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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摇撞骗属于什么犯罪?.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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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家[上传人]:M****1
  • 文档编号:412882779
  • 上传时间:2023-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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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摇撞骗属于什么犯罪? 招摇撞骗属于刑事犯罪,但如果犯罪事实轻微的,并且不需要追究相关刑事责任的,则也可以按照治安处罚的相关情况来进行认定和处理,避免在法律适用上存在其它的问题,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来处理   一、招摇撞骗属于什么犯罪?  属于刑事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招摇撞骗罪是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非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均可构成本罪  二、与诈骗罪的界限  两者都表现为欺骗行为,而且招摇撞骗罪也可以如诈骗罪那样骗取财物,因而容易混淆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侵害的客体不同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仅限于公私财产权利  (2)行为手段不同招摇撞骗罪的手段只限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诈骗罪的手段并无此限制,而可以利用任何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和方式进行  (3)犯罪的主观目的不同诈骗罪的犯罪目的,是希望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而招摇撞骗罪的犯罪目的,是追求非法利益,其内容较诈骗罪的目的广泛一些,它可以包括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也可以包括其他非法利益占有。

        (4)构成犯罪有无数额限制的不同只有诈骗数额较大以上的公私财物的,才可构成诈骗罪;而法律对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罪的构成并无数额较大的要求,这是因为,这种犯罪未必一定表现为诈骗财物,而有可能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首先和集中地表现为由特定的犯罪手段所决定的对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的破坏尽管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有上述区别,但在行为人冒充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去骗取财物的情况下,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了两个罪名,属于想象竞合犯处理想象竞合犯的案件应当按照从一重罪处的原则  (5)犯罪目的的不同  招摇撞骗的主观行为认定上,应当是犯罪分子利用欺诈或者诈骗的手段来进行违法活动,法律上规定的对招摇撞骗罪的认定是,只要犯罪分子存在招摇撞骗的行为,就可以按照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具体情况下应当由司法机关结合实际来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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