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汇编(6篇范文).docx
7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汇编(6篇范文) 目录 1.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有哪些 2.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内容 3.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注意事项 4.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6篇范文) 有哪些制度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是企业安全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它包括了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1. 定期检查:企业需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识别潜在的危险源和不安全行为 2. 风险评估:对发现的隐患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其可能导致的后果和发生的可能性 3. 记录报告:详细记录每个隐患的发现、评估和处理过程,形成书面报告 4. 隐患治理:制定并执行消除或控制隐患的措施,确保其不再构成威胁 5. 跟踪反馈:对治理结果进行跟踪,确保隐患已得到有效解决,并对效果进行反馈 内容是什么 在实施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时,内容应包含以下要点: 1. 检查内容:涵盖生产设备、工作环境、操作规程、员工安全意识等多个层面。
2. 隐患分类:依据风险程度将隐患分为低、中、高三个等级,以便优先处理 3. 治理方案:提出具体、可行的解决方案,包括临时措施和长期改进计划 4. 责任分配:明确各部门和个人在隐患治理中的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5. 报告格式:制定统一的报告格式,包括隐患描述、风险评估、治理措施、完成日期等关键信息 注意事项 在执行此制度时,务必注意以下几点: 1. 保持警惕:安全隐患可能随时出现,企业需保持持续警觉,定期更新检查清单 2. 员工参与:鼓励员工积极参与,提供隐患线索,建立上报奖励机制 3. 法规遵守:确保所有行动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法规,避免违法行为 4. 培训教育: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5. 实效性:治理措施应注重实效,避免流于形式,真正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员参与、全程监控,以实现企业的安全运营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范文 第1篇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一、 每周星期天由矿长组织,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参加,对全矿实行全方位的安全隐患排查。
二、 对查出的安全隐患,由矿长落实专人处理,对不能及时处理的问题,必须提出整改方案,限期处理 三、 每周星期日同时为安全隐患整改复查时间,对上周查出的安全隐患处理情况进行考核复查,未能按具体要求整改完毕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 对所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参加人员、限期整改时间、复查人员等必须作好记录 五、 不定期的组织人员,进行日常安全隐患排查,日常安全隐患排查者必须将查出的安全隐患以及处理情况向矿长汇报,并作好记录 六、 所查出的隐患每周一书面报告给乡煤管站,每月汇总报县煤炭局 七、 隐患排查小组组织机构: 组长: 成员:、 第2篇 某综采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调动本区队各级人员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积极性,防止事故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实现全员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保障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生产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 区队长对本区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负全责;区队各级管理人员对本区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负责;班组长是本班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第一责任人;职工个人是本岗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责任人 第四条 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活动分区队和班组队两种形式,区队每天排查一次,班组每班排查一次,每次排查都要有记录,并对排查记录结果进行落实、整改、处理 第五条 建立全生产隐患排查台账,按照“五落实”的原则进行跟踪监管,落实责任,直至隐患排除 第六条 对排查事故隐患不力的责任领导、班组长、员工进行一定的经济或行政处罚 第七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登记制度 第一条 为了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登记、筛选和上报工作,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的基础管理工作,落实隐患的闭环管理,根据公司要求的登记上报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建立本区队隐患报告登记台账;隐患报告登记台账要求写清楚隐患地点、隐患内容、拟采取措施意见、相关人员姓名等 第三条 根据报告内容,区队值班人员将一般可控隐患制定针对措施立即实施,对于重大隐患立即上报安监处,特殊情况下可直接汇报调度室。
第四条 每月对登记的各类隐患进行认真筛选和安全隐患登记划分,类别确认,以备上级领导部门随时检查 第五条 不得对汇报人特别是越级汇报人员打击报复,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第六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三)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制度 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区队长对本区队安全隐患的治理负直接责任 第三条 隐患排查、整改由本区队自查自纠为主,全员参与,搞好本职范围内的隐患排查,落实整改工作 第四条 根据《淄矿集团公司安全事故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规定》中的相关要求,按照煤矿安全隐患解决的难易程度分为a、b、c三级: a级:危害严重或者治理难度大,需要集团公司及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的; b级:危害比较严重或者有一定工作量,须由本单位限期解决的; c级:对安全生产有一定影响,由区队(车间)或业务部门立即解决的 第五条 按照安全隐患的种类分为: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火灾、水害和其他 第六条 隐患治理,一般隐患由岗位工、班组长或跟班干部可制定执行整改的,经汇报批准后立即整改或期限整改。
重大安全隐患经逐级汇报后归口管理,由上级部门审批或制定措施按要求整改整改完成后汇报上级部门验收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常生产作业 第七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3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登记、督办、销号制度 为明确责任,及时排查安全生产隐患,经矿研究决定,建立我矿安全隐患排查报告登记、督办、销号制度如下 一、为保证及时排查发现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全矿要层层建立事故隐患台帐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上级或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登记造册、建立安全隐患台帐进行汇总、备案,并及时下发整改通知,重大事故隐患由矿领导小组汇总后向矿长报告 二、事故隐患台帐内容为重大事故隐患登记明细及整改台帐、一般事故隐患登记明细及整改台帐、挂牌督办事故隐患台帐、督查督办台帐、事故隐患统计报表台帐 三、为抓好隐患排查治理,本矿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要定期或不定期通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进行督办 四、被督办的事故隐患整改时间一般不超过30天,最长不超过60天,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整改的,应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同时隐患存在单位需制定相应安全防范措施、应急预案、落实责任人。
五、一般事故隐患所在单位隐患整改完毕后,按照管辖权限,应及时向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复查通过后方可销号;对于重大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所在单位整改完毕后,按照管辖权限,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复查通过后,由上级主管部门验收、销号闭环 六、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及时整改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统一制作警示标牌,设置于该单位醒目位置警示标牌的内容包括存在的具体重大隐患、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等重大隐患整改完毕经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合格后方可摘牌同时,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有关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法规予以处罚,并采取措施督促隐患单位落实整改 第4篇 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根据煤矿安全生产实际要求和国务院_(446)号令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最大限度地消灭事故隐患,杜绝重、特大事故,消灭死亡事故,减少轻重伤事故发生,做到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我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 (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方式 1、矿每月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办公会和安全生产委员会,重点分析和排查矿井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2、矿坚持每月2次对全矿井及地面单位部门进行安全大检查 3、矿级领导每天对全矿作业点及各系统进行监察、督促 4、各队队长天跟班作业,对现场安全工作督促、检查、落实并汇报情况对现场安全工作随时自查,并现场落实整改 5、纪律要求:各级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否则按照《安全巡查制度》和《安全检查制度》的相关规定对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主要内容 按照国务院_(446)号令来对照排查我矿的主要安全生产隐患: 1、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 2、瓦斯超限作业; 3、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 4、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5、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 6、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 7、超层越界开采; 8、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 9、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 10、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 11、年产6万吨以上的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 12、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 13、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的,以及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 14、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机构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15、有其他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三)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形式 按照上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方式'和"排查主要内容',对排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按照下列形式落实整改: 1、现场停产整改对现场发现的要危及作业人员的生命和我矿财产安全的,必须立即进行现场停产整改,并落实专人现场负责监督,整改合格后方能恢复生产 2、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