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配网状态检修安全管理考核办法》.docx
2页配网状态检修安全管理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各级设备安全管理责任制, 加强配网设备状态检修管理, 在《湖北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的基础上,特制定 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湖北省电力公司配网设备开展状态检修的安全管理考核内容与要求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湖北省电力公司 10千伏及以下配网设备 的状态检修工作第二章考核范围第四条因下列原因造成电网或设备事故、障碍的,纳入本办 法考核范围:1、 基础资料和信息收集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等原因导致 设备状态评价结果出现重大偏差;2、 执行《配网设备状态检修试验规程》不到位;3、 配网设备状态评价流程执行不完整;4、 未考虑成本、环境、安全等要素导致状态检修策略出现重大偏差;5、 未按确定的状态检修策略实施检修;6、 未按确定的检修计划实施检修导致检修超期;7、 未执行标准化作业,出现检修质量问题第三章考核内容第五条实施配网状态检修的单位凡出现考核范围内的障碍、 事故,按《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组织事故调查, 认定其性质并根据相关单位或人员的责任实施考核第六条实施配网状态检修中因工作不当引发考核范围内的事 故、障碍,对有关责任人员按照《湖北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奖惩规定》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第七条实施配网状态检修的单位发生非人员责任事故,并且 未违反国家电网公司、 湖北省电力公司配网状态检修有关规定的, 免予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考核第八条由于单位或人员责任原因, 虽未构成事故或一类障碍, 但造成配网主设备重大异常和紧急缺陷的,按照《配网状态检修 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试行)的通知》内容实施考核第四章附则第九条本办法由湖北省电力公司生产技术部制定并负责解释第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