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化园管理办法.docx
15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文化园管理办法 ****文化园管理手段 第一章:总那么 ****文化园(简称文化园)建于2022年,是我县传承民族文化、创办绿色城区、进展旅游产业的重要阵地位于源江东路、圣祖西街、****大路、圣祖东街之间的中心区域,是****新城的核心区文化园管理中心成立于2022年9月,是**县人民政府直属机构,副科级建制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质主要职责是研究编制、组织实施****文化园及操纵区内的规划和创办工作,对****文化园实施行政事业管理、工程申报与创办、资产(资源)管理和使用、设施修理与园林养护、文化传承与交流、旅游产业开发等工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和实施相关管理制度,并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是县人民政府所属唯一的园区管理部门 为加强文化园的规划、创办、养护和管理,进一步弘扬民族文化、进展民族经济、促进民族团结、改善生态环境,创办集民族文化传承、民俗风情体验、民众休闲消遣为一体的生态文化园区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处境,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县人民政府将****文化园的规划、创办、管理和养护等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进展筹划,依法为文化园管理机构供给人才、工程、资金、物资等保障; 领导、监视县直各部门在文化园规划、创办、管理和进展中的履行职责处境,将支持文化园进展的各项工作业绩列入各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工作中赋予赏赐。
激励各企事业单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投资、捐赠、资助等多种方式参与文化园的创办、管理与服务等活动县人大、县政协依法实施法律监视和民主监视,切实巩固文化园管理机构的职能作用 其次条 ****文化园管理中心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文化园的行政事业管理、业务规划进展、工程创办和资产(资源)管理、园区管护、文化活动组织实施、旅游管理与游客服务等工作县直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各司其职,辅助****文化园管理中心做好相关工作 其次章 职责与管理 第三条 县政府及县直各部门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行政抉择,依法保障文化园的规划、创办、管理和进展 第四条 ****文化园管理中心依法建立健全文化园各项管理制度,并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 第五条 ****文化园管理中心负责园区内的安好管理、卫生保洁、园林绿化、水利工程及水系的管护利用、动植物养护、游览秩序维护、根基设施使用、修理和管理、工程创办等工作; 负责建立健全文化园档案,并予以合理保存;负责管理和模范文化园区内举办的各种文化活动、商业行为,并供给相关服务;负责养护、传承、弘扬蒙古族文化、积极开展非遗文化和群众文体活动、研究蒙古族历史和****民俗,按照蒙古族习俗定期举办祭火、祭祖、祭神树、祭苏勒德、祭敖包、珠拉乃日、那达慕等传统文化活动和文化、旅游类展会,丰富园区文化内涵;为公益性社会活动无偿供给场所和必要的服务,适当开展商业性经营活动,收益全部用于补贴园区养护经费;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对文化园周边建筑风格、民族元素举行文化指导和工作监视,确保周边规划、开发、创办与文化园风格一致、文化相符;承受县政府交办的文化活动任务,行使县政府授予的其它职权。
第六条 县政府及县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在文化园内开展相关工作,须遵守文化园各项规章制度,崇敬民族习俗与历史文化,模范使用蒙、汉双语和文字,严肃打击破坏民族团结的行为 第七条 县政府及县直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宏大群众、志愿者参与文化园的管理服务活动,支持和激励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支持文化园创办、管理工作和文化活动,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赋予表彰赏赐维护群众利益,维护安定团结,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第八条 文化园由****文化园管理中心统筹管理,县直各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履行如下义务: (一)县进展和改革局在规划重点工程、安置财政性资金、审批(核准、审核)创办工程工作中,研究和落实文化园的年度根基设施工程,并指导和监视工程创办和资金使用处境 (二)县财政局负责为文化园供给财政资金和资金监管按照文化园管理机构编制与人员处境保障工作经费; 依据吉林省园林养护资金标准或参照松原市同类公园、广场的养护资金标准,将文化园园林养护资金、根基设施维护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依法执行根据****文化园管理中心的申请,合理安置民族文化活动经费,为文化园的管理和进展供给资金保障依法加强文化园国有资产及各类资源的监管工作,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无偿使用土地、水体、山林等资源和各类根基设施,联合审计、监察等部门对文化园资源、资产及经营处境实施监管。
(三)县环保局依法加强****文化园及其周边的生态环境养护工作,不断加大环保督查力度,从重查处毁坏林木、污染水体、破坏根基设施等违法行为在文化园工程创办的环评、工程环境管理工作中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文化园工程创办和环境养护统筹推进 (四)县水利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文化园河湖连通工程及附属设施的监视管理和资金投入,积极规划和创办以文化园水系为核心的新城区水系工程,加快文化园内河湖驳岸、水闸、渠道的工程创办,并对文化园水利工程的日常修理养护和管理工作供给必要的物资接济和专项资金支持 (五)县浇灌管理局加强文化园所属河湖所需水量无偿供应、水位调理等工作在供水期内,要根据文化园内河湖水情保障水体清洁、保持合理水位,并指导****文化园管理中心开展引水、泄水及防汛抗旱等工作,辅助文化园做好驳岸、水渠(管道)、水闸等水利设施的管护工作,供给必要的人员、技术等方面的接济 (六)县林业局将文化园设立为“**县全民义务植树基地”,不断加大支持力度在春季义务植树、秋季造林绿化等工作中,根据文化园绿化所需供给技术、资金、物资等,重点供给苗木和绿化所需物资,并组织公民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制度,积极申报、推举****文化园列入国、省级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的名录,积极争取优待政策的落实和专项资金的投入,切实提高文化园绿化水平。
(七)县住房和城乡创办局应加强文化园创办工程业务监管,在招投标工作监管、建筑施工、工程监理、工程审核与安好管理等各项工作中赋予大力支持为****文化园管理中心办理创办工程相关手续,供给便利服务,合理减免费用、供给接济 (八)县国土资源管理局依法加强****文化园及其周边土地管理工作,严格操纵使用文化园周边土地,尽快完成土地划转和土地边界确认等工作,明确土地权属和使用性质,专心解决历史遗留的土地(拆迁)纠纷问题,严肃打击非法侵占文化园土地资源行为,切实保障文化园土地权益不受侵害在文化园创办工程用地审核、备案等工作中供给业务支持和政策保障 (九)县规划局在编制、修订、执行城区各类规划工作中,要结合文化园实际与专家观法科学规划文化园及周边区域,严格审核周边建筑风格,建筑物外型、高度、色调要与文化园相符合适,并经****文化园管理中心文化指导和效果审定规划周边建筑物要与文化园现有环路之间设有至少30米的绿化带、停车场等公共空间,并明确为文化园用地操纵范围,保障实施文化园封闭工程和进展所需空间,并依法加强规划监视 (十)县民族宗教局依法加强文化园民族文化指导、民族工作监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
在落实各项民族政策、拨付民族事业经费、申请专项资金、培养民族干部(含专业技术人才)等工作时,应侧重支持文化园管理部门要积极推举(申报)****文化园管理中心获得国、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民族文化传承基地”等荣誉,为更好开展民族文化传承和养护工作供给保障在机构改革过程中,要立足民族优势、落实民族政策,使文化园管理机构的属性、职责、编制、人员、经费等得到依法保障 (十一)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要将文化园设立为“民族文化传承基地”,在举办各类民族文化活动、群众性文体活动、体育竞赛时,要合理利用文化园空间,更好发挥文化园阵地作用; 对****文化园管理中心开展的各类文体活动赋予人员、技术、物资等方面支持,积极协调、合作开展各类文化交流活动;在使用公共文化经费(含基金和专项补贴)、非物质文化遗产养护资金、体彩资金、文化根基设施创办资金等方面专项资金时,结合文化园实际加大投入力度 (十二)县教导局要充分利用文化园各类资源,广泛开展“传统文化教导、民族文化宣传、蒙古语言文字推广”等活动,为青少年全面了解民族历史、民族文化、蒙古族习俗供给保障积极引导宏大师生踊跃加入文化园那达慕、广场汇演、祭典、义务植树、志愿服务等活动,支持文化园创办成为我县重要的“爱国主义教导基地”、“民族文化传承基地”、“全民义务植树基地”、“省级植物科普基地”。
(十三)县公安局根据文化园进展处境合理部署警力,在文化园内合理设立综合值勤室,派驻专职警务人员,依法开展文化园及周边道路的交通安好、治安巡逻、安好保卫等警务工作,严肃打击事涉文化园的违法犯罪和违反有关规定的各种行为指导****文化园管理中心的四防安好、巡查管理、维护游园和文化活动秩序等工作建立快速、长效的综合执法机制 (十四)其他县直各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加大政策、人才、资金、物质等方面支持,积极辅助文化园创办与管理工作 第九条 文化园安好管理 (一)园区内的危害区域应当有安好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健身、游乐等设施应当有安好警示标志 (二)保障无障碍设施及通道完好、通畅 (三)定期组织突发事情应急演练,发生突发事情时,按照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并向有关应急管理部门报告 (四)科学合理设置视频监控和照明、播送设施,并保证设施完好、有效 (五)相关管理部门应当定期检查,监视公园、广场管理机构的日常安好管理工作 (六)文化园依法设立国有控股经营公司,适当开展工艺品(旅游纪念品)销售、民族文化体验、游船、电动车、冰雪消遣、饮品供给等游客所需的经营活动。
对所属游乐设施须定期维护保养,保持完整、安好、有效,操作人员应当按照要求持证上岗,定期开展安好教导 第十条 文化园卫生保洁、景观管理 (一)环境卫生感激,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合理设置公共卫生间和垃圾箱,无暴露垃圾、污物、痰迹及烟头等杂物,严禁园区内游商兜售商品、烧烤野炊、宿营、散发传单、高音污染等违规行为 (二)建(构)筑物以及园区内各类设施、雕塑、园林小品、标识标牌外观完好,符合技术模范,损毁、缺失的设施得到实时更换或者修复 (三)积极推进植被品种优化,保持植被造形美观,逐步实现园林养护精细化、精品化 (四)湖泊、水池等景观水体水面感激,水质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五)****文化园管理中心依据有关法律制定和实施园区卫生保洁制度,对违规行为举行劝戒、制止,对不听劝阻、违规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第四章:规划 第十六条 城乡规划部门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应当会同国土资源、环保、水利、民族宗教、城市执法、园林、文化旅游等相关部门,充分考虑文化园的“民族性、群众性、公益性”及周边人口、区域等因素,编制****文化园专项规划,经过论证、听证等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观法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第十七条 已批准的****文化园专项规划不得擅自变更如因公共利益确需调整的,城乡规划部门应当与****文化园管理中心协商后,报规划委员会核准后按照法定程序审批文化园管理中心因民族文化传承、园区管理与进展的需要,根据专家观法而提出园区规划调整书面申请报告后,由城乡规划部门按程序予以及支持和实时落实 第十八条 规划确定的创办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变更其用地性质园区操纵范围内的违规用地行为,经****文化园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报告,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