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年建设工程计价计量规范解读.ppt
41页2013建设工程计价计量规范 解 读,2013建设工程计价计量规范及教材,总体上看此次“13规范”的修编内容广泛, 涵盖面广,附录部分是首次修订,这是总结理论与实践经验所取得的成果,是进一步完善计价、计量规范体系的结晶以“08规范”为基础,修编成计价规范与计量规范(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筑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矿山工程、构筑物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爆破工程),共形成10本规范第一篇、修编概况,1. 为了更加广泛深入地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 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计量、计价行为制定好准则 2. 为了与当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性的变化规 定相适应,使其能够正确地贯彻执行 3. 为了适应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日益发展的需要, 促使规范的内容不断更新完善 4. 总结实践经验,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国统一的建设工 程计价、计量规范标准体系一、修编目的,1. 相关法律等的变化,需要修改计价规范 2. “08规范”的理论探讨和实践总结,需要修改计价规范 3. 一些作为探索的条文说明,经过实践需要进入计价规范 4. 附录部分的不足,需要尽快修改完善 5. 附录部分需要增加新项目,删除淘汰项目,二、修编的必要性,6. 有的计量规定需要进一步重新定义和明确 例如:土石类别的划分一直沿用“普氏分类”,桩基工程又采用分级,而国家相关标准又未使用;施工排水与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的排水两者不明确; 钢筋工程有关“搭接”的计算规定含糊等。
7. “08规范”对于计价、计量的表现形式有待改变 对于计价而言,无论什么专业都应该是一致的; 而计量,随着专业的不同存在不一样的规定将其作为附录处理,不方便操作和管理,也不利于不同专业计量规范的修订和增补为此,计价、计量规范体系表现形式的改变,是很有必要的二、修编的必要性,1.依法原则 2.权责对等原则 在建设工程施工活动中,不论发包人或承包人,有权利就必然有责任13规范”仍然坚持这一原则,杜绝只有权利没有责任的条款 3.公平交易原则 “13规范”对于计价风险分类和风险蝠度将其正式条文化三、修编原则,(一)计价规范,4.可操作性原则 “13规范”尽量避免条文点到就止,十分重视条文有无可操作性例如招标控制价的投诉问题,“08规范”仅规定可以投诉,但没有操作方面的规定,“13规范” 对投诉时限、投诉内容、受理条件、复查结论等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5. 从约原则 建设工程计价活动是发承包双方在法律框架下签约、履约的活动因此,遵从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是双方的应尽之责13规范”在条文上坚持“按合同约定”的规定,但在合同约定不明或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发承包双方发生争议时不能协商一致,规范的规定就会在处理争议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三、修编原则,(一)计价规范,1.项目编码唯一性原则 2.项目设置简明适用原则 3.项目特征满足组价原则 “13计量规范”在项目特征上,对凡是体现项目自身价值的都作出规定,不以工作内容已有,而不在项目特征中作出要求 1)对工程计价无实质影响的内容不作规定,如现浇混凝土梁底板标高等 2)对应由投标人根据施工方案自行确定的不作规定,如预裂爆破的单孔深度及装药量等 3)对应由投标人根据当地材料供应及构件配料决定的不作规定,如混凝土拌合料的石子种类及粒径、砂的种类等 4)对应由施工措施解决并充分体现竞争要求的,注明了特征描述时不同的处理方式,如弃土运距等三、修编原则,(一)计量规范,4.计量单位方便计量原则 计量单位应以方便计量为前提,注意与现行工程定额的规定衔接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计量单位均可满足某一工程项目计量要求的,均予以标注,由招标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选用 5.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原则 “13计量规范”不使用“估算”之类的词语;对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计量单位的,分别规定了不同计量单位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对易引起争议的,用文字说明,如钢筋的搭接如何计量等三、修编原则,(一)计量规范,“13规范”全面总结了“03规范”实施10年来的经验,针对存在的问题,对“08规范’,进行全面修订,与之比较,具有如下特点: 确立了工程计价标准体系的形成 扩大了计价计量规范的适用范围 “13规范”明确规定“本规范适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而非“08规范”规定的“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深化了工程造价运行机制的改革 强化了工程计价计量的强制性规定 注重了与施工合同的衔接,四、“13规范”的特点,6. 明确了工程计价风险分担的范围 完善了招标控制价制度 规范了不同合同形式的计量与价款交付 明确定义了单价合同、总价合同,指明了其在计量和合同价款中的不同之处,提出了单价合同中的总价项目和总价合同中的价款支付分解及支付的解决办法 统一了合同价款调整的分类内容 确立了施工全过程计价控制与工程结算的原则 从合同约定到竣工结算的全过程均设置了可操作性的条文,体现了发承包双方应在施工全过程中管理工程造价,明确规定竣工结算应依据施工过程中的发承包双方确认的计量、计价资料办理的原则,为进一步规范竣工结算提供了依据四、“13规范”的特点,提供了合同价款争议解决的方法 增加了工程造价鉴定的专门规定 细化了措施项目计价的规定 “13规范”根据措施项目计价的特点,按照单价项目、总价项目分类列项,明确了措施项目的计价方式 14. 增强了规范的操作性 15.保持了规范的先进性 增删了项目;对土石分类重新定义,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四、“13规范”的特点,五、修编的主要内容及变化,(一)计价规范,“13规范”与“08规范”章、节、条文增减表,总则,(一)计价规范的变化,2. 术语,1)对“工程量清单”修改完善了定义,新增“招标工程量清单”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进一步明确各自的适用范围。
2)新增“工程量偏差”、“安全文明施工费”、“提前竣工(赶工)费”、“误期赔偿费”、“工程设备”、“工程成本”、“缺陷责任期”、“招标代理人”、“单价项目”、“总价项目”等29个术语 3)修改了“合同价”、“竣工结算价”的定义一)计价规范的变化,3. 一般规定,1)增加发包人供应材料和承包人提供材料 2)将计价风险列为一节,将“08规范”4. 1. 9条上升为强条,其条文说明修改后列为正文4条4. 工程量清单编制,由于新增计量规范,有关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的条文移入计量规范 1)规费项目取消工定额测定费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新增了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将社会保障费更名社会保险费 2)税金新增地方教育附加一)计价规范的变化,5. 招标控制价,1)将投诉的日期从“应在开标前5天”修改为: “招标控制价公布后5天内”,以保证招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2)新增了投诉的内容、投诉的条件、投诉的受理以及复查的期限、复查结论的判断标准等条文,使投诉及其处理具有可操作性6.投标报价,将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修改为“不得低于工程成本”,并上升为强条将成本定义为“工程成本”更具操作性。
7.合同价款的约定,进一步明确了单价合同、总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的适用范围一)计价规范的变化,8. 工程计量,1)新增“工程量应当按照相关工程的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的规定,并确定为强条 2)针对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对工程计量的不同要求,分列两节作了规定9.合同价款调整,对由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发生变化、工程变更、项目特征描述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量偏差、物价变化、暂估价、计日工、不可抗力、赶工、误期、索赔、现场签证等导致合同价款调整的,均作了较明确的规定一)计价规范的变化,10. 合同价款期中支付,1)新增了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规定 2)新增了总价项目的支付分解规定,并在条文说明中列举了三种分解方法供选择11.竣工结算与支付,进一步明确了竣工结算及其支付、质量保证金以及最终结清等规定12.合同解除的价款结算与支付,本章新增了协商一致、不可抗力、承包人违约、发包人违约四种不同条件下解除合同的价款结算问题一)计价规范的变化,13. 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本章分别不同情况,对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作了规定,以尽可能解决争议,保证合同工程实施的顺利进行14.根据专家建议,新增工程造价鉴定一章,分3节对工程造价鉴定作了原则规定,15.工程计价资料与档案,本章分为两节,第一节对有效的计价资料规定了要求,第二节规定了归档及其管理。
一)计价规范的变化,16. 工程计价表格,本章是在“08规范”5. 2节的基础上编写的17.附录,将分部分项工程与单价措施项目计价表两表合一新增了9个表:分别为“综合单价调整表”,“工程计量申请(核准)表”,“工程预付款、竣工结算款、最终结清款支付申请(核准)表”,“总价项目进度款支付分解表”以及“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分不同调整方法列两个表)使工程计价进一步表格化一)计价规范的变化,五、修编的主要内容及变化,(二)计量规范,“13计量规范”与“08规范”正文条款及附录项目增减表,1. 结构调整,此次修编坚持“健全规范体系、坚持共性统一、体现专业特征、方便使用管理”的要求,将“08规范”附录分离出来,单独设置9本计量规范对计量规范及各附录的章节、项目设置做了相应调整将原“08规范”正文“3. 3. 1通用措施项目一览表”归并入各计量规范附录“措施项目”中 1)将“08规范”附录A建筑工程、附录B装饰装修工程归并,更名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4-2013 2)《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5-2013。
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6-2013为对今后编制专业安装工程计量规范预留空间,此次修编将其名称更改为通用安装工程,(二)计量规范的变化,1. 结构调整,4)《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 50857-2013 ①将“08规范”D. 6地铁工程归属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量规范 5)《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8-2013 6)《矿山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9-2013 7)《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60-2013 8)《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61-2013 9)《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62-2013 此规范为新增,房屋建筑、市政的土石方工程中均不再列爆破项目二)计量规范的变化,2. 项目设置,项目设置坚持“简明适用、内容全面、划分合理、粗细适宜”的原则,进行了“统、增、删、拆、并” 1)为了保持规范的统一性,各专业工程项目设置应体现专业特点,在专业与专业之间,章与章之间,节与节之间有重复的项目尽量保持一致或取消,使整个规范体系中项目设置统一 2)为了使整个规范项目更趋完善,增补了新项目 3)取消淘汰的项目。
4)为了方便计量、计价,拆分部分项目如找平层单独分离出来 5)对“08规范”分得太细的个别项目,适当进行了归并,例如门窗工程 6) 对“08规范”已不适应市场成品化生产需要的项目,以成品编制列项二)计量规范的变化,3. 项目特征,补充完善有关规定,删除无意义或对项目的价值无影响的规定 1)体现项目自身价值或工作内容栏中已有而又不在项目特征中作出规定的必须补充完善 2)对整个项目价值影响不大且难于描述,或与有关法律规定有矛盾的项目特征均取消 3)项目特征应与计量单位相匹配,在项目特征中必须表述其完整形体的特征,例如:以平方米计量,应增补项目的厚度、断面尺寸;以延长米计量,应有截面尺寸;以块、个、根计量的应增补项目的“规格尺寸” 4)对于综合归并的项目,项目特征必须表述其类别、型号、规格,以便编制清单时区别列项应市场成品化生产需要的项目,以成品编制列项二)计量规范的变化,3. 项目特征,5)以成品编制的项目,项目特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