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员工笔记本电脑协议.pdf
2页笔记本电脑领用协议甲方: XXXXXXXX 有限公司乙方: XXX 身份证号码: 1233333333X 所在部门: XXXXXXXX 根据甲方笔记本电脑配备管理规定 (以最新修订发布为准) ,甲乙双方签订以下协议:一、笔记本的型号及配置品牌:笔记本电脑配置:配件:配置价格:¥元整二、使用办法1、购置费用分摊办法:按规定由乙方承担元(费用由公司承担60% ,个人承担 40% 公司只承担 5000 元内的 60% ,超过 5000元,只承担 3000元) ,在笔记本电脑购置次月起分二次在工资中扣除,其余部分由甲方承担2、所有权归属:(1)乙方从领用之日起四年内(年月日至年月日)对笔记本电脑只有使用权,所有权归属甲方,由人资行政部备案管理2)如配备人员在四年内离职,应按折旧后剩余价值向公司补足余款,笔记本电脑归个人所有折旧后剩余价值计算方式:公司所承担的购置费用/48* (48-已使用月份)(3)四年期满后,笔记本电脑的所有权归该乙方所有,乙方须到甲方人资行政部办理个人领用手续三、甲方义务和责任1、涉及保密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甲方保留随时召回乙方使用笔记本电脑检查的权力;2、保修期内出现产品自身的品质或设计缺陷问题,甲方派相关负责人负责进行协调处理。
四、乙方的义务和责任1、维修四年内,由于质量原因等正常损坏由公司和配置人员按购买比例承担维修费用,按固定资产维修流程办理 不属保修范围及人为损坏的、保修期外及四年期满后的,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2、保管(1)因保管不当造成损坏、遗失或被盗的,由领用者按笔记本电脑折旧后价值进行赔偿2)未经人资行政部批准,使用人不得私自对笔记本电脑拆卸、调换零部件,不得借予他人使用或与他人交换使用,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个人承担3)乙方应要妥善保管好笔记本电脑的附件,如随机电池、电源适配器、鼠标、电脑包、说明书、随机光盘、保修卡等五、对于已经配备笔记本电脑,并再次申请的人员,自领用之日起满四年,经人资行政部鉴定原电脑已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可再次申请原电脑仍能正常使用的,不得再次申请六、未尽事宜按甲方笔记本电脑配置管理规定规定执行七、本协议解释权在甲方本协议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 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乙方:代表签章:签章:日期: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