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考核细则.doc
9页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考核细则东笋煤矿2013年1月1日一、 通风系统(一) 矿井应有完整的通风系统,如系统不完整,处罚责任 单位500元;掘进巷道贯通时,掘进队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有 关单位审批后方可执行,如不执行安全措施,处罚掘进队500元二) 通风系统应合理,不得有不符合规定的串联通风、扩 散通风等,否则处罚造成上述不合理通风的队组责任人100元三) 矿井采区通风能力应满足生产需要,通风科有权制止 超通风能力的采掘工作面,对制止不予理睬的采掘队组,罚款300 JTG o(四) 矿井内各地点的风速应符合《规程》要求,在通风能 力满足的情况通风要合理调配,否则处罚通风科100元五) 通风科应组织通风队堵塞矿井内外漏风,如矿井有效 风量率达不到85%以上时,应处罚通风队100元六) 回风巷失修率高于7%,应由生产科安排的掘进队负责 维修,否则处罚责任队组100元七) 矿井应每年组织一次反风演习,反风效果符合《规程》 要求,否则处罚通风科100元,处罚机电队100元八) 对主要通风机装置每年至少要测定一次,否则处罚通 风科100元二、 局部通风(一)局扇风机安装应符合《规程》的有关规定,否则处罚 施工队100元。
二) 局扇安装供电采用选择漏风保护或采掘供电分开,否 则处罚机电队100元三) 局扇风机应由通风科安排专人进行管理,不得出现无 计划停电停风,否则处罚责任人100元四) 机电科应负责局扇通风机的设备齐全,吸风口有风罩 和整流器,高压部位有衬垫,否则处罚机电科100元通风科应 负责指定局扇通风机的安设位置,施工队负责按规定安装吊挂, 否则处罚责任单位100元五) 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不得超过作业规程规定,否 则处罚责任单位100元六) 百米漏风率超过规定时,应由掘进队负责,掘进队应 有爱护风筒的意识,否则处罚100元七) 风筒吊挂平直,逢环必挂,否则处罚责任队100元八) 供应部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提供风筒弯头或者伸缩 性风筒,否则处罚100元三、瓦斯管理(一) 如有瓦斯积聚,处罚所在队和通风科各100元二) 瓦斯管理违反规定,处罚通风科50元三) 临时停风地点要断电撤人,设置栅栏,否则处罚通风科、施工队各50元四) 排放瓦斯要严格执行规定,否则处罚通风科100元五) 瓦检员要按照规定严格检查瓦斯,不得出现空检、漏 检、虚报、瞒报,否则有一项罚款100元六) 矿应按规定配备齐全通风瓦斯管理机构和配备通风瓦 斯检测人员。
四、 井下爆破管理(一) 通风科应建立健全爆破材料领退制度和电雷管编号制 度,以及爆破材料丢失处理办法,否则处罚100元;(二) 各采、掘队组爆破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 制度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否则发现一次不执行或执行不规 范罚款300元;(三) 生产科应编制爆破作业说明书,并且爆破时严格执行, 否则发现一次不执行罚款100元;(四) 各采、掘队应执行综合防尘制度,发现一次不执行罚 款100元;(五) 各采、掘队应配备齐全爆破专业人员,否则处罚本单 位200元;(六) 特殊情况爆破,必须严格执行总工程师批准的专项措 施,否则处罚责任单位200元通风安全监控(一)矿应配备齐全检测监控设备;(二) 监测监控安装布置应符合规定,否则发现一次不符合 规定处罚信息科100元;(三) 监控设备的报警点、断电点、断电范围、复电点、等 应符合规定,发现一次不符合规定处罚信息科200元;(四) 下井人员按《规程》规定携带瓦斯检测仪器,发现不 带者处罚50元;(五) 信息科要定期对监控设备进行断电调校和测试,否则 处罚50元;(六) 信息科按规定保证监控中心站24小时正常运转,保证 监控系统功能正常运行,否则罚款50元;(七) 矿应配备监测监控人员,并且经培训合格上岗。
八) 信息科应建立安全监控设备故障登记表,检修记录, 巡检记录,建立中心站运行日志,监控日报表,瓦斯数据应保留 一年以上,建立设备仪表台帐,绘制监控布置图,否则有一项做 不到罚款50元六、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不查不计)七、 瓦斯抽放(不查不计)八、 防治自燃发火(一)各采、掘队的作业都必须有防治自燃发火的安全措施, 否则罚款50元二) 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撤出一切设备、 材料,并进行永久性封闭,否则处罚责任队100元三) 无CO超限作业和自燃事故,否则处罚责任队组50元九、通风设施通风设施必须按《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等九大项要求构筑, 发现一次不合格、不合标准要求,处罚通维班200元十、综合防尘(一) 发现一条巷道或一个地点无防尘管理,少设一个三通 阀门,处罚通风科50元二) 发现一处缺少防尘设施或者丢失防尘设施,处罚责任 队50元掘进巷道以及采煤工作面的两顺槽由所在队负责三) 采煤机内外喷雾装置及加压泵的安装和使用应由机电 队和采煤队共同负责,如有问题,处罚责任队100元五) 大巷及下山的积尘应由运输队负责,各转载点10米范 围内的积尘应由运输队以及所在队负责,负责所在巷道的积尘, 发现煤尘堆积,处罚责任单位50元。
六) 各主要巷道的隔爆水袋由通风科负责,各采、掘队负 责所在工作面范围内的隔爆水袋,否则处罚50元七) 制度不健全及资料不全,处罚通风科50元A)通风科应定期对粉尘进行测定,否则处罚50元十一、管理制度(一) 通风科应负责编制各级领导及各业务部门的“一通三 防,,管理工作责任制,否则罚款200元二) 无例会、无计划、无总结处罚通风科50元三) 查图纸、牌板、记录、台帐,发现一处不合格,处罚 通风科20元四) 查图纸、报表及上报情况,发现一处不合格,处罚通 风科50元五) 现场检查和查资料相结合,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处 罚通风科50元六) 查记录、抽查仪器仪表,一项不符合要求,处罚通风 科50元消防基础知识第一节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及分级在建筑物中使用的材料统称为建筑材料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是指其燃烧或遇火时所发生的一切物理 和化学变化,这项性能山材料表面的着火性和火焰传播性、发热、发烟、炭化、失垂,以及毒性生成 物的产生等特性來衡最我国国家标准GB8624-97将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分为以下几种等级A级:不燃性建筑材料B1级:难燃性建筑材料B2级:可燃性建筑材料B3级:易燃性建筑材料第二节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及耐火极限、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 建筑物是由建筑构件组成的,诸如基础、墙壁、柱、梁、板、 屋顶、楼梯等。
建筑构件是由建筑材料构成,其燃烧性能取 决于所使用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我国将建筑构件的燃烧性 能分为三类:1. 不燃烧体(非燃烧体)金属、砖、石、混凝土等不燃性材料制成的构件,称为不燃 烧体(以前也称非燃烧体)这种构件在空气中遇明火或高温 作用下不起火、不微燃、不炭化如砖墙、钢屋架、钢筋混 凝土梁等构件都属于非燃烧体,常被用作承重构件2. 难燃烧体用难燃性材料制成的构件或用可燃材料制成而用不燃性材料 作保护层制成的构件其在空气中遇明火或在高温作用下难 起火、难微燃、难炭化,且当火源移开后燃烧和微燃立即停 止3 •燃烧体用可燃性材料制成的构件这种构件在空气中遇明火或在高 温作用下会立即起火或发生微燃,而且当火源移开后,仍继 续保持燃烧或微燃如木柱、木屋架、木梁、木楼梯、木搁 栅、纤维板吊顶等构件都属燃烧体构件二、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1.时间-温度标准曲线建筑物发生火灾时其内的温度是随着时间变化的,分别取吋 间和温度作为横、纵坐标,即可绘制出火灾过程中的时间- 温度曲线在实际的火灾中,每一起火灾的时间-温度曲线是 各不相同的,但为了对建筑构件进行耐火实验,进而对其耐 火极限进行度量,必须人为规定一种能反映、模拟一般火灾 规律的标准温升条件,把它绘制成曲线就称为时间-温度标准 曲线。
2. 耐火极限的概念对任一建筑构件按时间-温度标准曲线进行耐火实验,从受到 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支持能力或完整性被破坏或失去隔热 作川时止的这段时间称为耐火极限,以小时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