超过500 万美元以上,由财务总监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二十五条 经营活动审批权限: (表内为 2005 年权限今后按实际可控度逐年调整,调整后权限报董事会备案 ) 职 务 项 目 总经理 财务总监 业务中心总经理 预算单审批 (主要指库存、敞口采购%, 利润%等) ★ 超板块额度但公司预算内 ☆超板块额度但公司预算内 长约的签署/变更/解除 ★¥1-5 亿 (焦炭 3-5 亿) ☆ 1- 5 亿 (焦炭 3 -5 亿) ★ ¥3500 万 - 1 亿 (焦炭¥1-3 亿) - 7 - 总经理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 采购合同 ★¥1-5 亿 (焦炭 3-5 亿) ★ ¥3500 万 - 1 亿 (焦炭¥1-3亿) 销售合同 ★ ¥1- 5 亿 (焦炭 3-5 亿) ★单笔预算累计亏损100 万元以上(含) ★单笔预算累计亏损 100 万元以上(含) ★ ¥3500 万 - 1 亿 (焦炭¥1亿-3亿内) ; ★单笔预算累计亏损¥100万元以上(含) LOI 放货 (出口,无银行保函) ★★ ★★ ★:审批 ☆:审核 第二十六条 总经理其它审批权限: (一)年度预算内所有款项的审批; (二)对公司自身(包括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开展贸易业务需要提供的、总额不超过公司上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资产抵押; (三)预算内短期投资; (四)所有诉讼、仲裁及相应付款。
第五章 向董事会的报告制度 第二十七条 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的要求, 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一)定期报告 定期报告由财务总部组织编制,在董事会的要求期限内提交定期报告包括年报、半年报、季报、月报 (二)公司年度计划实施情况和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三)公司重大合同签订和执行情况; (四)资金运用和盈亏情况; (五)重大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8 - 总经理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 (六)公司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七)董事会要求的其它专题报告 第二十八条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总经理应根据要求报告工作 第二十九条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应同时报总经理、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如果总经理与审计委员会有意见分歧,上报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的考核 第三十条 总经理的考核由董事会下属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此细则未尽事宜,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三十二条 本细则自董事会通过后施行,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 1 月 1 日 - 9 - 总经理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