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税收基础管理(114页PPT).pptx
114页税收管理税收管理第第2章章 税收基础管理税收基础管理 2.1税务登记2.2账簿、凭证与发票管理2.3完税凭证的管理2.1税务登记2.1.1 税务登记概述税务登记概述2.1.2各种税务登记的程序与内容各种税务登记的程序与内容2.1.3税务登记证的管理税务登记证的管理2.1.1 税务登记概述税务登记概述税务登记的概念与作用税务登记的概念与作用确立了征纳双方的税收法律关系 明确了纳税要素,便于纳税人纳税 为税源管理提供必要保障税务登记适用的范围税务登记适用的范围 一是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凡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都必须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二是其他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开办的独立核算的企业、军工厂生产的民用产品等,应该自成为纳税人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三是按财产、投资额纳税的纳税人,应按规定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但税务机关不核发税务登记证 税务登记主管税务机关税务登记主管税务机关 2.1.2各种税务登记的程序与内容各种税务登记的程序与内容开业登记开业登记纳税人提出申请纳税人提出申请 纳税人填报税务登记表及附表 税务机关审核批准 变更登记变更登记纳税人申报办理 税务机关审批 注销登记注销登记 纳税人提出申请并填报资料税务机关审批 2.1.2各种税务登记的程序与内容各种税务登记的程序与内容(续续)停业、复业登记停业、复业登记 外出经营报验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登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登记 税种认定登记税种认定登记 纳税人提出申请并填表税务机关审批 扣缴税款登记扣缴税款登记 纳税人申请并填表 税务机关审批 纳税人注销的原因不同,办理注销登记的期限也不一样 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而依法终止纳税义务 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而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因违反法规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外出经营报验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纳税人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纳税人提出办理报验登记申请税务机关审批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应当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并按照规定结清税款、缴销没有使用完的发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登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登记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范围 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达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销售额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以下简称企业)企业的总、分支机构实行统一核算,总机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但分支机构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分支机构可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新开业的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企业。
税务机关对其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可认定为临时一般纳税人,期满后再申请转为正式的一般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没有达到标准,但会计核算健全,能够准确核算并提供销项和进项税额的企业,但不包括商业小规模企业 已开业的小规模企业,其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在次年1月底以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非企业性单位如果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并且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条件,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个体经营者符合增值税暂行条例所定条件的,经省级国家税务局批准,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登记程序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登记程序 纳税人提出申请纳税人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并附送相关资料2.1.3税务登记证的管理税务登记证的管理税务登记证的发放税务登记证的发放 税务登记证的使用税务登记证的使用 税务登记证的年检和更换税务登记证的年检和更换2.2账簿、凭证与发票管理2.2.1 账簿、凭证管理的一般制度账簿、凭证管理的一般制度2.2.2发票的概念与分类发票的概念与分类2.2.3发票管理的内容发票管理的内容2.2.4我国发票管理的现状我国发票管理的现状2.2.1 账簿、凭证管理的一般制度账簿、凭证管理的一般制度账簿设置的适用范围账簿设置的适用范围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生产、经营规模小且无建账能力的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 账簿设置的时间要求账簿设置的时间要求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 账簿、凭证的保管账簿、凭证的保管2.2.2发票的概念与分类发票的概念与分类普通发票普通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 专业发票专业发票 2.2.3发票管理的内容发票管理的内容发票的印制发票的印制 发票的印制 关于发票的印制者 关于发票的印制地点关于发票的印章 关于发票的式样与文字 普通发票的自制管理 2.2.3发票管理的内容发票管理的内容(续续)发票的领购发票的领购 发票领购的对象 普通发票的领购对象 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对象普通发票领购的程序 纳税人提出购票申请 税务机关审批 纳税人初次领购发票纳税人再次领购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程序2.2.3发票管理的内容发票管理的内容(续续)发票的开具发票的开具普通发票的开具与取得普通发票的开具与取得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范围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时限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代开 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 发票的保管发票的保管 发票的缴销发票的缴销 发票的税控管理发票的税控管理税控开具发票税控开具发票税控认证发票税控认证发票 税控稽核发票 2.2.4我国发票管理的现状我国发票管理的现状发票管理制度的发展历程发票管理制度的发展历程 管理不统一阶段(19491985)管理初步规范阶段(19861992)统一管理阶段(1993)当前发票管理中的难点当前发票管理中的难点不使用发票虚假使用发票2.3完税凭证的管理2.3.1完税凭证的概念与分类完税凭证的概念与分类 2.3.2完税凭证管理的内容完税凭证管理的内容 2.3.1完税凭证的概念与分类完税凭证的概念与分类 税收缴款书税收缴款书税收完税证税收完税证 通用完税证 专用完税证代扣代收税款凭证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印花税票印花税票 税票调换证税票调换证 2.3.2完税凭证管理的内容完税凭证管理的内容 印制印制 填开填开 保管保管 缴销缴销第第3章章 税款征收管理税款征收管理3.1纳税申报3.2税款的一般征收方式3.3防范税款流失的征收制度3.4优惠性的征收制度3.5其他征收制度3.6纳税评估3.1纳税申报3.1.1纳税申报的对象与内容3.1.2纳税申报的方式3.1.3纳税申报的期限3.1.4纳税申报的受理与管理3.1.1纳税申报的对象与内容纳税申报的对象纳税申报的对象 依法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按规定不需办理税务登记,以及应当办理但未办理的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和税务机关确定的委托代征人 纳税申报的内容纳税申报的内容纳税申报表纳税申报表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材料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材料税务机关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税务机关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特殊情况下的纳税申报内容特殊情况下的纳税申报内容纳税申报表纳税申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营业税纳税申报表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税务机关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税务机关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 税控装置的电子报税资料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 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3.1.2纳税申报的方式直接申报直接申报 直接到办税服务厅申报到指定的巡回征收点申报 到指定的代征点申报邮寄申报邮寄申报 邮寄申报的适用范围 邮寄申报的邮件内容邮寄申报的程序 电子申报电子申报 网上申报 申报 银行网点申报3.1.3纳税申报的期限几个主要税种的申报期限几个主要税种的申报期限 增值税: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者1个月 营业税: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或者1个月 消费税: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者1个月 个人所得税:在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 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延期申报延期申报3.1.4纳税申报的受理与管理受理申报受理申报 审核审核资料移送资料移送 纳税申报资料的分类管理纳税申报资料的分类管理3.2税款的一般征收方式3.2.1 直接征收方式直接征收方式3.2.2 间接征收方式接征收方式3.2.1 直接征收方式直接征收方式查账征收查账征收 查定征收查定征收 查验征收查验征收定期定额征收定期定额征收3.2.2 间接征收方式接征收方式代扣代缴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委托代征3.3防范税款流失的征收制度3.3.1核定征收3.3.2纳税担保与税收保全3.3.3税收强制执行3.3.4离境清税制度3.3.5税收代位权、撤销权3.3.1核定征收适用的对象适用的对象核定税额的方法核定税额的方法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核定 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核定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 按照其他合理的方法核定适用的对象适用的对象依照税收征管法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依照税收征管法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纳税人有能力设置账簿但未设置账簿的 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3.3.2纳税担保与税收保全纳税担保纳税担保 适用的情形具体形式 提供担保人用财产担保纳税担保的程序下达通知 审查 签订合同或填表纳税担保程序的结束3.3.2纳税担保与税收保全(续)税收保全税收保全税收保全措施的适用条件 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责令限期缴纳与提供纳税担保是前置程序实施税收保全的时间是在责令缴纳的限期之内与法定的纳税期限之前 税收保全的形式 暂停支付存款 扣押、查封货物或财产税收保全的解除及责任3.3.3税收强制执行税收强制执行的适用条件税收强制执行的适用条件 税收强制执行的形式税收强制执行的形式 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税款 税收保全与税收强制执行的异同税收保全与税收强制执行的异同税收保全与税收强制执行的异同税收保全与税收强制执行的异同两者的相同点两者的相同点关于执行程序 关于实施的时间 关于被执行的商品或财产两者的区别两者的区别 关于适用的情形 关于适用的对象 关于执行与解除 3.3.4离境清税制度适用条件适用条件欠缴税款的纳税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欠缴税款的纳税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
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供担保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其出境 具体形式具体形式 3.3.5税收代位权、撤销权代位权、撤销权的概念与意义代位权、撤销权的概念与意义代位权、撤销权是合同保全制度的两种手段,是指在特殊条件下,合同也可以对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发生效力其中代位权是指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危及债权的实现时,债权人可代债务者行使其权刷,即代替债权人对其债务人即第三人提起诉讼,请求第三人给付的权利;撤销权是指在债务人作出无偿处分财产或以明显低价处分给第三人而有害于债权人的行为时,债权人有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行使代位权、撤销权的前提行使代位权、撤销权的前提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怠于行使到期的债权,或者放弃到期债权 纳税人的上述行为必须对国家税收造成了损害 3.4优惠性的征收制度3.4.1延期纳税制度3.4.2减免税制度3.4.1延期纳税制度延期纳税的适用对象范围延期纳税的适用对象范围办理延期纳税的程序办理延期纳税的程序 纳税人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审批 其它制度规定延期纳税的适用对象范围延期纳税的适用对象范围水、火、风、雹、海潮、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可供纳税的现金、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