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就是一把金锄头!
欢迎来到金锄头文库![会员中心]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本标准系浙江省瓶装饮用天然水的产品标准.doc

9页
  • 卖家[上传人]:1537****568
  • 文档编号:318704072
  • 上传时间:2022-06-27
  • 文档格式:DOC
  • 文档大小:124KB
  • / 9 举报 版权申诉 马上下载
  • 文本预览
  • 下载提示
  • 常见问题
    • DB33/383-2005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2005-××-××实施2005-××-××发布瓶装饮用天然水Bottled natural water for drinkingDB33/ 383-2005代替DB33/ 383-2002DB33浙江省地方标准ICS备案号:1DB33/ 383-2005前 言本标准系浙江省瓶(桶)装饮用天然水的产品标准,其定义、范围参照了《国际瓶装水协会瓶装水实施准则》、《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 STAN227瓶装饮用水标准通则》、《CAC/RCR 48瓶装饮用水生产卫生规范》和世界卫生组织《饮用水质量准则》由于该产品在我国尚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为了加强该产品的生产管理,保证产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制定本地方标准,以作为组织生产和质量控制的依据为贯彻执行GB19298《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和GB19304《定型包装饮用水企业生产卫生规范》,根据天然水生产企业和行业的实际情况,对原标准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本标准第3章、第4章、第5章、第8.1章、第9章是强制性条文,其余是推荐性条文。

      本标准与DB33/383-2002相比主要修改如下:——对天然水的定义作了部分修改——亚硝酸盐指标由原标准“亚硝酸盐(以N计),mg/L,≤0.05”调整为“亚硝酸盐(NO),mg/L,≤0.005”——镉指标由原标准“镉,mg/L,≤0.005”调整为“镉(Cd),mg/L,≤0.01”——铁指标由原标准“铁,mg/L,≤0.02”调整为“铁,mg/L,≤0.03”——锌指标由原标准“锌,mg/L,≤1.0”调整为“锌,mg/L,≤5.0”——耗氧量指标由原标准“耗氧量,mg/L,≤3.0”调整为“耗氧量,mg/L,≤2.0”——三氯甲烷指标由原标准“三氯甲烷,mg/L,≤0.03”调整为“三氯甲烷,mg/L,≤0.02”——成品水检测项目在原标准基础上删除了“溶解性固体、阴离子洗涤剂、氯乙烯”三项指标——增加了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项目——霉菌、酵母两项目由原标准“霉菌及酵母菌数,cfu/mL,不得检出”调整为“霉菌,cfu/mL,≤10;酵母,cfu/mL,≤10”——致病菌项目由原标准“致病菌(指肠道致病菌、致病性球菌),不得检出”调整为“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

      ——增加了特征指标及含量范围要求——水源水检测项目中增加微囊藻毒素项目——增加了第5 章 “食品添加剂”和第6章“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增加了标签中需标注“水源类型、水源地名称、特征指标名称及含量范围”的要求本标准是对DB33/ 383-2002《瓶装饮用天然水》的修订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DB33/ 383-2002《瓶装饮用天然水》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食品监督检验站、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为:陈自力、任一平、许荣年、于村、盛华栋、周力本标准由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DB33/ 383-2002I瓶装饮用天然水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瓶(桶)装饮用天然水的定义与术语、指标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瓶装饮用天然水的水源水及其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所有预包装产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T 4789.2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T 4789.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测定GB/T 478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T 4789.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GB/T 4789.10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T 4789.1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T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GB 7718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 8537 饮用天然矿泉水GB/T 8538 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GB 10790 软饮料的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GB 17323 瓶装饮用纯净水GB 19304 定型包装饮用水企业生产卫生规范CJ/T 145 城市供水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国家技术监督局第43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3  定义与术语下列定义与术语适用于本标准:瓶装饮用天然水是指以未受到污染的地表水或地下水(主要包括井水、泉水、山涧水、深层水库(湖)水)为原水,仅经过必要的过滤、臭氧化或其它相当的消毒过程处理,不含任何化学添加物、密封于容器中可直接饮用的水,其水质标准应符合本标准要求。

      该类水的水源不得经过公用城市供水系统或市政供水系统的任何化学处理(如添加含氯气、漂白粉等)饮用天然矿泉水按照GB 8537的规定,不包含在本天然水范围之内4  技术要求4.1  水源地4.1.1  水源地必须设立卫生防护区,在防护区界设置固定标志4.1.2  卫生防护区须符合下述要求,并有卫生防护区图:4.1.2.1  第一区为严格保护区取水点周围应有防护设施,在泉(井)取水点外围半径15m内,湖泊(水库)取水点外围半径30m范围内,无关人员不得入内不得放置与取水设备无关的其他物品4.1.2.2  第二区为限制区在泉(井)取水点周围不小于30m,湖泊(水库)取水点外围半径50m范围内,不得设置居住区、工厂、厕所、水坑,不得堆放垃圾、废渣或铺设污水管道严禁使用农药、化肥并不得有破坏水源地水质的活动4.2  水源要求4.2.1  水源水质要求水源水质指标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水源水质要求项 目要 求色度,度 ≤10,并不得呈现其他异色浑浊度,NTU ≤3臭和味不得有异味、异臭pH 5.5~8.5硫酸盐(以SO42-计),mg/L ≤100氯化物(以Cl-计) ,mg/L ≤100铁 ,mg/L ≤0.2锰,mg/L ≤0.1铜,mg/L ≤1.0锌,mg/L ≤1.0挥发酚类(以苯酚计),mg/L ≤ 0.002阴离子合成洗涤剂,mg/L ≤0.3硝酸盐(以N计) ,mg/L ≤20耗氧量(以O2计) ,mg/L ≤3.0氟化物(以F-计) ,mg/L ≤1.0砷,mg/L ≤ 0.05汞,mg/L ≤0.001铅,mg/L ≤0.01氰化物(以CN-计) ,mg/L ≤ 0.05三氯甲烷,mg/L ≤0.06四氯化碳,mg/L ≤0.003总大肠菌群,MPN/100mL ≤90总α放射性,Bq/L ≤0.5总β放射性,Bq/L ≤1微囊藻毒素,mg/L ≤0.0014.3  天然水要求4.3.1  感官指标感官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感官指标项 目要 求色度,度 ≤10,并不得呈现其他异色浑浊度,NTU ≤3臭和味不得有异臭、异味肉眼可见物不得检出4.3.2  理化指标4.3.2.1  某些元素和组分的特征(界限指标)必须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符合表3的规定表3  界限指标项目指标要求电导率(25℃)μS/cm ≥20钾, mg/L ≥0.35钠, mg/L ≥0.8钙, mg/L ≥4.0镁, mg/L ≥0.5偏硅酸,mg/L ≥1.84.3.2.2  常规理化指标常规理化指标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4  常规理化指标项 目要 求pH5.5~8.5耗氧量(以O2计),mg/L≤2.0余氯,mg/L≤0.05铝,mg/L≤0.2铁,mg/L≤0.3锰,mg/L ≤0.1铜,mg/L ≤1.0锌,mg/L ≤5.0银,mg/L ≤0.05总砷,mg/L≤0.05镉 ,mg/L ≤0.01铬(六价),mg/L ≤0.05汞,mg/L ≤0.001铅,mg/L ≤0.01硒,mg/L 。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