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防系统调试及试运行方案.doc
5页消防系统调试内部验收及试运行方案消防系统调试具备的条件:1、水、电、风、广播、电梯及防火卷帘施工全部完成且已单机调试完成2、世博消防泵具有与本馆联动的能力3、所涉及的施工单位(通风、给排水、电气、电梯、广播、防火卷帘)专业人员到场 协助我司进行联动调试一)系统调试和一般规定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调试,应在建筑内部装修和系统施工结束后进行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试前应具备规定中一般规定所列文件及调试必需的其它文 件3、调试负责人必须由有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所有参加调试人员应职责明确, 并应按照调试程序工作二)调试前的准备1、调试前应按设计要求查验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成品备件等2、应按系统的施工要求检查系统的施工质量对属于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应会同 有关单位协商解决,并有文字记录3、应按系统的施工要求检查系统线路,对于错线、开路、短路和虚焊等应进行处 理三)调试时间安排1、根据业主的时间要求,我消防单机调试时间为本月 18 日至本月 242、联动调试时间为本月 25 日至本月 28日四调试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试,应先分别对探测器,控制模块,报警控制器,消防控 制设备等逐个进行单体通电检查,正常后方可进行系统调试。
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通电后,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GB4717 — 93《火灾报警控制器 通用技术条件》的有关要求对报警控制器进行下列功能检查:(1) 火灾报警自检功能;(2) 消音,复位功能;(3) 故障报警功能;(4) 火灾优先功能;(5) 报警记忆功能;(6) 电源自动切换和备用电源的自动充电功能:(7) 备用电源的欠压和过压报警功能3、 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其容量应分别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标准的要求,在备用电源连续充放电 3次后,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应能自动转换4、 应对探测器逐个进行试验,其动作应准确无误5、 应分别用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供电,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各项控制功能和联 动功能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在连续运行12小时无故障后,按下表填写调试报告调试报告年 月 日 编号:工程名称世博会上汽一通用馆工程地址世博园区DE地块使用单位通用汽车中国公司、上海汽车集团工业总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蔡云海调试单位上海欣波消防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志军13046667580设计单位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上海欣波消防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工程设备名称型号数量编号出厂年月生产厂备注主 要 设 备光电感烟探测器26309、11、5上海市松江电子仪器厂光电感温探测器2609、11、5空气采样探测器409、10、8插孔3209、11、10消火栓启动按钮6409、10、15报警主机109、12、5模块HJ-182514909、11、20声光报警器3209、10、25手动报警按钮3209、11、15施工有无遗留问题施工单位联系人王志军13046667580调 试 情 况调试人员(签字)使用单位人员(签字)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监理公司负责(签字)(四)公司内部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验收的一般规定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验收应包括下列装置:(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装置(包括各种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消火栓按钮 等);( 2)灭火系统控制装置 (包括室内消火栓、 自动喷水等固定灭火系统的控制装置)(3)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控制装置;(4)通风空调、防排烟及电动防火阀等消防控制装置:(5)消防通信、消防电源、消防电梯和消防控制室的控制装置;(6)火灾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控制装置。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验收前,施工方应向建设单位提供下列资料,其后由建设单 位应向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提交验收申请报告:(1)系统竣工表(2)系统的竣工图( 3)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4)调试报告和管理、维护人员登记表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验收前,公司内部应进行施工质量复查复查应包括下列内 容:(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电源、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装置等安装位置及施工质 量;(2)消防用电设备的动力线、控制线、接地线及火灾报警信号传输线的敷设方式;(3)火灾探测器的类别、型号、适用场所、安装高度、保护半径、保护面积和探 测器的间距等4)各种控制装置的安装主位置、型号、数量、类别、功能及安装量;(5)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控制装置的安装位置和施工质量五)系统竣工验收前,公司内部的检测1、消防用电设备电源的自动切换装置,应进行 3 次切换试验,每次试验均应正常2、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基本功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 件》中的功能要求3、火灾探测器(包括手动报警按钮) ,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模拟火灾响应试验和故障 报警抽验:(1)实际安装数量在 100 只以下者,抽验 10%:(2) 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0只,按实际安装数量10%〜20%的比例抽验。
被抽验探测器的试验均应正常4、 室内消火栓的功能验收应在出水压力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条 件下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工作泵、备用泵转换运行 1 〜 3 次;( 2)消防控制室内操作启停泵 1 〜 3 次;( 3)水流指示器、湿式报警阀等按实际安装数量的 10%〜 30%的比例进行未端放 水试验上述控制功能,信号均应正常5、 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的抽验,应按实际安装数量的 10%〜20%抽验联动控制 功能,其控制功能、信号均应正常6、 通风空调和防排烟设备 (包括风机和阀门) 的抽验,应按实际安装数量的 10%〜 20%抽验联动控制功能,其控制功能、信号均应正常7、 消防电梯的检验应进行 1 〜 2次手动控制和自动控制功能检验,其控制功能、信 号均应正常8、 消防通信设备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消防控制室与设备间所设的对讲进行 1 〜3次通话试验;(2) 插孔按实际安装数量的 5% 〜 1 0%进行通话试验;(3) 消防控制室的外线与“ 1 1 9台”进行 1 〜 3次通话试验上述功能应正常,语音应清楚9、 当本节各项检验项目中有不合格者时,应限期修复或更换,并进行复验。
复验 时,当有抽验比例要求时,应进行加倍试验复验不合格者,不能通过验收六) 系统试运行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试运行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由施工单位和生产厂家派技术人员对使用单位派出的值班人员进行示范操作 和培训,使其能独立操作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正式启用时,应具有下列文件资料:① 系统竣工图及设备的技术资料;② 操作规程;③ 值班员职责④ 值班记录和使用图表(3)应建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技术档案;(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保持连续正常运行,不得随意中断2、在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正式验收合格后, 施工方才可把消防系统的所有设施移交 给建设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