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迪拜自贸区利用形式解析.docx
3页迪拜自贸区利用形式解析一、海外总部迪拜拥有大量跨国集团和地区性综合大企业,这些组织无不以金融中心作为其全球总部或地区性办事处,在这里,每天都会做出具有战略意义的一元化领导决策并对这些企业航母的全球性业务进行有效的管理在迪拜设立总部的全球性公司囊括了多家世界 500 强企业和以下各行业中的业界翘楚,这些行业包括: 金融服务业 石油和天然气行业 家庭理财(Family Office)行业 电信行业 消费品行业 商务服务行业 资本产品行业 制造业二、离岸公司迪拜有着优越的法律制度和税收优惠政策,这些内容与广泛覆盖阿联酋各个地区的“避免双重征税协议”结合起来,有助于企业优化税收对其全球业务的影响,并从在该中心中的营业收入方面受益全球性企业还可以利用该金融中心进行包括外汇对冲和流动性管理在内的资金运作,以及作为集团公司和各事业部的共享服务中心平台Jebel Ail 贸易区是离岸投资者在迪拜的天堂,是在 80 年代中期迪拜政府以此为方向建立的;其他同类型的有迪拜互联网城市,迪拜投资公园,迪拜机场自由区,迪拜国际金融中心和迪拜媒体城设立迪拜离岸公司的优势:(一)管理优势: 无争议的合法文件和手续 自由区与在岸相辅的离岸公司在法律方面有豁免权 单点管理体制-有关于执照申请或者其他法规的事务,都可在自由区当局申请办理 低廉的注册费 公司所有权完全来于国外,且享受迪拜当地进口税收的优惠待遇 对绝大多数商品进口和再出口免税 允许所有利润和收入回国 公司免税经营期长达 15 到 50 年 自由的外国雇员招募政策 没有货币制约 自由区当局提供持续的行政协助 有吸引力的赋税制度 迪拜的离岸公司可豁免利得税、资本收益等一切税收 个人所得税豁免 除石油公司和银行,离岸公司一律免税 对离岸公司从业者的宽松移民政策 无外汇管制(二)保密性强: 没有征税部门,公司资料更保密 不需透露收益人 允许离岸公司/离岸公司所有者在迪拜开设资料保密的银行帐户(三)基础设施: 免税状态 低营业成本环境 战略地点和装备精良的口岸(可容易进入印度、北非和其他中东地区) 高科技基础设施设施(包括医疗,运输和高速,高带宽电信) 高科技及低成本专业支持离岸发展 政局稳定 政府完全支持和许诺三、离岸财富管理高净值人士对于量身定制的财富管理要求越来越高,他们需要的是能够满足个性化特殊财富管理需求的解决方案。
迪拜金融服务管理局的立法和监管制度为基金行业的发展营造了一种极为有利的安全环境依照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的原则,迪拜金融服务管理局的基金制度允许进行包括下列各项在内的所有活动: 基金选地(Fund Domiciliation) 资金发行 基金管理 附加服务 市场机遇迪拜金融服务管理局的基金体制旨在为国内外基金经理创建一个理想的投资中心该体制具有很强的灵活性,随着财富管理行业的发展而不断进步,可以确保迪拜国际金融中心与世界任何地区内的金融中心相比较都具有竞争优势通过在迪拜国际金融中心的经营活动,财富管理公司可以为包括全球最大的主权财富基金在内的机构投资者开发并提供高级资产管理产品迪拜的法律和英国或者欧盟的法律不完全一样,特别是牵涉到遗产方面四、不动产投资分析关于不动产的继承问题,阿联酋的法律规定前后并不一致法律一方面规定,外国人可以自己立遗嘱决定不动产由谁继承与此同时,法律也规定,不动产所在地的法律适用于继承关系如果不动产所在地的法律,也就是阿联酋法律,在此处适用(在大部分情况下也是这样的),那么投资人的配偶及法定继承人就有可能得不到该不动产的全部继承权因为,在遗产继承问题上,阿联酋遵循的是伊斯兰宗教法(sharia Law)。
根据伊斯兰宗教法的条款,被继承人在他的遗嘱中只能支配自己 1/3 的所有财产,剩余的部分要根据伊斯兰宗教法的条款进行分配为了避免上述情况的发生,这个外国投资者和他的配偶可以共同设立一个离岸公司并各自拥有公司 50%的股份在公司的章程中可以规定,一方死亡后另一方获得公司另外 50%的股份然后,他们可以用公司的名义购买该处不动产当一方死亡时,另外一方根据公司的章程获得公司 100%的股份,也就间接的拥有了该处不动产因为在整个过程中只是公司股份的内部分配,并不涉及到遗产分配及不动产的转移问题,所以伊斯兰宗教法并不适用通过这个方法,投资人死后,他的配偶或法定继承人就 100%的拥有了该处不动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