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毕业生办理各类手续流程图.doc
6页一、毕业生原户口档案留校后申请户口档案迁出手续时限:毕业后两年内备注:校学生处地址:花江校区第 6 教学楼 :2291958校保卫处地址:花江校区后勤楼 :2290112广西区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地址:广西南宁市教育路 3 号 :0771-3859813到招生就业处领取报到证持报到证白色联到校学生处转档案持报到证蓝联色到校保卫处转户口本人书面申请(毕业后两个月内)招生就业处每月 15 日统一到广西区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到招生就业处领取报到证(急需办理或毕业后超过两个月)招生就业处开具证明,自行到广西区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原本人保留的《申请户口档案留校托管协议书》 (08 年以后毕业生不需此项)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迁回原籍无需此项)委托他人代办的委托书(本人办理无需此项)二、原为续读的同学,在领取毕业证后办理户口档案迁出手续领取毕业证两个月内 备注:校学生处地址:花江校区第 6 教学楼 :2291958校保卫处地址:花江校区后勤楼 :2290112广西区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地址:广西南宁市教育路 3 号 :0771-3859813到招生就业处领取报到证持报到证白色联到校学生处转档案持报到证蓝联色到校保卫处转户口本人书面申请(毕业后两个月内)招生就业处每月 15 日统一到广西区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到招生就业处领取报到证(急需办理或毕业后超过两个月)招生就业处开具证明,自行到广西区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迁回原籍无需此项)委托他人代办的委托书(本人办理无需此项)三、 《毕业生推荐表》修改流程四、毕业生在毕业前遗失《毕业生推荐表 》 、 《就业协议书》补办手续注:补发的《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上注明“根据学生本人声明,该生原件已遗失,此分为遗失补办件”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毕业班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交回原《毕业生推荐表》原件招生就业处审核打印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院系毕业班员签字 学生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院系章招生就业处审核校园网上公式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毕业生到招生就业处领取《推荐表》或《协议书》五、毕业生违约手续的办理时限:毕业后两年内新单位的接受证明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毕业生解约申请表》原签的单位同意解除协议的书面意见公函原件原全套协议书一式三份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等材料(高校毕业生所需材料)毕业班员在解约申请表签署意见,学院召开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议,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署意见,盖学院公章招生就业处审核公示十四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招生就业处发放原协议书编号且注明“此份为补办件”的协议书六、在报到期限内,报到证遗失补办手续时限:毕业后两年内负责单位:招生就业处七、在报到期限内,户口迁移证遗失补办手续时限:毕业后两年内个人书面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原报到单位未报道证明登报挂失报纸及收据原件招生就业处审核,开具证明到广西区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申请补发个人书面申请原报到单位户籍管理的公安机关未落户证明丢失地开具的登报挂失证明到桂林市七星公安分局朝阳派出所办理八、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后,更换新单位相关手续时限:毕业后两年内原报到单位同意离开的证明公函原件(原报到证为生源所在地的无需此项)广西区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后收回原报到证,签发新的就业报到证招生就业处审核,出具证明院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个人书面申请原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保留的就业协议书(原报到证为生源所在地的无需此项)原报到证原件新的用人单位接收证明材料(如新用人单位无资质接收,则需提供在职证明,另需提供当地人事部门托管接收函)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委托书等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