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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民法专题模拟试题与参考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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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家[上传人]: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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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新民法专题模拟试题与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1、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责任这一规定体现了哪一原则?( D )A、平等有偿原则B、诚实信用原则C、平等原则D、公平原则2、下列选项正确的有(D )A、胎儿不是民事主体,不享有民事权利 B 、胎儿不享有人格权,不享有民事权利C、胎儿不享有财产权,财产权也不是民事权利D、胎儿享有继承权,不是基于权利,而是基于法律对胎儿的特殊保护3、张某因病死亡后,下述说法中正确的有( D )A、张某死亡后,在其财产未分割前,其对财产仍享有所有权B、张某死亡后仍享有名誉权C、张某死亡后,仍享有隐私权 D 、张某死亡后,仍享有保持作品完整权甲(1982 年9月2日出生),中专学生,于2000年乙花去医药费3000元甲2000年9月毕业,在一餐馆打工偿医疗费该民事责任应由谁承担?(甲承担,因甲诉讼时已满十八周岁,且有经济能力7月4日无照驾驶将乙撞伤,致使2001年2月,乙起诉要求甲赔A )甲之父承担,因甲在侵权行为发生时未满十八周岁,没有经济能力 C 、主要由甲之父承担,甲适当赔偿张大来的原户籍所在地在杨村, 前,张大来得病,在县城关医院住院理了暂住证,居住期限为 6个月,现住在某区某街道某号。

      A 、杨村B 、李村C 、县城关医院D 、某区某街道某号 6、甲将收藏的清代瓷器卖给乙,乙付清价金,约定五日后交货丙得知后找到甲愿出双倍价钱购得此瓷器,甲丙遂达成一致,丙交定金若干, 并约定三日后交货乙听说后以给甲 7岁女儿买芭比 娃娃为诱饵,诱其将瓷器从家中取出交给乙对该瓷器的所有权归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A. 所有权仍属于甲B. 乙已取得瓷器的占有,视为甲对乙履行合同,所有权归乙C. 甲一物二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应认定无效,所有权归乙D. 所有权归丙,因丙与甲约定的交货期限较早7、某摄影社职工余某因嫉恨其女友王某与他人相好, 遂将王某在其摄影社拍的照片复印若干张经涂 抹丑化后张贴到王某的工作单位余某的行为属于侵犯他人的何种权利?( A )A.肖像权B. 名誉权C. 荣誉权D. 财产权&某报社在一篇新闻报道中披露未成年人甲是乙的私生子, 致使甲倍受同学的嘲讽与奚落, 甲因精 神痛苦,自残左手无名指,给甲的学习和生活造成重大影响按照我国现有法律规定,对该报社的 行为应如何认定?( B )A .是如实报道,不构成侵权 B.侵害了甲的名誉权 C.侵害了甲的姓名权 D.侵害了甲的身体权9、 根据物权是否独立存在,可把物权分为( B )。

      A 、意定物权和法定物权B 、主物权和从物权C 、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D 、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10、 下列情形中属于民事法律事实的是( C )A 、日出B 、备课C 、赠与D 、恋爱二、多项选择题1、甲、乙均为1979年6月30日出生,甲1997年初参加工作,乙在高中读书1997年5月 31日,甲、乙与丙发生口角,且将丙打伤丙住院两个月康复,并于 1997年8月1日向法院起诉,要求甲、乙赔偿医药费 5千元本案中,丙的医药费应由谁承担? ( AD )A 、甲B 、乙C 、甲的父母D 、乙的父母2、 根据《民法通则》,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 ACD )A 、 可以同意该未成年人进行某项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B 、 可以同意该未成年人进行某项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民事活动C 、 不可以同意该未成年人进行某项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民事活动D 、 不可以概括地同意该未成年进行任何种类的民事活动3、 下列选项中哪些必须经过登记注册才能取得民事主体资格? (AC )A 、城镇个体工商户B 、农村承包经营户C 、公司法人D 、社会团体4、 甲年过三十未婚, 暗恋同事乙一日,甲在乙门外拾得一本像册, 发现正是乙的影集, 如获至宝, 将其照片悬挂于室内鉴赏,并利用电脑合成技术,将自己的照片与乙的照片合成在一起,制作成画册,题名为“爱的宣言”,向朋友炫耀。

      甲的行为: (AC )A 、侵犯了乙的财产所有权B 侵犯了乙的肖像权C 、侵犯了乙的名誉权D 、侵犯了乙的隐私权D 、主要由甲承担,甲之父适当赔偿 1994年张大来从杨村开出迁住证,迁往李村但在李村登记1年零3个月,病愈后张大来前往北京市打工,并在某区办 现问,张的住所应确定为何处? ( A5、根据不当得利之债的构成条件,下列事实之中不构成不当得利之债的事实是(A B C )A、甲基于房屋租赁合同1998年应向乙支付租金8000元,而甲向乙支付了双份租金,实际支付16000 元B、邮局错将甲的邮包发给乙C、因风灾甲的300只羊混入乙的羊群中 D 、甲因赌博输给乙8万元四、法条分析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试用民法原理分析该条法律规定本条是关于共同侵权行为及其责任承担的规定共同侵权行为就是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的侵权行为共同侵权行为分为共同加害行为和共同危害行为3分)(2)、与单独侵权行为相比,共同侵权行为具有以下特征:主体的复合性,即有两个以上的加害人存在;行为的共同性,即数人的行为相互联系,构成一个统一的造成损害的原因;结果的单一性,即共同的加害行为造成了一个统一的不可分割的结果。

      3分)(3)、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共同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即每个共同侵权行为人都有义务向债权人清偿全部债务但是,在共同侵权人内部,确定每一个共同行为人应承担的份额,共同行为人在偿还了全部损失后,有权向其他行为人追索五、案例分析题1?案情:张某在一风景区旅游,爬到山顶后,见一女子孤身站在山顶悬崖边上,目光异样,即心生疑惑该女子见有人来,便向悬崖下跳去,张某情急中拉住女子衣服,将女子救上来张某救人过程中,随身携带的价值2000元的照相机被碰坏,手臂被擦伤;女子的头也被碰伤,衣服被撕破张某将女子送到山下医院,为其支付各种费用500元,并为包扎自己的伤口用去20元当晚,张某住在医院招待所,但已身无分文,只好向服务员借了100元,用以支付食宿费次日,轻生女子的家人赶到医院,向张某表示感谢问题:(1)?张某与轻生女子之间存在何种民事法律关系?(2)?张某的照相机被损坏以及治疗自己伤口的费用女子应否偿付?为什么?(3)?张某为女子支付的医疗费等费用能否请求女子偿付?为什么?⑷?张某向服务员借的100元,应当由谁偿付?为什么?(5)?张某能否请求女子给付一定的报酬?为什么?(6)?张某应否赔偿女子衣服损失?为什么?(1).因张某的救助行为使二者之间发生无因管理关系(3分)。

      2).应当由女子偿付(1分),因为此系张某实施管理行为所造成的,而且张某自己没有过失;答“此系实施无因管理而发生的损失和合理的费用”亦可1分)(3) .能因为此为张某在管理事务中支出的必要费用(3分)4).由女子偿付因受益人对无因管理行为中发生的正当债务有清偿之义务或答由张某偿付因该款系张某所借,基于合同的相对性原理(2分)5).不能因为无因管理是无偿性的(3分)6).不应赔偿因为此系在紧急情况下无过失造成2某甲与货车司机某乙关系很好,一天某甲带着心爱的小狗闲逛,见乙开着货车慢慢过来,抱着小狗搭乘该车两人在车上边谈边笑,当车行至某铁路交叉口时,该交叉口看守人A瞌睡刚醒,发现一列火车马上经过,慌忙放下栅栏,不料该栅栏竟然发生故障无法放下,此时乙的货车已经开上铁轨而火车也已经开到,幸亏火车司机B手疾眼快将车刹住,但货车尾部仍被撞,上面载的货物全部毁坏货车前部车门被撞开,甲及小狗被甩到车外,甲正撞在行人丙的身上致其当场大腿骨折,甲也遭受重伤,甲的小狗将丙名贵之西服抓破火车上乘客戊在紧急刹车时正在车厢内行走,当即重重撞在车厢上导致其名贵的眼镜被撞碎请问:(1).看守工人A、火车司机B铁路公司各应对乙承担何种责任?(2).行人丙的人身损害以及财产损害可以向何人请求赔偿?(3).甲可以向何人请求赔偿?(4).火车乘客戊能否就其眼镜的损失获得赔偿以及应向何人请求赔偿?(1 )、乙的损失主要是因看守工人疏于执行职务而产生的,但也有部分原因是其自身之过失(行车之时与友人聊天),属于混合过错,因此其自己应当承担部分责任。

      2分)看守工人作为铁路公司的工作人员,其在执行职务之时因故意或过失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由其所属的铁路公司承担责任火车司机B正常行车,没有任何过错不应承担责任2分)(2)、甲飞出车外是由于铁路看守人员的疏忽导致火车与汽车相撞而发生的,因此行人丙的人身损害可以向铁路公司请求赔偿2分)其名贵西服被抓破的损害是因狗造成的,但该损害是因第三人即铁路公司的过错造成的,因此应当由铁路公司承担责任2分)(3)、甲可以向铁路公司请求赔偿,但由于其乘车时与司机说话导致司机分散注意力,也对事故的发生也具有相当的过错,因此亦承担一定的责任3分)(4)、因为司机紧急刹车属于紧急避险行为,应由引起险情的人承担民事责任,而本案中险情是由看守工人与乙共同引起的,因此火车乘客戊可以就其眼镜的损失可以向铁路公司、以及乙请求赔偿3 .案情:A房地产公司(下称A公司)与B建筑公司(下称B公司)达成一项协议,由B公司为A 公司承建一栋商品房合同约定,标的总额6000万元,8个月交工,任何一方违约,按合同总标的额20%支付违约金合同签订后,为筹集工程建设资金,A公司用其建设用地使用权作抵押向甲银行贷款3000万元,乙公司为此笔贷款承担保证责任,但对保证方式未作约定。

      A公司在施工开始后即进行商品房预售丁某购买了1号楼101号房屋,预交了5万元房款,约定该笔款项作为定金但不久,A公司又与汪某签订了一份合同,将上述房屋卖给了汪某,并在房屋竣工后将该房的产权证办理给了汪某汪某不知该房已卖给丁某的事实因A公司不能偿还甲银行贷款,甲银行欲对A公司开发的商品房行使抵押权问题:(1)、若甲银行行使抵押权,其权利标的是什么?甲银行如何实现自己的抵押权?(2)、丁某在得知房屋卖给汪某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其主张应否得到支持?为什么?(1 )、甲银行的抵押权标的为土地使用权,不包括商品房5分)物权法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甲银行实现抵押权时可以将商品房一并处分,但不能就商品房所得价款优先受偿3分)(2)、不能得到支持4分)因为汪某已经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权,不动产以登记作为物权变动的依据3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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