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办法2.0.doc
15页1电子科技大学电子科技大学 20112011 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办法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办法按照教育部和国家留学基金委的《2011 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方案》 ,在总结我校历年来本项目实施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教育学院、研究生院共同拟定了本实施细则,请校内各学院、各相关单位遵照执行一、项目介绍一、项目介绍为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增强其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服务的能力,促进中国高水平大学与国外知名大学的合作与交流,与其建立稳定持久的学术交流渠道,打造国际化人才培养及交流平台,经国务院批准,教育部、财政部于 2007 年 1 月设立了“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项目按照“面向学校需要、依靠学校工作、服务学校发展”的思路,重点依靠“985 工程”建设高校进行选拔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与高校以签署协议的形式确定项目实施院校我校是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首批签约院校二、选派计划二、选派计划1.选派规模与类别比例2011 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5000 名,选派类别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其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选派比例应占 50%。
2.推荐名额与类别比例要求我校 2011 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计划人数为 71 人,我校按照计划人数的 120%,即 86 人(85.2 人)向留基委上报名额其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生按照 1:1 的比例推荐,即攻读博士学位 43 人,联合培养博士生 43 人3.留学期限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 36-48 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为 6-24 个月;4.选派专业领域重点选派领域为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国家留学基金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见附件一项目整体选派规模中,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中确定的重点领域及优先主题、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和基础学科占 85%,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应占 15%具体选派学科规划附件二5.留学单位留学人员应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或国际知名的研究所、实验室 (不含港、澳、台) 6.资助内容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此外,对少数赴国外一流高校,一流专业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如其学科专业确为国家急需、且难以获得外方学费资助,特别是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专业,可提供学费资助。
拟赴英国留学的国家公派研究生可按规定申请 1,000 英镑以内的 Bench Fee2三、申请条件三、申请条件1.1.关于申请人关于申请人①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②申请人均应来自“985 工程”二期基地、平台,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创新团队,国家重点学科,学校重点学科; ③申请时应为就读高校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 ; ④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在读硕士生、博士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外语水平符合国外院校的语言要求; ⑤身心健康; ⑥符合拟申请教育部/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有关教育/科研机构合作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选派范围暂不包括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尚未执行人员以及正在境外学习、工作的人员2.2.关于申请类别及要求关于申请类别及要求①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应为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博士一年级学生,年龄不超过 35 岁(1976 年 3 月 20 日以后出生) ;申请时需提交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雅思/托福考试成绩单或外方院校/导师出具的外语合格证明、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申请学费资助者应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各方面均有突出表现;各项学习成绩优秀,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世界一流大学或科研机构;国外导师应有极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为就读高校的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 35 岁(1976 年 3 月 20 日以后出生) ;需提交国外院校正式邀请信、双方导师共同制定的研修计划、就读学校学籍证明、雅思/托福/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成绩单或各校出具的外语合格证明和可能发生的与学习相关费用说明;入学时间为申请当年申请人如无法在规定毕业时间内完成留学计划,需推选单位单独出具同意推迟答辩、毕业的书面证明联合培养博士生必须提交雅思/托福/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成绩单或各校出具的外语合格证明(将作为选拔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申请办法四、申请办法1.选拔办法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学校负责选拔推荐工作;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及录取工作2. 申请准备申请人经所在学校同意后进行对外联系,由学校/导师或个人名义向外方教育/科研机构申请并获取外方正式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
具体要求、程序和截止日期以国外相关机构公布信息为准五、五、20112011 年公派研究生项目推选工作进度安排年公派研究生项目推选工作进度安排1. 各学院(研究院)项目布置、动员阶段:10 月 25 日-10 月 29 日2. 学生报名、学院推荐阶段:10 月 25 日-11 月 10 日3学生于 10 月 25 日至 11 月 8 日期间到各学院研究生科报名,填写报名表(见附件三),并将报名表的电子文档发至 yjsgl0018@ 和 studyabroad@由各个学院负责拟定推荐的人选,并进行推选排序请各个学院研究生科根据学院推荐情况填写 表二《xxx 学院(研究院)2011 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候选人信息一览表》 、表三《xxx 学院(研究院)2011 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生候选人信息一览表》 各学院研究生科须于 11 月10 日前将签字盖章的表格交到研究生院(清水河校区主楼 B3-105)和国际处出国留学科(清水河校区主楼 B3-204)各一份这两个表的电子文档也务必同时发送到邮箱 yjsgl0018@和 studyabroad@3. 联合培养博士生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外语水平测试:11 月 1 日---11 月 10 日去年很多报名参加联合培养博士生的学生由于没有合格外语成绩而被留学基金委拒绝。
为确保公派留学的培养质量和留学效益,我校将对不能提供合格外语成绩的联合培养博士生候选人进行外语水平测试凡不能提供合格托福/GRE/IELTS/WSK/英语六级证书的学生(具体要求见附件四) ,可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英语水平测试各学生到研究生院(清水河校区主楼 B3-105)报名参加外语测试,测试时间暂定于 12 月4. 学生对外联系阶段:2010 年 10 月 25 日到 2011 年 2 月底凡经过学院推荐上报到学校的候选人即可开始对外联系,但请注意以下事项:1) 攻读博士学位候选人,须提供来自全球综合排名 200 以内的高校(或国际著名的科研学术研究机构)的免学费或提供学费奖学金的录取通知书;联合培养博士生候选人须提供来自全球综合排名 100 以内的高校(或国际著名的科研学术研究机构) (参照上海交大 2007 年发布的全球高校500 强排名)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主要依托高校及博士生导师与国外高水平教育机构的合作渠道选派;同时可利用教育部/留学基金委现有与国外大学/科研机构合作项目渠道派出;同时也可利用学校现有国际交流/科研合作渠道派出具体合作项目见附件七各学院应充分发挥专家教授的作用,积极为学生提供对外联系的渠道。
提醒申请人不要联系港澳台三地的高校3) 提醒学生:美国、加拿大以及部分英国高校可以接收本科毕业生攻读博士学位,而其他国家的高校攻读博士学位一般需要学生具备硕士学位;美国、加拿大的高校攻读博士学位需要学生提供合格的托福成绩(雅思可替代)加 GRE 成绩;英联邦国家高校攻读博士学位要求学生提供合格的雅思成绩(托福可替代,但澳洲签证必须要雅思) ;欧陆国家以及日本等非英语国家一般则将英语作为工作语言,只要导师认为申请人的英语水平足够即可4) 注意动员学生申请赴德国、法国等欧陆国家以及赴日本和澳大利亚的高校攻读博士学位,这些国家的高校都很乐意接收我国的国家公派研究生前去攻读博士学位,并纷纷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署了接收协议,有的甚至还在北京设立有联络机构,方便学生联系5. 材料提交阶段:2011 年 2 月 20 日至 3 月 1 日申请人于 2 月 20 日至 3 月 1 日向学院研究生科提交以下材料:所获得的外方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学习成绩清单(从本科至现阶段),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学习单位公章(须是鲜章) ;获奖证书4等材料具体材料及放置顺序见附件五各学院研究生科将全部候选人的材料整理好后,填写表五《xx 学院(研究院)2011 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候选人材料提交汇总表》 ,并请学院书记签字、加盖公章,然后将该表以及候选人所交材料一并于 3 月 1 日前送交研究生院(清水河校区主楼 B3-105) ,汇总表的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到邮箱 yjsgl0018@ 和studyabroad@。
注意提交的邀请函和录取通知书必须是邀请方手签的原件或其件的复印件对于攻读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如果在交材料截止日前,因为对方奖学金审批手续来不及提供,也须请对方提供一个这方面的意向性 OFFER关于准备 2011 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学生类申请人用),请参见附件六5. 学校评审阶段:2011 年 3 月 1 日至 4 日学校相关部门组织对学生提交材料进行评审,并确定对国家留金委的推荐名单 6. 国家留学基金申请提交阶段:2011 年 3 月 5 日至 3 月 15 日经学校确定推荐上报的学生进行网上填写国家留学基金申请表(申请页面:)并提交其他书面申报材料(见 表六 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提交材料清单) 、各个学院准备单位推荐意见等7. 推荐公函、申报材料上报阶段:3 月 15 日至 3 月 20 日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准备学校的推荐公函,并将项目候选人的全部书面申请材料集中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20112011 年公派研究生项目第二批推选工作安排年公派研究生项目第二批推选工作安排(仅选拔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候选人,相关的工作内容与第一批相同,仅时间上的不同):1. 材料提交阶段:2011 年 4 月 18 日至 4 月 29 日2.学校评审阶段:2011 年 5 月 1 日至 10 日3. 推荐公函、申报材料上报阶段:2011 年 5 月 10 日至 5 月 15 日六、六、派出与管理派出与管理本项目主要利用各单位现有国际交流/科研合作渠道派出;同时鼓励通过教育部/留学基金委现有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合作项目渠道派出。
派出时间为申请当年 留学人员在派出前,须与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和《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 ,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审核后再予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派出后应遵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留学期间,留学人员应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管理,具体按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 》执行学校应指定专门机构和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