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会保险和社会保障教案.doc
87页社会保险和社会保障教案第一周课程名称:社会保险和社会保障 本次授课内容:第一章社会保险概说之第一节社会保险的起源第二节社会保险的特征 教学日期:秋季授课教师姓名:王君南 职称:副教授 授课对象:人力资源管理三年级 授课时数:54教材名称及版本:林义《社会保险》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年第一版 授课方式(讲课 实验 实习 设计) :讲课本单元或章节的教学目的与要求:1、了解社会保险起源的一般原因 2、掌握社会保险的基本特征授课主要内容及学时分配:3学时第一章 社会保险概说1.1社会保险的起源1.1.1社会保险的定义和关于起源的一般性解说社会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强制征收保险费用,当劳动者因遭遇年老、疾病、工伤、失业和生育风险而暂时或永久性失去劳动能力而不能获得劳动报酬时,由国家或社会物质帮助或服务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如果撇开社会形态和经济制度的不同性质,撇开各国社会保险产生的具体历史条件和原因,而从宏观上把握社会保险产生的原因,我们认为有四个方面的要素导致了社会保险的产生并影响了它的发展1.经济因素经济因素毫无疑问地成为印象社会保险产生的首要因素因为无论是商业保险还是社会保险,财富的富余才使得保险的产生成为可能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的程度,社会生产的成果除了满足人们的正常生活需要之外,还有一定数量的剩余,这是社会保险产生的根本前提对于劳动者来说,只有当劳动者或其家庭的收入除了维系基本生活支出之外还具有了交付能力;对于国家来说,其财力除了维系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之外,国家或社会具有了支付能力之后,社会保险制度才有诞生的可能经济的发展水平不仅是社会保险建立的前提,而且还决定了社会保险覆盖面的广狭、险种的多寡、保障幅度的大小以及给付水平的高低2.思想因素思想因素在社会保险的起源阶段显得尤其重要社会保险的思想起源很早早在古代社会中,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就有济贫、扶老、助残的思想和行为在欧洲的文艺复兴时期,莫尔的《乌托邦》、康帕内拉的《太阳城》、闵采尔的《千年王国》以及后来空想社会主义代表人物圣西门、傅立叶、欧文的著作中都充满了社会福利思想。
在当代,凯恩斯国家干预经济的主张、贝弗里奇关于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报告、德国新历史学派的福利国家论,都直接促进了社会保险制度的形成和发展学者对某一理论客观而公正的阐述,一旦为统治者认可,就会转化为具体的社会保险制度或措施3.社会因素社会因素是社会保险制度产生的一个基本性影响因素,因为作为一项社会政策,社会保险计划的实行往往是试图解决一种或数种社会问题进入工业化社会之后,工资劳动者的数量大量增加;在工业化社会里,由于智力、体力和技能等原因,劳动者为社会提供的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就有了差别,因此所得的劳动报酬就有了差异,当差异巨大时就会引发许多社会问题,这时就需要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进行再分配以缩小这种差距了;当劳动者暂时或永久性失去劳动能力或虽然有劳动能力但无就业岗位时,收入就会降低,而这种收入减少的风险有不能得到有效的化解时就有可能导致社会的动荡;由于营养和医疗条件的改善,人口的平均年龄有所延长,老年人口的增加同样需要建立社会保险制度社会结构的变化、社会成员的分化、由于过高的收入差别而导致的社会矛盾激化以及由于老年人口的增加而导致的赡养比的提高,都影响着社会保险制度的产生4.政治因素中国在历史上是一个中央集权国家,因此国家很早就推出了一系列的社会保障措施,而这些措施的制定与推广都是以皇帝诏令的形式出现的,这充分体现了政治的作用。
西方的情况与中国不同,其政治影响对社会保险的作用是从1601年英国颁布《济贫法》才开始的《济贫法》标志着国家通过法令来承担济贫责任的开始,从此,政治因素对社会保险越来越重要社会保险计划之所以首先在德国出台,政治的因素起到了巨大的作用这也符合社会保险正常运行的需要,社会保险单靠一个部门是办不起来的,任何一个部门都不具备国家那种至高无上的权威和调整各种关系的权利1.1.2现代社会保险起源于德国如果我们不是从名词形态而是从制度形态上去追溯社会保险的起源,就会发现作为一种规避风险的方法,它的确起源很早公元前4000多年古埃及修建金字塔时,石匠们就自发组织互助会,共同缴纳会费,用以支付会员死亡的善后费用在13-16世纪,流行于欧洲的基尔特(Guild,行会),是基于业缘的劳动者组成的互助组织其职责一是维护会员职业上的利益,二是对会员的死亡、火灾、疾病、失窃等风险事故进行补偿17-18世纪在英国出现的友谊社、德国的互助金库是在基尔特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互助组织友谊社是有产业工人自愿组织起来的,成员缴纳一定数额得到互助金,在遭遇疾病、年老和死亡风险时就能得到一笔津贴在我国明清时期,随着资本主义的萌芽与发展,在全国特别是江南地区商人们基于业缘建立的行会、基于地缘建立的会馆等,也具有同样的功能。
这些都是社会保险的初始化状态,尽管它的覆盖面很小,保障能力也很有限,但它们是与当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并且对现代社会保险制度的形成产生过巨大的影响在学术界,一般认为现代社会保险制度起源于德国1871年,德意志帝国建立,在历史上第一次实现了统一这时的德意志帝国雄心勃勃,决心加快经济的发展,扩张殖民范围当时担任首相的是奥托·冯·俾斯麦通过德皇威廉一世在1881年11月17日发表《黄金诏书》,宣布要建立社会保险基本法,公开宣称“社会弊端的医治,一定不能仅仅靠对社会民主党进行过火的行为镇压,同时也要积极促进工人阶级的福利”在这一思想的知道之下,德国开始设计并颁布一系列的社会政策1883年,德国首先颁布了《疾病社会保险法案》,这是世界上第一部具有现代意义的社会保险法案,它标志着社会保险制度的诞生1884年,德国有推出了《工伤保险法》;1889年,有颁布了《养老、残障、死亡保险法》到了1911年,德国将以前颁布的社会保险条理合并,并加进了遗属保险,颁布了《社会保险法》至此,德国的社会保险体系已经初步形成德国推出社会保险制度之后,许多国家纷纷仿效奥地利、丹麦、挪威、芬兰、意大利、英国、荷兰、了、比利时、瑞士、加拿大等国家在20世纪20年代末之前分别建立了一种或几种社会保险。
从国家政权关注社会保障的时间上看,德国不如英国;从经济发展上看,在18世纪末,德国也赶不上英国,但是社会保险制度为什么最早产生于德国而不是其他已经走上工业化道路的国家呢?原因有三:1.经济发展的需要统一的德意志帝国的建立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加上猎取的普法战争的胜利果实-50亿法郎的赔款,国外先进生产技术的引进和对工人的残酷压榨剥削,使得帝国的工业发展水平在19世纪60年代至一战期间超过了英国和法国当时的德意志帝国雄心勃勃,试图进一步扩大自己的殖民地,并在经济上做欧洲的霸主而实现这一野心,就必须建立起良好的经济环境2.社会稳定的需要帝国政府非常清楚,要发展经济,必须要有一个稳定的政治环境19世纪下半叶,德国的工人运动在马克思科学社会主义思想的武装下如火如荼地发展起来,觉醒了的工人强烈要求政府实施保护劳工权利的社会政策;同时,工人阶级自发组织的各种互助基金组织越来越多,人数不断扩大,到1880年,已有6万人德国政府一方面要镇压工人的反抗斗争,另一方面又要瓦解工人的各种自发组织为此,以镇压工人运动而著称的铁血宰相便推出了他的胡萝卜加大棒政策,一方面继续残酷地镇压工人运动,一方面推出一系列的社会政策安抚工人,调和劳资关系,给工人以更多的权利。
俾斯麦公然宣称,社会保险是一项“消除革命的投资”,是一项“最划算的投资”,“一个期待养老金的人是最安分守己的,也是最容易统治的”由此看来,如果说工人运动是德国社会保险制度产生的催化剂的话,维护社会稳定就是社会保险的根本意图3.新历史学派的理论宣称除了政治与经济的因素外,社会保险制度首先在德国产生还有思想因素从19世纪70年代至一战以前,在德国学术界最为流行的流派是新历史学派因为这个学派的代表人物,如古斯塔夫·斯莫勒、阿尔道夫·瓦格纳、路德维希·布伦坦诺等都是活跃在德国各高校讲坛上的学者、教授,因此又被称为讲坛社会主义学派这个学派积极拥护帝国的统一,因此便不遗余力地向帝国贡献自己的理论主张他们的主张包括:国家应该具有管理经济生活的职能;帝国面临的最危险的问题是劳工问题,必须采取社会措施加以解决;国家必须通过立法实行包括社会保险在内的措施,自上而下的实行经济和社会改革;亚当斯密的经济自由主义不符合德国的国情,马克思主义仍然“深深地沉浸在空想之中”新历史学派的理论主张得到了帝国统治者的认可,成为俾斯麦推出社会保险法案的理论基础,其理论主张的许多内容转化为具体的社会保险措施理论的喧嚣有时是无用的,充其量只不过是一点点缀而已。
但当它一旦为统治者认可,就会转化为具体的政策措施这时,理论的喧嚣才变得有意义起来,学者的社会作用也才因此而彰显出来1.1.3德国社会保险制度的特点德国社会保险计划的建立,对于稳定社会秩序、缓和劳资矛盾、振兴经济的作用十分明显不仅如此,它还给其他国家树立了榜样,此后,欧洲的许多国家都模仿德国推出了自己的社会保险计划它以制度化替代了社会救助时的不确定性、临时性;以三方共同建立的风险共担机制代替了原来的单方责任机制和道义基础;以雇员的权利与义务的对等消除了救助时的尊严丧失因此,德国的社会保险制度对于传统的济贫制度来说是一次质的飞跃这时的社会保险制度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福利性与劳动性的兼容德国19世纪社会保险制度的性质具有福利性与劳动性兼容的特点它不是纯福利性的俾斯麦的国家社会保险只是从不同的角度强调了劳动的重要性,将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写进了宪法他在提出工保险法案时曾经宣称,国家完全有责任帮助那些不是由于个人的错误而失去工作机会的人2.覆盖的对象是雇佣劳动者而不是全体的公民19世纪末德国的社会保险制度所覆盖的对象既不是需要救济的贫民,也不是全体的公民,而只是所有的雇佣劳动者从此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当时德国的社会保险制度的着眼点在于生产而不在于济贫。
3.社会保险责任的局部性而非全局性俾斯麦的社会保险法案中,国家并没有承担全部的社会保险责任,而是把一部分责任留给了个人、社会和家庭在其疾病、工伤、养老三项保险中,都采用了让劳动者共同承担风险的保险方式,除了个别情况外,雇主要缴纳保险金的三分之一到一半,雇员要缴纳保险金的三分之二或一半,政府视情况对整个项目进行补助这一做法体现了劳动者共同承担风险的原则,也体现了先纳税后受益、劳动和福利相结合的原则1.2社会保险的基本特点和功能1.2.1社会保险的特点1.国家性国家性是社会保险具有的最鲜明的特性国家政权作为一个实体,自始至终是社会保险运行的管理者、制度的制定和推行行者和坚强可靠的后盾保险制度的推出是国家通过其专业机构——社会保险机构实行的这个机构在政府领导之下,负责社会保险制度的制定、组织、执行和保证实现这是从行政管理角度来讲的;社会保险制度遵从的各项政策包括税收政策、利率政策以及调节人际关系的社会政策、稳定社会生活的政策、工伤政策、生育政策、老龄化政策、残疾人政策、就业政策等都是出自国家政权,这里而更重要的,国家把社会保险本身就作为一项既定政策——社会政策付诸实施这是从政策角度来讲的;国家通过税前征收社会保险费,通过规定偏高的保险基金储蓄利率,特别是通过财政补助,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自始至终的支持和帮助。
社会保险制度在一国范围内统一制定,统一管理,统一执行,是社会保险固有的国家性的表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