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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页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释义:第三十八条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打算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释义」 本条是对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打算的规定以及作出不予行政许可打算时说明理由义务的规定 一、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打算 行政许可是一种事前掌握的制度,是行政机关依法对个人和组织的特定活动在事前作出肯定的限制个人和组织从事法律、法规设定行政许可的行为,需要经过有权机关的批准,但行政机关的这种限制并不是对社会中的个人和组织从事有关活动的肯定制止由于,从事设定行政许可的有关行为,原本是他们的权利,而且行政机关的限制并不肯定是由于该行为本身对社会秩序造成危害,而是为了防止因实施该行为的人、场所、设备、时期和方法等的不同而对社会产生危害例如,对餐馆的营业许可,开办餐馆为社会供应餐饮效劳本身对社会没有危害,但由于餐馆的经营场所和设备以及厨师、效劳员的安康状况直接关系顾客的饮食卫生和身体安康,因此,餐馆必需办理卫生许可证,厨师、效劳员必需进展体检;经营场所是否符合消防标准,直接关系顾客的消防安全,因此,餐馆应当事先经过公安消防机关的许可。
只要申请人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关要件,不存在不予许可的特殊理由,行政机关原则上应当予以许可有人将这一制度称“原则许可制”这一制度对于限制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权、保障申请人取得行政许可的权利具有重要作用这一制度还要求法律、法规在设定行政许可时,应当对许可的条件和标准作尽可能详细的规定原则许可制一般来说适用于没有数量限制的行政许可对于有数量限制的行政许可,并不是全部的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的申请人都可以取得行政许可,行政机关可以依法按提出申请的挨次或者招标、拍卖等公正竞争的方式等,打算猎取许可的被许可人 行政许可是要式行政行为,行政许可打算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应以正规的文书、格式、日期和印章等形式予以批准和证明 二、说明理由的作用和意义 行政机关作出不予行政许可打算,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的权利说明理由作为行政程序的一项制度,具有以下重要功能:一是说服功能行政机关基于民主的要求,应将行政打算的理由明白、易懂、令人信服地向行政相对人说明,可以增加公众对政府的信任感,避开对立二是自律功能对于行政许可机关而言,通过说明理由,可促使其事先充分考虑行政许可打算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在理由充分、推理严密的状况下形成自己的推断,慎重地作出打算,避开职业性的草率,防止行政专断,促进展政机关的自我监视,从而保证行政打算的正确性。
三是爱护功能行政机关作出行政打算,特殊是对行政相对人作出不利处理后,要考虑到行政相对人可能会对行政打算不服行政相对人只有通过行政机关了解其作出该打算的理由,才能仔细考虑恳求行政救济的可能性,确定是否提起和如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从而增加对行政相对人权益的爱护四是证明功能对于行政复议的受理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来说,通过行政打算的理由,可以了解行政机关作出该打算的动机和依据,便于对其进展审查五是引导作用在行政许可打算中说明理由,还可以使行政机关在以后处理同类案件时有据可循,促成公平爱护公众也可以通过了解行政机关对特定事务在事实上和法律上的意见或态度,提高其猜测的可能性,对公众的行为具有肯定的引导的作用 三、说明理由的范围 说明理由制度主要适用于对相对人合法权益产生不利影响的行政行为,但说明理由也不是肯定的有的国家行政程序法或其他法律在规定行政打算应说明理由的同时,也都规定了例外状况,如状况紧急、行政行为所指定或所涉及的人已经知道或者可以知道的、法律规定保密的事项、行政行为没有限制公民权利的、大量作出的同种类行政行为或以自动机器作成的行政行为、有关特地学问、技能或资格考试、检定或鉴定的程序等。
说明理由适用的行政行为范围,应取决于如何协调维护个人权利与行政效率之间的关系我国在行政许可法中,将行政机关说明理由的义务,限定于行政机关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打算这主要是考虑到,说明理由主要是为了申请人了解行政机关的观点,以爱护其利益行政机关批准许可人的申请,也就是说作出了有利于申请人的打算的状况下,没有必要再向申请人作出解释 四、说明理由的要求 说明理由的内容应包括事实方面的、法律方面的以及自由裁量是否符合法定目的说明理由应当以明文方式作出,表达时应当简洁、清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