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308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doc
12页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目 录一、编制目的……………………………………………………………3二、编制依据和适用范围………………………………………………3三、职责…………………………………………………………………3四、工程概况及基坑支护设计方案……………………………………3五、监理工作流程………………………………………………………5六、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目标值及具体内容………………………5七、监理工作的方式及措施……………………………………………12一、 编制目的:编制并执行本细则,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本工程深基坑开挖和支护施工,保证工程按质按量如期完成,并能与后续工序顺利交接,同时杜绝安全事故,确保安全达标,安全事故率为零,确保安全文明施工达到合同约定标准二、 编制依据和适用范围本细则根据本工程项目的《监理规划》,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与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工程相关的设计文件、规范、标准和技术资料编写,适用于本工程深基坑开挖与支护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监理管理本细则所述深基坑开挖与支护施工包括三轴水泥土搅拌桩施工、单轴水泥搅拌桩施工、冲孔灌注桩围护、注浆钢花管土钉施工、喷射混凝土、土方开挖、降水排水、土方回填及基坑监测等施工内容。
三、 职责:本细则由本工程现场监理部土建监理工程师编写,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项目监理部组织实施,项目土建监理工程师、安全工程师具体执行并对其负相应责任四、 工程概况及基坑支护设计方案:4.3场地地层、地下水情况:4.3.1 场地地层由上到下分别为素填土、中粗砂素填土、淤泥质土、中粗砂、粉质粘土、粗砂、残积砂质粘性土及全风化花岗岩等4.3.2 场地地下水主要为赋存与运移于素填土、中粗砂素填土、中粗砂中,其次赋存与运移于残积土以及下伏基岩风化带的孔隙、裂隙中,中粗砂地下水局部具弱承压性,素填土层属较强透水层,该层主要接受大气降水及场地南侧径流补给,通过蒸发及向场地北侧径流排泄,该层地下水受季节影响明显淤泥质土层属相对隔水层中粗砂素填土和中粗砂层属强透水层,场地稳定水位埋深2.8~4.3M4.4 地下市政管网:场地内在拟建3#楼与4#楼间、2#楼与5#楼间有条沥青面层道路,道路两侧设路灯,且道路埋设消防水管,均且未迁移将影响施工;场地周边的道路有多条市政排水及消防管线,因本基坑未设置锚杆等向基坑外倾斜的杆件,围护施工对周边管线基本无影响4.5 基坑支护设计方案:本工程整体采用自然放坡、土钉墙、水泥土墙及局部冲孔灌注桩围护等支护方式。
4.5.1 三轴搅拌桩:坡顶采用Φ850@600三轴搅拌桩,共704根;桩长分别为11.5m、12m、13.5m、15m、17.5m、18m,三轴搅拌桩穿过中粗砂层至少1.0 m;水泥采用P.O42.5普通硅酸盐水泥,水灰比为1.2,确保水泥掺入比不小于20%4.5.2 单轴水泥搅拌桩:坡脚采用Φ600@500水泥搅拌桩;桩长分别为3.8m、4.4m、4.5m、5.4m、5.8m;水泥采用P.O42.5普通硅酸盐水泥,水灰比为0.45~0.55,水泥掺合量为15%4.5.3 注浆钢花管土钉:土钉材料采用φ48δ3钢花管,土钉倾角15-60度;土钉注浆采用水泥净浆,水灰比为0.50,浆体强度等为M20,土钉全长注浆,采用一次注浆4.5.4 喷射混凝土:砼面层厚100MM,水泥采用P.O42.5普通硅酸盐水泥,喷射混凝土等级不低于C20五、监理工作流程:5.1监理工作流程:详见监理规划第十一章第1、2条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流程图、质量控制工作流程内容5.2材质核定流程:如下图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控制流程图不合格退场处理承包商自检承包商填写(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方法:1、审核证明资料2、到厂家考察3、进场材料验收4、进行复试检验不合格监理工程师审核合格承包商使用六、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目标值及具体监理内容6.1控制要点:序号控制要点及目标值控制手段1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针对性审查专家论证2原材料(钢筋、水泥、砂、石、焊条等)检查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等3现场支护及开挖是否按照设计文件、勘查文件及相关规程进行水准仪、全站仪测量,尺量检查4开挖机械及开挖程序的监督检查。
观察5三轴搅拌桩施工(标高、桩位、桩长、水灰比、水泥量)观察、测量检查,试块送检、检查计量数据6单轴搅拌桩施工(标高、桩位、桩长、水灰比、水泥量)观察、测量检查,试块送检、检查计量数据7冲孔灌注桩围护(标高、桩位、桩长、钢筋笼、砼浇捣)测量检查、尺量、核对砼配合比、试块送检、检查计量数据8土钉施工(包括钻孔、钢花管土钉制安、注浆等)尺量检查、试件送检、检查计量数据9边坡喷面施工(包括钢筋制安和喷锚墙面)观察、尺量检查、核对砼配合比、实测、试件送检10临边支护和用电安全观察检查11土方回填水准仪测量、取样检查12支护及边坡变形监测监测6.2具体监理内容:6.2.1施工准备阶段内容:1.熟悉施工图纸设计要求,熟悉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周围环境状况,掌握相关规范、标准和省、市地方建筑管理规定2.组织图纸会审,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落实基坑支护监测单位及监测方案3. 强调要熟悉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专家论证意见,施工时严格对照逐条落实,不符合的应立即整改4.检查施工单位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情况,保证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落实情况5.检查施工单位材料准备情况,监督见证材料的取样送检6.2.2施工阶段内容:(一) 三轴搅拌桩施工1.对施工测量放样(如标高、桩位)进行复核,要求施工开挖槽沟,沟槽尺寸为宽1.2m,深1~1.2m,并清除地下障碍物。
开挖导向沟槽余土应及时处理,以保证桩机水平行走;2. 制备水泥浆液及浆液注入:检查施工现场配备电脑计量的自动搅拌系统和散装水泥罐设备运转是否正常,要求确保浆液质量的稳定严格控制水泥浆液的水灰比为1.5~2.0,水泥掺量不小于20%,即每立方米被搅拌土体中水泥掺入量至少为360Kg(被搅拌土体密度以1800Kg/m3计);水泥浆配制好后,停滞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因故搁置超过2小时以上的拌制浆液,应作废浆处理,严禁再用搭接施工的相邻搅拌桩施工间隔不得超过12小时注浆时通过2台注浆泵2条管路同Y型接头在H口进行混合,注浆压力为1.5Mpa~2.5Mpa,注浆流量为80~120L/min/每台3. 钻进搅拌提升:要求水泥和原状土须均匀搅拌,下沉和提升过程中均为注浆搅拌,同时严格控制下沉和提升速度:下沉速度为0.5~1.0m/min,提升速度为1.0~1.5m/min,在桩底部分宜重复搅拌注浆4.施工过程应严格控制搅拌桩标高、桩长及水灰比,应符合设计要求二)单轴搅拌桩施工1. 对施工测量放样(如标高、桩位)进行复核,要求施工先开挖2-3M深沟槽,以保证搅拌桩质量;2. 拌制浆液:严格控制水泥原材及水灰比,要求选用水泥标号P.O42.5普通硅酸水泥,水灰比为0.45~0.55,水泥掺入比a=15%,根据桩径为Ф600mm,即每米深层搅拌桩水泥用量约为78Kg;3. 喷浆搅拌提升及下沉:检查搅拌桩机下沉及提升速度是否正常,要求边搅拌边提升搅拌机,使浆液和土体充分拌和直至地面;同时下沉速度按设计要求进行;4. 施工过程应严格控制搅拌桩标高、桩长及水灰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三)冲孔灌注桩围护施工:详见冲孔灌注桩施工监理实施细则,本细则不再详述四)土方开挖1.施工单位申报的专项方案要包括土方工程开挖,现场要按认可的方案进行开挖,监理人员全程跟进检查2.土方开挖前应核查定位放线、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系统,督促施工方合理安排土方运输车的行走路线及弃土场3.核查平面位置、水平标高、边坡坡度、排水、降低地下水位系统,并督促施工方随时观测周围的环境变化,对观测数据监理要检查4. 土方开挖施工的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验收规范GB50202-2002表6.2.4的规定;5.土方开挖后要及时检查基坑临边防护的搭设情况,基坑四周要设置1.2米高的红白油漆相间的钢管防护栏,不符合要求的,要求立即整改6.检查现场挖土机的安检及测试资料,对较为残旧的机械要求施工单位做好维护工作7.用挖土机械施工时,严格注意挖土机的作业范围内,不能有其他机械和工人作业;局部需要人工开挖时,两个人操作间距应保持2~3米余泥应做到随挖随清,如果在坑边堆放弃土、料具和移动施工机械,要求与坑边保持一定距离;当土质良好时,最少要距支护结构外延1米,堆放高度不能超过1.5米8.开挖时要督促施工方按要求搭设专用通道供工人上下,不允许踩踏土壁及其支撑上下基坑。
9.挖土时发现管道、电缆及其他埋设物与原始资料不符,应及时报告甲方,工人不得擅自处理电缆两侧1m范围内的土方要求采用人工挖掘10.工人下基坑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帽,坑内必须设置稳定可靠的逃生通道;基坑中有积水时,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检查电器的接地或接零和漏电保护开关,电缆应完好,要求施工人员穿戴防护用品,如胶鞋等,监理要加强巡查工作11.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支护结构外延2米范围内不得将挖土机履带与挖空的基坑平行停、驶不允许运土汽车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坍方翻车12.场内运输道路应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通行,防止基坑侧塞车、陷车,各种车辆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引导,车辆进出门口的人行道下,如有地下管线(道)必须铺设厚钢板,或浇捣混凝土加固13.基坑开挖过程中,要加强巡视,注意土壁或支护体系的变异情况,如发现坡体有裂纹或局部塌落现象,要及时支撑或改缓放坡,如发现支护结构有渗水、流砂、流泥现象,要及时采取措施补强14.严格控制开挖程序,不允许单向开挖及超挖情况出现;督促施工班组做好交底工作,防止挖土机斗过多碰撞支护结构,以免发生变形破坏,导致支护体系失稳15.夜间施工时,基坑要保持有足够的照明,并在现场设置安全生产警示标志。
五)基坑降水、排水1.在开挖基坑时,必须设有确实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破坏基坑土壤结构基坑开挖前,标明地下管线排列的位置,以避免损坏地下管线及有利于在开挖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时采取应急措施(流砂等特殊情况)基坑开挖后,基坑内不允许有积水现象产生2.对于勘察资料中反映地下水位较高的开挖场地,要有专项的降排水技术和安全措施;如果开挖后发现地下水位与资料不符,要求施工单位暂停开挖,做好专项排水方案经监理审核后,才能继续进行施工如果坑内外降水系统可能对邻近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产生的不利影响,要建议业主请相关监测单位对此进行监控,并给出相应的措施避免造成结构性损坏3.降水与排水施工的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验收规范GB50202-2002表7.8.6的规定六)深基坑支护1.施工前熟悉地质资料、设计图纸及周围环境,降水系统应确保正常工作,必须的施工设备如挖掘机、钻机、压浆泵、搅拌机等应以正常运转2.一般情况下,应遵循分段开挖、分段支护的原则,不宜按一次挖就再行支护的方式施工3.施工中应对土钉位置,钻孔直径、深度及角度,土钉插入长度,注浆配比、压力及注浆量,喷锚墙面厚度及强度、土钉应力等进行检查4.土钉墙支护工程质量检验应符合验收规范GB50202-2002表7.4.5的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