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总结1980字.docx
6页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总结1980字一、宣传重点 1、深入宣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维护农民权益等重要精神,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方面的一系列方针政策 2、深入宣传“阳光国土”三年行动,主要围绕基层基础年工作方案提出的10项重点工作,夯实10个方面工作基础,展现国土资源基层基础年有关体制机制改革、服务保障发展、基础组织建设等方面的做法和成果 3、深入宣传当前国土资源重点工作,主要围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三年行动计划保障、高标准基本农田、低丘缓坡荒滩开发利用试点、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城中村改造工作等重点难点工作的宣传 4、深入宣传宁波市国土资源市情全面介绍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正确解读主要调查数据,深刻分析我市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情况,不断增强全社会对国土资源的关心、关注和忧患、责任意识 三、宣传方式 (一)市委或市政府主要领导视察国土资源工作 市委或市政府主要领导视察我市开发造地、高标准农田建设、表土剥离、增减挂钩、低效用地再利用等项目现场,并就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工作,提高保护耕地保障发展水平作重要指示。
责任部门:规划耕保处牵头,办公室、利用处、整理中心配合 实施时间:6月25日 (二)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系列宣传 1、向市委常委会或市政府常务会汇报我市第二次土地调查主要成果; 2、以市政府名义适时召开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新闻发布会; 3、会同市统计局等部门共同发布《宁波市第二次土地调查主要数据成果公报》; 4、制作专题片,并于6月25日在宁波电视台开展公益性宣传播放 责任部门:审批地籍处牵头,办公室配合 实施时间:6月下旬-7月上旬 (三)走进国土系列--村干部走进国土 邀请30名村干部代表走进国土,通过举办座谈会、走访美丽乡村等形式,介绍近年来国土资源部门在服务“三农”方面的主要做法和成绩,并听取意见建议 责任部门:办公室牵头,法制监察局、规划耕保处、利用处、审批地籍处、地矿处配合 实施时间:6月下旬 (四)阳光国土走进“阳光热线” 由局主要领导带队,相关处(室、局)和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走进宁波电视台“阳光热线”节目组,开通阳光热线,重点就“阳光国土”三年行动及国土资源领域重点改革、重点工作等情况,现场接受群众咨询、投诉,宣传政策,解答疑问 责任部门:办公室牵头,监察室、各业务处室和事业单位配合 实施时间:7月4日 (五)公开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 在《宁波日报》、《宁波晚报》等媒体公开曝光一批国土资源违法违规典型案件,有效遏制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土地矿产管理秩序。
责任部门:法制监察局牵头,监察支队配合 实施时间:6月25日 (六)组织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政策广场咨询活动 深入广场、社区设摊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活动,分发土地日宣传品,现场接受群众咨询、投诉,宣传政策,解答疑问 责任部门:法制监察局牵头,局团委配合 实施时间:6月25日 (七)举办国土杯“珍惜资源”微故事创作大赛 围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主题,在全市范围内举办国土杯“珍惜资源”微故事创作大赛,深入宣传国土资源保护耕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意识 责任部门:局团委牵头,办公室、规划耕保处、利用处配合 实施时间:6月中旬-7月底 (八)打造“阳光国土”专版并群发“土地日”宣传短信 在6月25日《宁波日报》开辟阳光国土专版,重点宣传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阳光征地拆迁等同时,群发“土地日”宣传口号短信,扩大国土资源影响力 责任部门:办公室牵头,各业务处室和事业单位配合 实施时间:6月25日 (九)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宣传 开展汛期地质灾害专项检查和专题宣传报道工作,联合气象局等部门及时发送报道地质灾害防治相关信息 责任部门:地矿处牵头,地质环境站配合 实施时间:6月下旬-7月 (十)指导各地做好6.25专题宣传工作 指导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广泛开展6.25系统宣传活动。
责任部门:办公室、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 实施时间:6月23-27日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周密部署,统筹安排,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宣传方案,落实工作经费,狠抓组织实施,切实搞好第24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 2、创新宣传方式要探索开展创意新、形式活、时间长、影响大的宣传活动要根据“三贴近”要求,注重宣传效果,面向社会公众,根据各自条件,创新宣传手段,改进宣传方式,拓展宣传渠道,增强宣传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 3、形成宣传合力要积极向当地党委宣传部门和政府汇报,争取当地党委宣传部门和政府对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的重视和支持同时还要与有关单位加强联系,争取一同参与宣传活动,以增强宣传力度 4、认真搞好总结各地要对“土地日”主题宣传实施情况、成效进行总结,并将宣传计划和活动总结分别于6月20日、7 月4日前报市局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