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淄博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停车服务及车位租赁收费标准.pdf
4页淄博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停车服务及车位租赁收费标准各区县物价局、房产管理局,高新区审计物价局、房管处,文昌湖区审计物价局、建设局,各房屋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及相关单位:为规范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满足业主对不同物业服务的多样化需求, 根据《淄博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淄价字[2013]号) 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停车服务及车位租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停车服务费、车位租赁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二、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根据物业服务等级、服务质量、服务成本等因素,实行分等级定价每个服务等级对应的收费标准为基准价格,具体收费标准可在上浮不超过20%的浮动幅度内确定,下浮不限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一三、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停车服务费、车位(车库)租赁费对应的收费标准为基准价格,具体收费标准可在上浮不超过20%的浮动幅度内确定,下浮不限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二四、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通过电子信息平台、 公示栏等形式公示企业名称、 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 计费方式、计费起始时间、 服务项目、 收费标准以及收费依据、 价格举报等,接受业主的监督, 不得向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五、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房管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和物业服务质量的监督和管理 对违反价格和物业服务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六、本通知自2013年5月1日起执行附件:1、淄博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格及浮动幅度2、淄博市普通住宅车位租赁费、停车服务费政府指导价格及浮动幅度2013 年 2 月 20 日详询:淄博韩旭吉律师 TEL:18678180533附件1:淄博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格及浮动幅度淄博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格及浮动幅度等级收费标准(元/建筑平方米.月)浮动幅度未配备电梯配备电梯一星级0.350.7520%二星级0.500.90三星级0.701.10四星级1.101.55五星级1.602.10备注: 一、 服务等级标准按照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1997.1-2011《物业服务规范第1部分:住宅物业》规定执行根据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等不同,从高级到低划级分为五星级、四星级、 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五个等级,并依次对应相应的收费标准二、独立专有车库,按照房屋权属证书或购房合同载明的建筑面积交纳物业服务费。
三、 配备电梯的物业服务费中包含电梯运行费用 电梯运行所耗电费、日常维护保养及相关检测等费用,可以平均收取,也可分楼层分摊采取分楼层分摊的, 其具体分摊办法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合同约定四、执行四星、五星等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物业小区,应当设立电子显示屏等综合服务信息发布平台,及时更新,并保持正常运行附件2:淄博市普通住宅车位租赁费、停车服务费政府指导价格及浮动幅度淄博市普通住宅车位租赁费、停车服务费政府指导价格及浮动幅度类 别收费标准(元/车位.月)浮动幅度室内露天车位租赁费200 15020%封闭式专有车库租赁费30020%停车服务费403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