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AED急救设施现状分析与政策建议.docx
5页我国AED急救设施现状分析与政策建议 田承远 陈盈李 黄鑫 刘亚泰 秦资叶Summary:自动体外除颤器(简称“AED”)被称为“救命神器”,是一种易于操作,专为现场急救设计的“傻瓜式”急救设备,非专业人员稍加培训即可熟练使用在“黄金4分钟”的最佳抢救时间内,利用AED进行除颤和心肺复苏,能够大大提高被抢救者的生存几率但目前我国AED设施的配备程度、科普程度均处于较低水平,本报告旨在通过多种调查研究方法,对我国AED急救设施的整体现状予以分析,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Key:自动体外除颤器(AED);心源性猝死;发展现状;政策建议:R459.7一、研究背景中共中央在新发布的“十四五”规划中,重点指出要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强化应急处理职能,织牢国家公共卫生防护网,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据国家心血管病中心统计显示,我国每年发生心源性猝死人数超过54万人,每天有1500人死于心脏骤停,其中约90%以上发生在医院外,而我国对于心脏骤停的抢救成功率仅为1%,远低于美、英等国家20%至30%的抢救成功率而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中老年心血管疾病患者数量不断增加,部分患者户外发病而产生的心源性猝死病例也在相应增多,如何最大程度上降低死亡率,提高抢救成功率,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在我国,虽然AED除颤设备的使用已经在推广,但是全国范围内仅有少部分一、二线城市在机场、地铁站、车站等地方配置AED设施,AED在公共场所的普及率还有待提升同时,AED设施的位置标识不够清晰,加之公众自身对于AED设施不认识、不会用、不敢用,致使部分AED设施“配而难用”,造成急救资源的浪费因此,应对我国目前整体的AED急救设施现状进行相关分析,找出问题所在,并给予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从而达到推动AED的推广与普及,提高公众基本急救素养,提高心源性猝死抢救成功率的理想效果二、研究目的首先,通过实地调研、文献查阅等方式大体呈现出我国AED急救设施的整体现状,进行综合梳理与分析,找出痛点、堵点,并呈现、对比国外在AED方面的先进经验成果,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实际情况,围绕AED急救设施的配备、维护、使用、宣传等方面提出具有可行性,且覆盖多个主体在内的相关建议力争达到提高公众对AED设备的了解与重视程度、提升公众急救素养的理想效果,为健康中国建设贡献一份力量三、现状分析1.AED数量总体不足,地区分布不均衡目前,我国整体AED的配备数量情况极不理想根据可查阅的公开信息显示,我国大陆地区总体数量不超过10000台,每十万人约为0.2到0.3台,而美国的配备数量则是中国的3500倍,日本的配备数量是中国的2500倍,即便是我国AED配备数量最多的城市上海、深圳,每十万人的AED数量也仅仅为10台,这体现出我国AED的严重不足,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同时,我国AED设备的地区分布情况也极不均衡。
一方面体现在城乡差异上,AED过于集中分布于市区,而对于郊区以及县、乡、农村地区则过于轻视;另外一方面体现在南北、东西、沿海和内陆地区的差异上,我国AED大多分布在南部、东部、沿海城市,中西部所有城市的AED保有量总和,都难以超越上海浦东新区的1000台2.AED管理权责不清,缺乏配套机制通过对部分已配备AED设施的地区进行调研,我们发现许多地区的AED设施“名存实亡”,由于AED的电池、电机等耗材需要由专业人员定期进行检查、更换,而许多已配备AED的单位并没有相应管理机制约束,只是按照指示配备了相关设备,而并没有确保设备随时处于可使用状态,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即便有AED设施,也难以挽救生命AED的管理权责是由其主管单位负责,还是由厂家负责,还是交付第三方负责?是否有行政部门定期对AED配备单位进行督导、检查?经过我们的调研,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并没有配套的约束机制,而这造成了严重的资源浪费,没有真正维护群众生命健康权利3.顶层设计不足,公众认知缺失顶层设计层面,一方面我国目前在急救领域仅出台了《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 年)》等宏观指导性文件,而缺乏对AED具体、长远的目标与规划,没有将AED的投放、管理、使用等方面的权责分配纳入到既有的法律体系中,没有以强大的国家力量推动AED的推广与普及,造成我国AED发展不充分、不平衡。
另外一方面,AED在我國法律中被列入医疗器械,而据相关规定,医疗器械仅可由医生使用,因此非医务人员在实施急救时要承担一定的法律风险,也制约了AED走向社会,走向公众四、政策建议一是进一步出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推动普及AED应急救援设备根据实践经验来看,法律的强制性是推动AED普及的主要动力我们应当高度重视AED入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确定政府主导原则,将必要性的AED购置、后续维护、更新费用等列入政府财政支出项目中,同时出台捐赠鼓励政策,多渠道筹措相关资金,为完善普及AED设备提供支撑;并通过相关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落实相关责任主体,建立权责合理的AED监管与运行体系,结合各地既有的急救免责规定,有效消除相关顾虑与障碍,为AED的推广提供法律与政策保障二是充分发挥各方积极性,构建AED多元管理模式AED作为紧急救援设施,进行必要的日常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处于可使用状态尤为关键各地应当结合自身实际,可以采用采购管理模式、租赁管理模式、托管管理模式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管理模式,理清各方在AED管理之中的权责关系建议由应急管理部门和卫生部门牵头,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制定科学合理的指导方案,并对AED管理主体进行定期的考核监督,督促其履行好管理责任,确保AED设备“配得上”、“用的了”。
三是完善培训机制,提高公民急救能力应将AED培训纳入到急救培训体系当中,对AED配置场所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与考核,并配发相关资格证;同时利用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和激励力度,向公众普及急救免责知识和包括AED在内的急救知识,并给予医学道德伦理教育,激发起公众参与急救的道德动力1650501705352 -全文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