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拟建xx消防站的请示.doc
32页关于拟建xx消防站的请示xx人民政府:xx公安消防中队作为xx辖区消防安全的主要保卫力量,其辖区面积已经远远超过《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修订〕》〔2010版〕〔以下简称《标准》〕的相关规定,即:城市规划区消防站布局应当遵循按照接到出动指令后5分钟内消防队可以到达辖区边缘,且作为保卫城市消防安全主要力量的一级普通消防站的辖区面积不应大于7平方公里,城市建成区内由于设置一级普通消防站确有困难而建设的二级普通消防站,根据其作战能力,二级普通消防站辖区面积不应大于4平方公里.目前,xx公安消防中队承担着灭火、应急救援、抢险救灾、为民服务等急难险重任务,近一年来共接处警xx次,出动警力xx人次,其中火警xx起、抢险xx 次、为民服务xx次.但根据《标准》,xx公安消防中队执勤作战能力仅是一个二级普通消防站,执勤作战任务严重超负荷.为进一步加强xx消防工作和消防队伍建设,切实增强全区火灾预防、扑救和应急救援的能力,保一方平安,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建设,根据《标准》、《xx"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xx区需于今年启动xx消防站建设项目,以满足城市发展对火灾防控体系建设的需要,为此,区公安消防大队结合我区实际草拟了《xx消防站营房建设规划选址和建设方案》,特提请区政府审定.此请示.附件1:xx消防站营房建设规划选址和建设方案附件2:《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修订〕》〔2010版〕附件3:xx"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五日附件1:xx消防站营房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建设方案为了加快推进xx消防站营房项目建设,满足城市发展对火灾防控体系建设的需要,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修订〕》〔2010版〕〔以下简称《标准》〕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提出如下建议方案:一、营房建设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xx消防站营房建设的组织领导,确保建设任务如期顺利完成,建议区政府成立以分管区领导为组长,xx管委会、财政、国土、建设、发改、公安、环保、消防、气象、水利、政府督查室、电力、自来水公司、燃气公司等相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服务组,为消防站营房建设的各项组织、协调和管理服务.二、营房建设规划选址位置目前,xx已启动建设,消防保卫任务日益艰巨繁重.建议xx消防站营房建设在xxxxx.此位置毗邻区政府及xx区演艺中心,且位于xx中心,消防安全保卫重点目标及xx保卫辐射皆可涵盖,有利于消防车辆的快速出动响应,全面掌控整个xxx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三、营房建设用地面积根据《标准》,城市必须设立一级消防站,地级以上城市〔含〕以及经济较发达的区级城市应设特勤消防站.结合xxx实际情况,应设立一级消防站,建议消防站营房建设分两期共征地20亩用以建设〔其中第一期建设征地10亩用于营房建设,第二期建设征地10亩用于训练设施建设〕.原因是:除营房建筑外,还需建相应训练设施.随着高层建筑和厂矿企业的增多,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任务必将日益艰巨繁重,消防队员必须进行有针对性的训练,因此应当预留相应场地,以便今后发展,如建设技体能训练场、烟热训练室、化工装置训练场等.四、营房建设规模〔7680 m2〕〔一〕中队营房建设〔6200m2〕根据《标准》相关规定,考虑到xx城市发展情况和消防队站正规化建设,建议该消防站营房按4层单体建筑设计,底层设计为消防车车库,按8-10个战斗班〔8-10人/班〕建制设计队员宿舍,并按《标准》和《消防部队正规化建设标准》的要求设计配套用房〔如学习室、通信室、体能训练室、器材库、会议室、队员备勤室、浴室、贮藏室、图书室、电子阅览室、荣誉室等〕.中队营房设计单层建筑面积为1550 m2,总建筑面积为6200m2.1、消防车库数量根据《标准》车库数量的要求,结合我区消防部队发展的实际,车库需满足:消防站车库不少于12个〔不含行政车库〕.消防站车库净高、净宽均不得低于5m;净深不得低于15 m.消防站车库门应朝向城市道路,至道路红线的距离不应小于15m.道路两侧宜设置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或隔离设施等.综上,消防车库按照单体129.2m2计算.消防站车库建筑面积为:1550m2.2、队员宿舍根据《标准》队员宿舍的要求,xxx消防站应按8-10个战斗班〔8-10人/班〕建制设计,且卫生间、盥洗间应独立设置;班学习室和班寝室可连为一体或相邻设置;储藏室宜独立设置,满足战士储藏要求.综上,队员宿舍按照单体〔含宿舍、卫生间、盥洗间、储藏室〕155m2计算.队员宿舍建筑面积为:1550m2.3、各种业务用房和辅助用房根据《标准》第九条分类业务用房包括:办公室、通信室、体能训练室、执勤器材库、训练器材库、被装营具库、器材修理间、清洗室、烘干室、呼吸器充气室、图书阅览室、会议室、灭火救援研讨和电脑室、公众消防宣传教育用房、干部备勤室、消防员备勤室、财务室等.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为:2300m2.另:通信室应设置独立通信机房.辅助用房包括:家属探亲用房、锅炉房、浴室、医务室及心理室、晾衣室〔场〕、贮藏室、盥洗室、厕所、理发室、配电室、油料库等.辅助用房建筑面积为:1100m2.〔二〕训练塔〔480m2〕按消防部队正规化建设标准,该消防站需单独修建一个训练塔,主要用于消防队员训练楼层火灾扑救和高空救援训练.建议设计为单层面积80 m2的6层综合性训练塔,总建筑面积为480m2.〔三〕食堂及俱乐部〔1000 m2〕根据《标准》相关规定及消防部队正规化建设标准,该消防站需修建食堂及俱乐部,用以消防队员日常就餐及娱乐.建议食堂〔含厨房、库室〕及俱乐部〔含综合性会议室〕按2层单体建筑设计,单层建筑面积为500m2,总建筑面积为1000 m2.五、营房建设经费来源及各项经费概算〔一〕经费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城市消防站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建设经费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将建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二〕经费概算〔总计约xxx万元,不含征地费用〕1.主体工程约xxx万元消防站营房、训练塔、食堂及俱乐部总面积为7680 m2,属于消防站的生命线工程,工程结构和抗震要求同比高于一般建筑,土建工程造价约为xxx元/ m2,土建工程总造价为7680 m2×xxx元/ m2=xxx万元.2.营区硬化、营区绿化等约xxx万元营区硬化、营区绿化等工程造价约为xx元/ m2,工程总造价为7120m2×xx元/ m2=xxx万元.附件2: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2010 北 京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修订>主编部门: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安 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计划出版社2010 北京修 订 说 明《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是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9]320号〕的要求,由公安部消防局负责修订编制的.在修订编制过程中,修订编制组严格遵循国家基本建设和消防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根据我国当前消防工作任务和消防站的实际需要,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消防站建设资料,分析、总结了国内外消防站建设经验,充分论证了有关技术指标,从我国国情出发,既考虑到消防站发展的需要、促进先进消防技术的推广应用,又注重节约建设用地、减少资金投入、提高投资效益.经广泛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并多次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最后由公安部消防局组织召开审查会,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本建设标准共分八章:总则、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规划布局与选址、建筑标准、建设用地、装备标准、人员配备、主要投资估算指标.在执行本建设标准的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公安部消防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70号,邮政编码:100054〕,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目 录第一章 总 则••••••••••••••••••••••••••••••••••••••••••<1>第二章 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1>第三章 规划布局与选址••••••••••••••••••••••••••••••••••<3>第四章 建筑标准••••••••••••••••••••••••••••••••••••••••<4>第五章 建设用地••••••••••••••••••••••••••••••••••••••••<7>第六章 装备标准••••••••••••••••••••••••••••••••••••••••<8> 第七章 人员配备••••••••••••••••••••••••••••••••••••••••<11> 第八章 主要投资估算指标••••••••••••••••••••••••••••••••<11>附录一消防站抢险救援器材配备品种与数量••••••••••••••••••••<14>附录二 消防站消防员基本防护和特种防护装备配备品种与数量••• <12> /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提高城市消防站〔以下简称"消防站"〕工程项目决策和建设的科学管理水平,增强城市抗御火灾和应急救援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建设标准.第二条 本建设标准是为项目决策和合理确定建设水平服务的全国标准;是编制消防规划和评估、审批消防站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审查消防站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对整个建设过程监督检查的尺度.第三条 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城市新建和改、扩建的消防站项目;其他消防站的建设可参照执行.第四条 消防站的建设应由各级政府负责,纳入并依据城乡规划,有计划地组织实施.第五条 消防站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第二章 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第六条 消防站分为普通消防站、特勤消防站和战勤保障消防站三类.普通消防站分为一级普通消防站和二级普通消防站.第七条 消防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城市必须设立一级普通消防站.二、城市建成区内设置一级普通消防站确有困难的区域,经论证可设二级普通消防站.三、地级以上城市〔含〕以及经济较发达的县级城市应设特勤消防站.四、直辖市应设不少于2个战勤保障消防站,地级以上城市〔含〕以及经济较发达的县级城市应设不少于1个战勤保障消防站.第八条 消防站车库的车位数应符合表1的规定.消防站车库的车位数 表1消防站类别普通消防站特勤消防站战勤保障消防站一级普通消防站二级普通消防站车位数〔个〕6~83~59~129~12注:消防站车库的车位数含1个备用车位.第九条 消防站建设项目由场地、房屋建筑、装备和人员配备等部分构成.消防站的场地主要是指室外训练场、道路、绿地.消防站的房屋建筑包括业务用房和辅助用房.普通消防站、特勤消防站业务用房包括:消防车库〔码头、停机坪〕、通信室、体能训练室、训练塔、执勤器材库、训练器材库、被装营具库、器材修理间、清洗室、烘干室、呼吸器充气室、图书阅览室、会议室、俱乐部、灭火救援研讨和电脑室、公众消防宣传教育用房、干部备勤室、消防员备勤室、财务室等.战勤保障消防站业务用房包括:消防车库、通信室、体能训练室、器材储备库、灭火药剂储备库、机修物资储备库、被装储备库、医疗药械储备库、车辆维修车间、器材维修车间、呼吸器检修充气室、卫勤保障室、图书阅览室、会议室、俱乐部、灭火救援研讨和电脑室、公众消防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