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院终端分类新法--地域市场综合法.docx
3页医院终端分类新法--地区市场综合法医院级别划分原则,是中国根据医院功能、设施、技术力量等对医院资质评估的指标全国统一,不分医院背景、所有制性质等根据1989年11月29日卫生部颁布的《医院分级管理措施》,三级特等医院是最高档别的医院,接下来依次是三级甲等、乙等、丙等,二级甲等、乙等、丙等,一级甲等、乙等、丙等,共三级十等虽然目前卫生部的医院级别在一定限度上综合反映了医院的整体状况,但它并不能真实地反映医院的市场特性例如,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虽然是二级医院,但其市场体现却优于某些三甲医院,与湛江市第一中医院(三甲医院)相比,两者总用药金额非常接近,但在药物、治疗领域的丰富度上都远优于这家三甲医院因此,我们开发了地区市场综合法对医院终端进行分类,该措施综合考虑了反映医院实际市场体现的多种因素,使得分类成果对于具体市场操作更具指引意义,但愿可以给人们带来一定的参照价值地区市场综合法划分根据根据地区市场综合法,将医院按三个层级进行划分,共八个细类第一层分类:将医院分为基层和非基层医院;基层涉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街道卫生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诊所(医务室),其她为非基层医院第二层分类:按照地区的不同,分为省市、县级和农村医院;其中省市级指地处地级市及以上都市的医院(详见表1)。
第三层分类:只针对非基层医院,基层医院不再划分省市非基层医院按用药金额、药物通用名数量、ATC四级分类的药物类别数这三个因素进行聚类分析细分为三类:一线医院、二线医院和三线医院;一线医院指各方面体现最佳,二线医院次之,三线医院是体现相对较差的医院(详见表1)县级非基层医院根据《有关推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划分为试点和非试点医院以广东省为例的医院终端分类成果运用本文论述的地区市场综合法对广东省样本数据的2557家医院进行分类,成果如下表2;其中省市非基层医院中,一线医院合计33家,该类医院用药金额占省市非基层医院总用药金额的50%二线医院合计208家,其用药金额占省市非基层医院总用药金额的40%表3列出具体33家一线医院仅供参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