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关大楼安全保障工作岗位交接办法】机关大楼范文.docx
3页机关大楼安全保障工作岗位交接办法】机关大楼 机关大楼安全保障工作岗位交接办法 为强化机关大楼保卫工作,保障整个机关大楼以及人员的安全,切实落实保卫工作各个岗位职责,做到安全保卫工作无漏洞,无死角,根据《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安全保卫工作规定(试行)》,制定本交接办法 1、岗位设置 第一条 上班时间在一楼大门处设立安全检查岗,安检工作设置引导员、检测员和开机员三个岗位引导员负责引导当事人通过安检通道并进行身份证件的查验登记,开机员负责查看x光机显示屏,发现可疑物品,检测员负责对可疑物品进行开箱包检查和对重点当事人进行搜身检查 第二条 上班时间设置两个巡逻岗位巡逻岗法警负责在上班时间对整个机关大楼进行安全巡查,值班法警原则上每小时巡查不少于一次,在各楼层做好巡查登记 第三条 上班时间在二楼大厅设置值班接待岗,负责引导当事人从诉讼服务中心进入大楼,对有特殊情况需要进入办公区域引导当事人进行确认和登记,保障二楼的秩序和安全 第四条 上班时间在监控室设置监控岗,负责实时查看监控,对出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发现,及时报告 第五条 夜班(19:00—9:00)岗位由保安负责机关大楼安全工作。
夜班保安应在法院大楼二楼大厅处值守,每隔两小时对大楼进行一次巡查,如遇到紧急情况,立即报告政务值班人员并及时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 2、交接班时间 第一条 安检岗位、巡逻岗位、监控岗位值班法警,上午八时五十分到岗,中午十二时休息下午十三时五十分到岗,十七时四十分时结束工作 第二条 二楼值班岗值班法警,上午八十五十分到岗,下午十九点结束工作,中午不休息 第三条 值班干警应严格遵守值班纪律,按时到岗值班,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做好值班工作值班法警必须点对点按时交接,即上一值班人员必须将值班登记簿亲手交与下一值班人员,并按照真实情况填写好到岗、离岗时间,严禁将值班记录交与第三人若值班人员不能按时交接,需提前请示大队领导 附: 大楼安保值班交接班表(二楼接待岗) 白班值班人员 到岗时间 离岗时间 夜班值班人员 到岗时间 离岗时间 本文来自 (如果下载不了文档,请使用(谷歌,火狐等浏览器)或者切换为浏览器极速模式下载!文档不全请加客服:wu990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