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试论清代两淮盐政中的反腐倡廉.doc
3页试论清代两淮盐政中的反腐倡廉试论清代两淮盐政中的反腐倡廉发表时间:2013・5・23 12:25:50试论清代两淮盐政中的反腐倡廉同治九年二月,两淮盐政马新贻在其上奏小说,“盐务向为利薮马新贻的这句话,道出 了古代盐业产销中的奥秘如果销路通畅,不仅商人是“趋之若莺"[1 ],各级管理盐务的 官吏们也竭尽“雁过拔毛"之能事这种情况,在“盐赋甲天下"的两淮更为尤甚为了保证国 课收入,清代两淮盐政一直重视反腐倡廉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本文拟对此作一些梳 理一、最高统治者率先垂范清代的盐业产销为垄断性质,灶民生产的食盐要集中到指定的统一场所,由官府发卖,称 之为“官督商卖”而运商行盐,需交纳相应的银两(国课),才能取得行盐的资格除此之 外,遇到国家或皇室有事,还要承担额外的一些负担,称之为“报效”国家有事,如战事、 赈灾、河工(水利工程)等,皇室有事,如寿辰、大婚,甚至是中秋、春节的费用国家 有事",属正当的支出,要收入丰裕的盐商承担还是情有可原,姑且不论而皇室的一些费 用,有的接乎于糜费,也要盐商来“报效",则有些不合情理了如同治年间,以“大婚活计" 名义拨支盐课银的年份及数额如下:七年拨盐课银一万两;八年拨盐课银一万两,又拨二万 两,再拨九千两;十年拨盐课银一万五千两,又拨一万八千两,再拨五千两;十一年拨盐课 银五万五千五百五十两八钱;十二年拨盐课银五千两,又拨十二万六十六两九钱九分。
再如, 光绪十年,办龙袍工料动拨盐课五万两其他的如“万年吉地"、“惠陵工程” [2]的例子就 不再枚举当然,也有一些君主会率先垂范,少拨甚至不拨盐课银两如乾隆,他在其四十一年十月 十五日令军机大臣发出一道上喻:“伊龄阿奏,两淮纲食口岸两载以来,营运纤徐,盐引畅 销,各商感恩,叩恳而请圣训等语所请大谬,已于折内批令来,并传旨严行中饬矣!伊阿 龄今春于山东接驾时,见其诸事颇露高兴,进贡数次,勤而且多朕以其断非一人养廉所能 购买,必系派令商众代办伊龄阿攘为己有,所谓慷他人之慨,尤属非理,当加训饬教导, 总觉其不甚安分,盐政实非所宜,是以将伊调任淮关监督至伊龄阿今春甫于山东行在召见, 阅时未久,又欲奏请陛见,不过思于来京而见时,代商人奏请呈进银两贡物,藉以献勤讨好, 所见甚属小器至口岸畅销,私贩绝迹,各商营运纾阿等,各分例每年膳房所用通计仅止三万余两以朕玉食万方,其进奉之数不过如是治罪, 决不姑贷[4]商人供应盐政衙门官吏的饭食,大概相当于今天的工作餐,“幕友束修、 笔墨纸张并一切杂费银,,则相当于当今的办公费、杂支费两淮盐政衙门的日常支出竟超 过皇帝的“尚膳房度支经费二造成“骄奢过分”、“遇事往往昏愦”的严重后果,以致“诸弊丛 生,殊非政体”。
对此,乾隆果断下旨,“两淮盐政所有商人一切日费供应俱著开律裁革二清代两淮盐政的反腐倡廉还注重清廉氛围的盐城师范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 0 1 3年第1期形成嘉庆在十二年六月初六日发出上谕:“朕闻额勒布在两淮盐政任内实能力 崇节俭,殊属可嘉但该盐政一人狷洁自矢,而盐务大小官员未必能同心合意从前,两淮盐务浮费每年不下 数百万两,近年虽节次裁禁,若盐务各官不能洁己口奉,则浮费仍属不少,于商力未免有亏 现因商力疲乏,成本不敷,与其例外加增,曷若节省糜费,以济公用?著额勒布将两淮盐务 无益闲费确切查明,一-律禁革将每年节省银两贴补成本,岂不于商民较有裨益?该盐政务 须斟酌妥善,先将该处浮费情形据实具奏"[5]惩治以权谋私的盐政高官,统治者们也 决不手软咸丰七年四月十五日的一道上谕称:“有人奏署两淮盐运使淮扬道郭沛霖署任四 年之久,所征淮南税课日形短细,通泰所属二十场每年抽税可得制钱一百万串,咸丰五年分, 该分司造报淮南奏销仅收钱十万余串近来添卡逾多,征税愈少并信任泰州运判洪国柱冒领运库银五万两,未经报销洪国柱侵蚀泰州税钱八千余串,延 不批解,该署司代为弥缝完结各等语盐课为帑项大宗,淮南所属引地尚多完善之区,当此 饷需支细,宜如何竭力筹维,若如所奏,徇纵属员亏短课项,尚复成何事体?著何桂清、赵 德辙按照折内所指各节,将该署运司任内所征税课彻底查明,据实参奏。
洪国柱如查有侵挪库银税钱等弊,着即先行撤任,一并严究惩办,以肃讎政本日降旨, 令常镇道乔松年署理两淮运使已革藩司联英,现亦发往江南差委著该署督等于联英到江 南后,即饬令协理两淮盐务,并令乔松年等认真经理,力清弊窦,俾盐课日有起色,以裕饷 需,是为至要[6 ]三、敢于向特权阶层开刀乾隆五十六年五月有一道上谕,内容为处治“窝顿私盐的监生孙元梅转录如下:“刑部 议复江苏拿获盐犯谢鸿仪等分别治罪一折案内孙元梅以监生窝顿私盐至四千斤以上,恃符 庇匪,未便,因其系属监生,既得免其为奴,应将该犯发黑龙江给披甲人为奴等语所奏是 已依议行矣该部议从重,原系遵朕谕令改者向来监生犯事,罪应发遣者,例只发往当差, 与平人为奴者不同定例本未允协监生捐衔者多,即实是监生,既名列成,均理宜怀刑自 爱若以定例从宽,辄敢恃符玩法,较之无知愚民尤为不肖且既已犯罪斥革,即与平人无 异岂得因其原为监生,即免为奴,致滋轻纵C嗣后,监生犯事,有似此情罪较重者,俱照 平人一律办理至在籍候选之进士、举人及其余举贡生员,皆属身列衣冠,名登賞序,若能 安分守法,立品读书,为小民倡率,原当加以礼貌,別于齐民倘恃符纵肆,自蹈刑宪,是 即不知君子怀刑之意,为士林所不齿,免其加倍治罪,己属法外施仁。
复转较平人从轻定拟,何以明刑弼教?嗣后,进士、举贡、生员等,如系寻常过犯,不致 行行止败检,仍照旧例办理若系党恶窝匪,卑污下贱者,著俱照平人之例问拟,以示惩儆!" [3]上谕小的监生,是国子监学生的简称国子监是明清两代的最高学府,照规定必须贡 生或荫生才有资格入监读书所谓贡监,由秀才做监生的,叫贡生,也叫贡监(由举人做监 生的,叫举生、举监)所谓荫生即依靠父祖的官位而取得入监的官僚子弟,此种荫生亦称 荫监在清朝,监生是可以用钱捐到的,这种监生,通称例监,亦称捐监这些监生,可以 说是特权阶层,“向来监生犯事,罪应发遣者,例只发往当差,与平人为奴者不同",而乾隆 帝却不以为然,认为“定例本未允协",“免其加倍治罪,已属法外施仁",要求“若系党恶窝 匪,卑污下贱者,著俱照平人之例问拟,以示惩儆"从这道上谕中,我们可以看出统治者 在治理盐政时,敢于向特权阶层开刀的决心清代行(卖)盐实行的是官督商销制度,盐商运销淮盐,通常是由数个总商承包(承揽) 后再分配给各个散商(较小的盐商),盐政中的反腐侶廉敢于向这些总商开刀,才能奏效 请看道光三年四月二十三日的一道上谕:“本日,都察院奏准淮南商人郑同瑞遣抱告孙祥以 总商隐混欺蒙等词,呈控并粘单呈览,已明降谕旨,交韩文绮、延隆秉公查办具奏矣。
此案, 据郑同瑞呈控淮南总商黄潔泰等上年侵欺库项审明属实,罚赔银两,未治以侵欺之罪,仍派 领办事,请总督盐政奏画辛已、壬午、癸未三纲拨抵悬欠及摊还息本二项悬垫一款,共 银九百四十四万七千五百两其中有不应提出分年之款必须查明欠解京外各饷实数,以杜 画抵侵欺之弊至息本一款,共银七百七十二万二千二百余两近年库存闲款,因总商领用 过多,以对致支细今令先缴本三百万两余银,另筹生息若非专借、公借,从何另筹?再 专商领本,多年摊利已久今仍令通纲先还,致众商摊本带利,重复亏累又每年办贡办公, 定限七十万两,向系按年为期,今忽改于五月十五日截止前后套搭,以致领项复逾七十万 两之数又,辛、壬、癸三纲内有给单筹还经费一百十万两,尤系蒙混支销等语两淮悬 垫息本各款,前经孙玉庭等查明登复,恳请恩施朕念商人疲乏,格外施仁当降旨准其分纲分年摊征完款兹该商郑同瑞复以该总商等侵欺隐饰诸聲,粘单呈控事 关盐课帑项至一千七百余万之多如有挪移蒙混情事,是以朝廷调剂之恩,遂商人侵欺之计, 不可不严行查办著韩文绮会同延隆将原呈粘单内所控各款,秉公详查,据实具奏,不可稍 有瞻徇含混「[ 7 ]四、重视惩治盐政行业的不正之风前文已述,清代盐业的产、供、销均为官府垄断,而垄断则是产生腐败的温床。
由于此, 统治者们重视惩治行业的不正之风如顺治在其八年的三月初八日就发出一道上谕:“朕览 巡盐御史崔允宏章奏,因思各处报盐课中,常报有余银若干细想盐课止额自应征解若课 外余银,非多取诸诸商,则侵克于民大属弊政传户部都察院通行各盐差御史及各盐运司, 止许征解额课,不许分外勒索余银有御史及运司各官贪纵者,许商民首告审确治罪,用 布朝廷恤商裕民至意"[8]收取浮(黑)费是盐政行业不正之风的主要表现,也是屡禁 不止、令统治者们头痛的事道光十二年十二月,运司俞徳渊上报:“奉委审,据岸商供认, 上年辛卯岸费浮用银四十余万两,查阅所呈岸账三本,就北海道衙门一处季规重叠另有按 季铺垫、到任礼、填衙礼、寿礼、节礼、幕友节礼甚至门签、管厨、跟班三小子亦有季规、 节规计已有十数万两,另有逐月月账内零星之款在外再查周恤桑梓一款,核定二万七千 余两,今账开仍支用岸费六万六千余两另有月账、节账零星花名及包月等款在外又账开 汉阳府四季一万六千两,又开有盐道每节送江南礼丁盘川(差旅费)一百六十八两,三小子 道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