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草原使用权转让协议书.doc
3页草原使用权转让协议书转让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草原法》、《土地管理法》及《合同法》等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一、转让草原及耕地基本情况1、甲方将属于自己的约 亩草原的使用权一次性转让给乙方草场面积以现有围栏为准2、四邻出入见附件图二、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1、转让价格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2、付款方式以现金结算,本合同生效后一次性结清三、承包期限承包期限: 承包自 年 月 日起至甲方草原承包期满及国家允许范围的后续承包经营权、森林、林木所有权一并一次性转让给乙方四、双方权利及义务1、乙方作为受让方,必须保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草原承包主体资格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则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2、转让后,该草原及耕地的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归乙方所有,可以自由流转,并享有转让草原及耕地范围内的国家政策和草原奖扶政策3、甲方确保转让给乙方的草原及耕地没有村民(牧民)纠纷,没有财产纠纷,未用于债务抵押,并确保转让权符合政策规定, 如发生争议纠纷或不符合政策规定, 由甲方负责4、甲方维护乙方的经营自主权和合法权益,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转让手续。
如甲方有意拖延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5、在草原及耕地办理完相关转让手续后,乙方有经营、使用和收益的自主权,有依法开发建设利用的所有权利,甲方再无权干涉6、在草原及耕地转让后,甲方不在负责该草原及耕地的任何管护及其它义务乙方有权按照国家的草原及耕地承包经营办法继续承包经营的权利,甲方不得参与干涉,但甲方可以协助乙方办理继续承包的相关手续7、除国家政策变动外,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引起纠纷上访的事件发生8、如有国家征收土地,政策补助,一切赔偿土地费、附着物等一切费用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可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9、乙方必须按照草原承包合同的规定合理利用和保护草原,接受草原监理机构的监督检查,保护公共设施和其他国家建设设施、标志、依法缴纳草原及耕地使用费10、本合同生效前,由该草原及耕地所涉及的一切纠纷由甲方承担;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该草原及耕地所涉及的一切纠纷由乙方承担五、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如一方当事人一年内违约,按合同支付总金额 50%的违约金作为补偿六、其他1、本合同其他未约定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可订立本合同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附件:四邻出入图甲方签字:乙方签字: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