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沉井下沉完毕检查记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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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井面积 ㎡ 井壁高度:月 日 m月 日 mmm mm 水平纵轴轴偏m mm 水平纵轴轴偏m 自 向 倾斜 移位绝对值偏移方位m ﹪ 与下沉总深度之百分比施工班组长施工单位自查结论四脚标高高差数值刃脚平均标高基底整平后标高及土质设计要求基底土性鉴定及检查结论专业工长(施工员) 沉井平面示意图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高差方位与两角水平距之百分比设计允许偏差实际高差开挖方法 设计 实际刃脚高差情况 水平位移情况沉井开始下沉 开始下沉沉井下沉完毕 下沉完毕施工总承包单位: 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分包单位: 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号沉井下沉完毕检查记录GD2301022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 勘察项目技术负责人 设计项目技术负责人项 目 专 业 技 术 负 责 人 签 证 栏专业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mmmmmmm﹪沉井平面示意图水平位移情况号沉井下沉完毕检查记录项 目 专 业 技 术 负 责 人 签 证 栏专业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单位 数值12 mm/8h <10mm <10012% ±0.5% ±0.5% 1.0mm 20高差 % 1.5~2.0项主控项目一般项目序334 下沉过程中的偏差检查项目预埋件 用钢尺量水准仪,但最大不超过1m平面尺寸:长与宽 用钢尺量,最大控制在100mm之内曲线部分半径 用钢尺量,最大控制在50mm之内两对角线差 用钢尺量钢材、对接钢筋、水泥、骨料等原材料检查 符合设计要求 查出厂质保书或抽样送检结构体外观 无裂缝,无蜂窝、孔洞,不露筋 直观封底前,沉井(箱)的下沉稳定 水准仪封底结束后的位置:刃脚平均标高(与设计标高比)水准仪刃脚平面中心线位移四角中任何两角的底面高差9. 沉井(箱)竣工后的验收应包括沉井(箱)的平面位置、终端标高、结构完整性、渗水等进行综合检查。
10.沉井(箱)的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下表的要求沉井(箱)的质量检验标准表允许偏差混凝土强度 满足设计要求(下沉前必须达到70%设计强度)查试件记录或抽样送检检查方法则应对现场的水泥、骨料做检验8. 混凝土浇筑前,应对模板尺寸、预埋件位置、模板的密封性进行检验拆模后应检查浇筑质量(外观及强度),符合要求后方可下沉浮运沉井尚需做起浮可能性检查下沉过程中应对下沉偏差做过程控制检查下沉后的接高应对地基强度、沉井的稳定做检查封底结束后,应对底板的结构(有无裂缝)及渗漏做检查有关渗漏验收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8的规定沉井接高的稳定措施5. 沉井采用排水封底,应确保终沉时,井内不发生管涌、涌土及沉井止沉稳定如不能保证时,应采用水下封底6. 沉井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及《地下防水工程施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的规定7. 沉井(箱)在施工前应对钢筋、电焊条及焊接成形的钢筋半成品进行检验如不用商品混凝土,⑷ 钻孔底标高应深于沉井的终沉标高⑸ 每座沉井(箱)应有一个钻孔提供土的各项物理力学指标、地下水位和地下水含量资料。
2. 沉井(箱)的施工应由具有专业施工经验的单位承担3. 沉井制作时,承垫木或砂垫层的采用,与沉井的结构情况、地质条件、制作高度等有关无论采用何种形式,均应有沉井制作时的稳定计算及措施4. 多次制作和下沉的沉井(箱),在每次制作接高时,应对下卧层作稳定复核计算,并确定确保说 明GD23010221. 沉井是下沉结构,必须掌握确凿的地质资料,钻孔可按下述要求进行:⑴ 面积在200㎡以下(包括200㎡)的沉井(箱),应有一个钻孔(可布置在中心位置)⑵ 面积在200㎡以上的沉井(箱),在四角(圆形为相互垂直的两直径端点)应各布置一个钻孔⑶ 特大沉井(箱)可根据具体情况增加钻孔平面轴线5 cm 18~22注:主控项目3的三项偏差可同时存在,下沉总深度,系指下沉前后刃脚之高差一般项目4 下沉过程中的偏差封底混凝土坍落度 坍落度测定器用钢尺量水准仪,但最大不超过1m用钢尺量,最大控制在100mm之内用钢尺量,最大控制在50mm之内用钢尺量查出厂质保书或抽样送检直观水准仪水准仪9. 沉井(箱)竣工后的验收应包括沉井(箱)的平面位置、终端标高、结构完整性、渗水等进行综合检查10.沉井(箱)的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沉井(箱)的质量检验标准表查试件记录或抽样送检检查方法则应对现场的水泥、骨料做检验8. 混凝土浇筑前,应对模板尺寸、预埋件位置、模板的密封性进行检验拆模后应检查浇筑质量(外观及强度),符合要求后方可下沉浮运沉井尚需做起浮可能性检查下沉过程中应对下沉偏差做过程控制检查下沉后的接高应对地基强度、沉井的稳定做检查封底结束后,应对底板的结构(有无裂缝)及渗漏做检查有关渗漏验收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8的规定沉井接高的稳定措施5. 沉井采用排水封底,应确保终沉时,井内不发生管涌、涌土及沉井止沉稳定如不能保证时,应采用水下封底6. 沉井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及《地下防水工程施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的规定7. 沉井(箱)在施工前应对钢筋、电焊条及焊接成形的钢筋半成品进行检验如不用商品混凝土,⑷ 钻孔底标高应深于沉井的终沉标高⑸ 每座沉井(箱)应有一个钻孔提供土的各项物理力学指标、地下水位和地下水含量资料2. 沉井(箱)的施工应由具有专业施工经验的单位承担3. 沉井制作时,承垫木或砂垫层的采用,与沉井的结构情况、地质条件、制作高度等有关。
无论采用何种形式,均应有沉井制作时的稳定计算及措施4. 多次制作和下沉的沉井(箱),在每次制作接高时,应对下卧层作稳定复核计算,并确定确保说 明GD23010221. 沉井是下沉结构,必须掌握确凿的地质资料,钻孔可按下述要求进行:⑴ 面积在200㎡以下(包括200㎡)的沉井(箱),应有一个钻孔(可布置在中心位置)⑵ 面积在200㎡以上的沉井(箱),在四角(圆形为相互垂直的两直径端点)应各布置一个钻孔⑶ 特大沉井(箱)可根据具体情况增加钻孔注:主控项目3的三项偏差可同时存在,下沉总深度,系指下沉前后刃脚之高差坍落度测定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