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性精神疾病规范.ppt
49页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精神卫生服务:公共 ?私密?n很久以来:精神卫生被认为更多的是私 人的事情 n 悄悄的看病n 偷偷的服药n 隐藏的病史n 含混的解释n个体成功经验很难复制和推广 现行的国家精神卫生政策和相关政策国家精神卫生政策Ø2002年4月,卫生部、公安部、民政部、中残联联 合颁布《中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02年-2010年) 》Ø2004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 精神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Ø2006年11月,国务院批准成立“精神卫生工作部际 联席会议制度”Ø2008年1月,卫生部等17部门颁发《全国精神卫生 工作体系发展指导纲要(2008年-2015年)》Ø2009年11月,卫生部颁发《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 工作规范》相关政策Ø农村贫困患者医疗救助(2003年,民政部、卫生部、财政部)Ø城市贫困患者医疗救助(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Ø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精神病人救治意见(2006年,民政部、公安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卫生部)Ø精神疾病社区管理和居民心理健康指导工作纳入社 区公共卫生服务,政府承担补助经费(2006年,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卫生部)Ø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2009年,卫生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Ø《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 育委员会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 步均等化的意见》 -2009.7.7精神卫生工作内容?我国精神卫生工作既包括防治各类精神疾病,也包括减少和预防各类不良心理及行为问题的发生。
《中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02-2010年)》 卫生部、民政部、公安部、中残联 2002年4月联合发布精神卫生服务: 公共卫生服务n近10年我国精神卫生逐渐纳入公共卫生 领域n精神健康是涉及全人群n精神疾病带带来的疾病负负担是严严重的n精神疾病可以预预防和治疗疗n防治各类类精神疾病、促进进精神健康是精神 卫卫生工作中最重要的两个部分,这项这项 工作 关系到社会的和谐谐与发发展精神卫生服务需求?Ø重性精神疾病患者1% 1600万Ø常见精神障碍15岁以上成年人 14%Ø心理行为问题 例如:互联网使用问题 灾后心理援助 Ø促进心理健康13亿人口病前期前驱期精神病缓解复发起病发作复发二级预防治疗三级预防 治功能损害及全程管理以前我们关注病前期前驱期精神病缓解复发起病发作复发初级预防 社区宣传 健教教育 媒体合作 早期干预二级预防 全程干预 规范治疗 功能管理 防止残疾三级预防 综合治理 功能康复 无缝服务 防止复发现在我们关注功能损害及全程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n重性精神疾病管理: 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 登记管理;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 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n卫生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2009年版)》的通知 -2009.10.10n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n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规范2009.11.3n一、 患者的发现和登记n二、 患者的基础管理n三、 应急医疗处置工作内容一、 患者的发现和登记n服务对象:辖区内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常住重性精神疾病患 者是指在本辖区内有固定居所(包括家庭 、康复与照料机构等,精神专科医院除外 ),并且连续居住时间在半年以上的患者 。
一)、排查病种(六种)n重性精神疾病是指临床表现有幻觉、妄想、严重 思维障碍、行为紊乱等精神病性症状,且患者社 会生活能力严重受损的一组精神疾病n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 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主要前四个病种)(二)、 发现疑似患者n1、 排查来源精神病医院住院病人、门诊病人2、 线索调查n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组织, 使用《行为异常人员线索调查问题清单》 (表1-1),在辖区常住人口中开展疑似患者调查n在征得监护人同意后,将发现的疑似患者 情况填入《重性精神疾病线索调查登记表 》(表1-2),报县级精防机构3 、患者报告n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社区 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以及街道办事 处和居民委员会、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 会,发现有危及他人生命安全或严重影 响社会秩序和形象行为者为疑似精神疾 病患者时,应立即拨打“110”向当地公安 机关报警,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务的人员 送往就近或者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 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明确诊断4 、精神专科诊断与诊断复核n重性精神疾病的诊断和诊断复核必须由精神科执业医师依据《临床诊疗指南-精神病学分册》、《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3版)》及相关诊疗规范,结合患者精神状况检查、既往病史、体检和辅助检查等进行。
三)、 出院病例通知n各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在征得患者本人 ,或监护人或近亲属同意并签署《参加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知情同意书 》(表1-3),应在患者出院时将《重性 精神疾病患者出院信息单》(表1-4)每月定期通知县慢病站四)、 登记确诊患者n由乡镇卫生院填写《居民个人健康档案》与《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附件 1)等相关信息二、 患者的基础管理n(一) 参与精神疾病的管理机构有: 村卫生站、 社区卫生服务所、 乡镇卫生院、 精防机构(县慢病站) 村卫生站、社区卫生服务站:n1. 协助乡镇卫生院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线索调查、登记、报告和患者家庭成员护理指导 工作 n2. 协助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应急医疗处置。
n 3. 定期随访患者,指导监护人督促患者按时按量服药,督促患者按时复诊n 4. 参与重性精神疾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工作乡镇卫生院: n1. 协助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开 展村医重性精神疾病防治知识培训,并对其工作进 行绩效考核 n2. 承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信息收集与报告工作, 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线索调查并登记、上报县级 精防机构;登记已确诊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并建立 健康档案 n3. 在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指导下,定期随访患者, 指导患者服药有条件的地方,可开展社区患者危 险行为评估,实施个案管理计划 n4. 向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转诊疾病复发患者n(二)患者基础管理 n1、 危重情况处置 询问和检查有无出现暴力、自杀自伤 等危险行为,以及急性药物不良反应和 严重躯体疾病若有,对症处理后立即 转诊2、 分类干预n若无上述危重情况,应进一步对患者原有的病情进行评估危险性评估分为6级 • 0级:无符合以下1~5级中的任何行为; • 1级:口头威胁,喊叫,但没有打砸行为; • 2级:打砸行为,局限在家里,针对财物能被劝 说制止; • 3级:明显打砸行为,不分场合,针对财物。
不能 接受劝说而停止; • 4级:持续的打砸行为,不分场合,针对财物或人 ,不能接受劝说而停止包括自伤、自杀; • 5级:持管制性危险武器的针对人的任何暴力行为 ,或者纵火、爆炸等行为,无论在家里还是公共 场合 1)、病情不稳定患者 n若危险性为3~5级或精神病症状明显、自知力缺乏、有急性药物不良反应或严重躯体疾病,对症处理后立即转诊到上级医院 必要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协助送院治 疗对于未住院的患者,在精神专科医师 、居委会人员、民警的共同协助下,2周内随访2)、病情基本稳定患者 n若危险性为1~2级,或精神症状、自知 力、社会功能状况至少有一方面较差, 首先应判断是病情波动或药物疗效不佳 ,还是伴有药物不良反应或躯体症状恶 化分别采取在规定剂量范围内调整现 用药物剂量和查找原因对症治疗的措施 ,必要时与患者原主管医生取得联系, 或在精神专科医师指导下治疗,经初步 处理后观察2周,若情况趋于稳定,可维 持目前治疗方案,3个月时随访;若初步 处理无效,则建议转诊到上级医院,2周 内随访转诊情况3)、病情稳定患者 n若危险性为0级,且精神症状基本消失,自知力基本恢复,社会功能处于一般或良好,无严重药物不良反应,躯体疾病稳定, 无其他异常,继续执行上级医院制定的治 疗方案,3个月时随访。
服务流程 n13 、其他要求n(1)每次随访根据患者病情的控制情况, 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 生活技能训练等方面的康复指导,对家属提 供心理支持和帮助n(2)每年应至少进行1次健康体检,可与 随访相结合n(3)对应管理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每年至 少随访4次n(4)随访包括预约患者到门诊就诊、 追踪和家庭访视等方式4、 记录和报告n谁做了随访谁记录建立《居民个人健 康档案》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随访 服务记录表》《重性精神疾病失访(死 亡)患者登记表》、《重性精神疾病社 区/乡镇基础管理情况季度报表》上报县慢病站注意: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作为重点管理人群应 首先为其建立健康档案并随访,重性精 神疾病患者的管理率不应低于普通居民 建档率 5、 个案管理n是指对已经明确诊断的病情基本稳定患 者,根据患者的社会、经济状况和心理 社会功能特点与需求,通过评估患者的 功能损害或者面临的主要问题,有针对 性地为患者制定阶段性治疗方案,以及 生活职业能力康复措施(又称“个案管理 计划”)并实施,以使患者的疾病得到持 续治疗、生活能力和劳动能力得到恢复 ,实现帮助患者重返社会生活的目的。
6 、资料信息管理n所有参加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管理治疗 工作的人员,在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将 有关资料、信息交资料管理员集中管理 ,不得据为己有,不得丢失、自行销毁 或拒绝归档各级精防机构应当确定专 人负责管理患者个案资料,不得泄漏相 关信息三、 应急医疗处置n突发重性精神疾病,或重性精神疾病患 者病情急剧变化,已经出现或可能出现 对自身的伤害(自杀、自伤行为)、或 者危害社会行为、或者出现急性或严重 药物不良反应,需要通过应急医疗处置 及时采取干预措施,以避免伤害和损失 的发生或者减轻伤害和损失程度一)、处置原则n(1)合理:应急医疗处置判断要准确,方法 要恰当,严格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n(2)及时:工作人员应该及时赶到现场,采 取干预措施,尽可能缩短造成伤害和损失的时 间n(3)安全:采取的一切处置措施,均旨在保 护患者、家属、周围人群以及实施应急医疗处 置的医疗人员的人身安全;保护公共和私人财 物;必要时应联系当地公安机关协助二)、处置前准备 n1、应急医疗处置组n2、其他参与人员n3、设备和设施(三)、应急事件指征n1、 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危害他人安全的 行为 危险性评估在3级及以上,已经或 可能对他人造成人身伤害、对财物和公 共安全造成损失的患者。
n2 、自伤或者自杀行为n3、 急性的或严重的药物不良反应 包 括急性药物中毒(自杀或误服),或者 长期服药过程中出现的需及时处理的严 重药物不良反应四)、应急事件报告n已经接受社区/乡镇管理的患者发生应急事件的,患者家属或监护人可以向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乡镇卫生院报告 后者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报告上级 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情况紧急的,患者 家属或监护人可以直接向就近精神卫生 医疗机构报告五)、处置方式n1、 现场临时性处置n2 、精神科门诊留观n3、 精神科紧急住院治疗4 、院外应急医疗处置常用措 施n(1)、心理危机干预n(2)、保护性约束n(3)、快速药物镇静如氟哌啶醇等, 或加用苯二氮卓类药物用药后,应注意 观察药物不良反应n(4)、持续性药物治疗n(5)、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