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就是一把金锄头!
欢迎来到金锄头文库![会员中心]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监管不完备性、国家信誉淡出与自律管理【经济其它相关论文】.doc

15页
  • 卖家[上传人]:飞***
  • 文档编号:7712183
  • 上传时间:2017-09-23
  • 文档格式:DOC
  • 文档大小:54KB
  • / 15 举报 版权申诉 马上下载
  • 文本预览
  • 下载提示
  • 常见问题
    • 经济其它相关论文-监管不完备性、国家信誉淡出与自律管理摘 要:法律与监管的不完备性决定了行业自律管理的存在空间,与 WTO 制度接轨的“时间约束效应”以及国家信誉淡出政府银行的必然性,主导了中国银行业自律管理制度的发源与诞生私人部门合作能力不强和市场惩罚主动性不足决定了中国银行业自律管理制度完全通过市场自然演进生成的不可预期性,也决定了制度变迁的政府主导特征在现阶段,中国银行业自律管理的制度效率至少部分地来源于对特殊体制资源的动员和利用,来自于政府监管部门的“外生”驱动伴随着中国金融改革与开放的纵深推进,政府驱动型行业自律管理制度,必然向以市场惩罚为核心运作机制的内生性自律管理制度演变政府的政策应该主动催化这种替代进程 关键词:政府监管;国家信誉;自律管理制度;声誉效应机制;市场惩罚机制 Abstract:The incompleteness of law and supervision determines the space of existence for self-discipline in Chinese banking,“the temporal binding effect” to become incorporated with the system of WTO and the necessity of desalination of state creditability out of the government bank and leads to the birth of system of self-discipline administration in Chinese banking.The unpredictability generated spontaneously in natural evolution totally through market and the governmental leading part characteristic of the existing self-discipline system have both resulted from the poor cooperation of private sect and shortage of market initiative in punishment.At present,the efficiency of the banking self-discipline system comes at least partly from the mobilization and utilization of resources of the special institutions and the “intruding” drive of governmental supervising departments.With the deeper advancement of reform and opening in Chinese banking,the present government-driven self-discipline system must evolve to a market-punishment-based spontaneous self-discipline system of banking administration. Key Words:state supervision;state creditability;self-discipline system of administration;mechanism of reputation effect;mechanism of market punishment   三纸公约的签订标志着中国银行业协会(注:之所以要提到中国银行业协会,是因为自律管理不是仅有制度就可以自动实现的,它需要一个超越个体银行企业之上、切实代表全行业利益的、运作日常工作的实体组织形态。

      )[1]已从建设阶段步入了常规运作轨道并悄然提速,也标志着自律管理开始成为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体系(注:政府监管、机构内控、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构成银行业“四位一体”的监督管理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制度运作效率与绩效往往受其初始条件及外部环境的制约,而发源于中国经济转型时期、存在于中国人文环境中的中国银行业自律管理制度及其组织形态,必然有其不同一般的发生逻辑与效率机制正因为如此,有关合适于中国经济社会转型背景中的自律管理的制度效率约束条件的研究,应当受到重视本文意在探究中国银行业自律管理制度的生成逻辑及效率决定的现实条件,并由此推演其变迁趋势 一、特殊发源逻辑:一种主导型制度变迁 (一) 政府主导的制度变迁特征 转型时期的中国经济与社会制度变迁,处处体现着政府主导特征首先,脱胎于社会主义组织形式[2]而构建起来的国家银行或者地方政府注资的商业银行(注:在下文中,无论是中央政府注资的商业银行,还是地方政府注资的商业银行,通称为“政府银行”),在市场化改革进程中,都必须重新界定政府角色,有效还原作为出资人的政府的完整市场角色以及优化与此紧密相关的监管制度[3],这意味着需要重新界定政府对微观机构的介入边界,并规定了曾经注入到政府银行的国家信誉的淡出。

      次之,与 WTO 制度接轨的“时间约束效应”,使得政府继续向政府银行注入国家信誉会引发“反歧视性”补贴要求和冲突鉴于此,政府亟待修正其效用偏好,收敛其对微观主体的介入边界,而政府对微观经济的介入边界的收敛需要有相应制度的替代性进入,以保证国家信誉退出后的商业银行能够保持信誉水平,自律管理作为声誉形成和积累机制应对如此需求被赋予历史使命再者,随着经济市场化改革的深入,面对由于制度不周全所导致的市场秩序混乱状态,中国银行业内有规避恶性竞争从而为行业稳定与发展创造良好的内部环境的迫切需求,而应对如此需求的制度供给就是行业自律管理制度注:经济市场化改革进程中,在面对政府、客户及其它相关主体的生态环境中,中国银行业有巨大而迫切的维护行业性自身权益共性的需求,为行业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应对如此需求的制度建设则是行业维权,也构成银行业同业公会组织的另一基本职能)   转型背景中的中国银行业制度与结构变迁,一方面规定了行业监管的不完备性,给行业自律管理提供了存在空间(注:皮斯特(Pistor)和许(Xu)为金融市场监管制度的产生提供了一个法律不完备性的理论分析框架但是,监管制度同样是不完备的,以至于拥有主动立法权和被动执法权的法庭连同拥有剩余立法权和主动执法权的监管者一起,也依然不能覆盖真实世界的全部经济事件。

      因此,在法律不完备性理论框架中,除了监管制度作为应对法律内在不完备性所导致的恐吓失灵的反应机制外,还需要其它约束机制,作为内在不完备性的法律制度的补充,那就是自律管理制度在华南金融研究所工作论文中,我们论证了监管制度的不完备性,并且为自律管理制度的发源和诞生描绘了一个监管不完备性的一般逻辑框架由于篇幅所限,投稿中删节了该论证部分)[4];另一方面也规定了中国银行业自律管理制度生成的特殊逻辑,即国家信誉要从政府银行淡出由于历史原因,政府通过向银行机构注入国家信誉的方式,承担着银行机构的无限责任与此相对应,政府对微观机构深度介入,以保证国家信誉能够获得基本回报正因为如此,中国银行业的监管不完备性不仅表现为监管缺位,同时也表现为政府对银行业的过度介入或管制过宽这种过度介入已经成为准入中国银行业市场的外国银行机构要挟中国政府的话柄,因此中国政府不能够再继续向政府银行实施歧视性政策援助何况,伴随着政府银行的商业化改革向纵深推进,伴随着资本金注入主体的多元化,中国政府继续承担无限责任既缺少理由,又得不偿失而中国银行业自律管理制度的发源,正是政府从银行机构淡出国家信誉的顺水之舟,政府可以借此渠道从本不应该介入的领域中解放出来,从而使得政府监管的内涵更加收敛和凝聚。

      从这层意义上讲,中国银行业自律管理制度的诞生,是对政府监管制度的一种空间替代这样,监管不完备性与国家信誉退出在中国经济社会转型时期机缘巧合地同时成为中国银行业自律管理制度诞生的初始条件 (二) 中国的法律制度与监管制度的不完备性 自古以来,中国一直没有形成社会契约习惯,特别是计划经济体制确立后,更是在全社会范围内通过资源命令配置方式替代(废黜)了市场契约,因此中国事实上不存在从自由市场中自然发源并发育成熟并能够覆盖全部经济事件的行业自律管理制度的社会契约习惯;中国也未曾形成独立的法制传统和完整的法制体系,同时私人部门之间社会合作意愿及合作能力相对薄弱(注:张杰提供了一个假说,即政府对经济过程的进入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一个社会的总体合作能力如果社会的总体合作能力较强,则政府就会选择少进入一些反之,则选择多进入一些沿着这个逻辑,我们演绎出如下循环悖论:对于中国而言,合作能力弱的状态是由于历史上一直延续的集权政治的结果,越是集体力量过于强大的领域,越是缺乏强烈的合作意识,越是难以培育高水平的合作能力;反过来,合作意识越弱,合作能力越低,政府越认为自己该进入多一些这两方面串成合作能力提升的循环悖论,需要一个触发装置,来改变这种循环状态。

      当然,存在另一种情形是,没有约束的政府对经济过程的进入水平总是超过需求的)[3],决定了中国从来就是一个政府对经济行为的进入水平较高的国度,是一个依赖政府管制才能维系社会秩序的国度,政府对经济活动的过度介入几乎挤出了政府范畴之外的任何经济活动,“全部”经济冲突都只能在政府范畴内解决这种社会制度环境中,行业自律没有存在的价值和空间,自律管理制度也不可能存在市场自然演变发源状态(注:也正因为如此历史的与制度的原因,使得对于经济转型过程中形成的银行业的秩序管理而言,先有政府监管,而后才有可能产生以制度形式存在的自律管理,并且至少在可预见的长期中,前者比后者更加重要 社会主义制度确立直至经济改革开始前夕,中国的法律制度基本上照搬了苏联模式,其中合同法、公司法、商法等有关产权保护的法律制度缺位,法律不完备性不言自明(注:改革开放后,中国开始建构商法体系,先后颁布了商法、公司法、合同法、破产法等,有了与证券市场有关的法律法规,法律制度体系相对完善起来在执法得不到很好保证的情况下,法律作用很难发挥可以说,没有执法,法律就形同虚设,法律不完备性特征显着从经济运行模式而言,中国选择了社会主义经济组织形式来处理经济建设中的“资金”配给问题,这种组织形式一直延伸到中国银行业体系在 20 世纪 80 年代通过对大一统的中国人民银行进行产权拆分(不是产权多元化)得以初始构建为止。

      在这一历史时期内,政府计划和严格控制的资金配给体系根本无法用“银行业”概念加以描述,以至于“行业监管”问题变得如此简单,简单到该时期的监管史几乎是一片空白如此背景中的行业自律管理制度的确立问题,根本不存在背景条件 国有银行制度确立后,监管问题被提上政府程序,但兼具监管职能和最后贷款人职能的中央银行,作为银行业监管者,在特殊的国有金融体制中,呈现出典型的“监管俘获”[5]特征,表现为中央银行基础货币发行中出现的“倒逼机制”[6],导致政府监管的惩罚威胁的置信度较低,监管不完备性典型存在可以说在政府作为国有银行出资人的情况下,政府监管制度基本上缺乏效率(注:国有银行只有在出资人充当真正市场主体角色的情况下才是可以监管的,或者说,只有监管者超脱于国有银行出资人时,国有银行的市场行为才能受到实实在在的约束,也才可以保证其长期效率的增进但是,此时的监管不完备性的典型存在,与其说是给银行机构留下了自律管理空间,不如说是为银行机构创造了政府主导的垄断格局下的租金机会在政府主导的垄断银行制度中,国有银行机构各居其势力范围,利益交叉和冲突不甚严重,因此公共利益保护问题也尚未提上日程,以公共利。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相关文档
      局长在2025年全市医疗保障重点工作调度会暨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自查自纠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稿.docx 2025年春教体系统安全工作会上的讲话范文.docx 2024年度街道机关支部党组织书记述职发言材料供参考.docx 2025年干部谈心谈话内容范文.docx 主管发改部门党组书记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会上的发言材料供参考.docx 学习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交流发言材料供参考.docx 纪委书记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的研讨材料范文.docx 2025年春季防汛防旱工作部署会上的讲话范文.docx 2025年村“三资”管理工作计划供参考.docx 村“两委”2025年工作计划供参考.docx 乡镇在全市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会议上的交流发言.docx 银行行长在学习2025年一号文件精神专题会上的研讨发言供参考.docx 乡党委乡村振兴工作经验总结供参考.docx 党组书记、主任在2025年展改革委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范文.docx 领导干部在2025年“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动员部署会议上的讲话范文.docx 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报告范文.docx 在2025年基层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会议上的交流发言例文.docx 2025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研讨会议上的交流发言供参考.docx 在理论学习中心组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专题学习研讨会议上的交流发言两篇.docx 党支部2024年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报告供参考.docx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