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doc
5页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我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根据生态环境 部等4部委 联合印发的《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 大气(2019) 56号) 和《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湘政发(2018) 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省建立相对完善的工业炉 窑管理清单, 加快制订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完善我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 综合治理管理体系,推进工业炉窑全面达标排放,全省工业炉窑装备和污 染治理水平明显提高;到2022年,按照新发布的地方标准完成重点行业工 业炉窑主要大气污染物提标改造,实现工业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 粒物等污染物排放量进一步下降,促进钢铁、建材等重点兀“二氧化碳排放 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和产业高质量发展二)指标要求工业炉窑包括熔炼炉、熔化炉、焙(搬)烧炉(窑)、 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窑)、焦炉、煤气发 生炉等八类,广泛应用于 钢铁、焦化、有色、建村、石化、化工、机械制造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有组 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满足以下要求:1. 有组织排放控制要求。
已有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严格按行业排 放标准执行,已发放排污许可证的,应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要求暂未制订 行业排放…的工业炉窑,待地方标准出台后执行,现阶段长沙市、株洲市、 湘潭市以及常德市、岳阳市、益阳市等传输通道城市按照颗粒物、二氧化 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实施改造,其 中,日用 玻璃、玻璃棉行业氮氧化物排放限值不高于400毫克/立方米,水 泥生产企业氮氧化物排放限值不高于100毫克/立方米,铸造行业烧结、高 炉工序污染排放控制按照钢铁行业相关标准要求执行(工业炉窑分行业主 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见附件1)2. 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严格控制工业炉窑生产过程及相关物料储存、 输送等无组织排放,在保障生产安全的前提下,釆取密闭、封闭等有效措 施,有效提高废气收集率,产尘点及车间不得有可见烟粉尘外逸生产工 艺产尘点(装置)应釆取密闭、封闭或设置集气罩等措施煤粉、粉煤灰、 石灰、除尘灰、脱硫灰 等粉状物料应密闭或封闭储存,釆用密闭皮带、封 闭通廊、管状 带式输送机或密闭车厢、真空罐车、气力输送等方式输送 粒状、块状物料应釆用入棚入仓或建设防风抑尘网等方式进行储存,粒状 物料釆用密闭、封闭等方式输送。
物料输送过程中产尘点应釆 取有效抑尘 措施(工业炉窑分行业主要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见附件2)二、工作措施(一) 提升产业高质量发展水平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新建涉及工业 炉窑的建设项LI,原则上要入园区,配套建设高效环保治理设施严格控 制涉工业炉窑建设项目,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 实施办法…f后产能和不达 标工业炉窑淘汰力度,分行业清理《产业结构 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淘汰类工业炉窑对热效率低下、敞开未封闭,装 备简易落 后、自动化程度低,无组织排放突出,以及无治理设施 或治理设施工艺落 后等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炉窑,依法责令停业关闭二) 加快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 料的工业炉窑,加快使用清洁低碳能源以及利用工厂 余热、电力热力、集 中供热等替代加大煤气发生炉淘汰力度,原则上禁止新建燃料类煤气发 生炉(园区现有企业统一建设的清洁煤制气中心除外),集中使用煤气发 生炉的工业园区,暂不具备改用天然气条件的,原则上应建设统一的清洁 煤制气中心三) 分行业实施污染深度治理1. 钢铁行业4家长流程钢铁企业按照《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 案》(湘环为20191 21号)要求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其他企业的回转窑、 烧结机应配备高效除尘、脱硫设施2. 铁合金行业回转窑、烧结机应配备高效除尘、脱硫设施;全封闭矿 热炉、镒铁高炉及富镒渣高炉应设置煤气净化系统,对煤气进行回收利用; 半封闭矿热炉、精炼炉、中频感应炉应配备 高效除尘设施3. 有色金属行业有色金属行业落炼炉等工业炉窑应配备高效除尘、脱 硫、脱硝设施;环境烟气应全部收集,配备高效除尘 设施:铅、锌、铜、 锲、锡等行业配备两转两吸制酸工艺,制酸尾气二氧化硫排放不达标的配 备脱硫设施4. 水泥行业水泥熟料窑应配备低氮燃烧器,采用分级燃烧等技术,窑 头配备高效除尘设施,窑尾配备高效除尘和脱硝设施,窑尾废气二氧化硫 不能达标排放的应配备脱硫设施,推进实施氮氧化物深度治理5. 砖瓦行业以煤、煤砰石、柴油等为燃料的烧结砖瓦窑应配备高效除 尘、高效脱硫设施;以生物质、-气等为燃料的烧结砖瓦窑配备除尘设施6. 陶瓷行业以煤(含煤气)、石油焦、重油等为燃料的炉 窑应配备除 尘、高效脱硫设施:然气为燃料的炉窑废气颗粒物不能达标排放的配备 除尘设施喷雾干燥塔应配备高效除尘、高效脱硫和脱硝设施7. 玻璃行业平板玻璃行业全面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硫含量大于3%), 池窑应配备高效除尘、高效脱硫和脱硝设施,应取消脱硫、脱硝烟气旁路 或设置备用脱硫、脱硝设施。
日用玻璃行业熔窑(全电熔窑和冬氧燃烧熔窑除外)均应配 备脱硝设施; 以煤、石油焦、重油等为燃料的塚窑应配备除尘和高效脱硫设施,以天然 气为燃料的熔窑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不能达标排放的应配备除尘、脱硫 设施8. 石灰行业石灰行业石灰窑应配备高效除尘设施,二氧化硫不能达标 排放的应配备脱硫设施耐火材料行业超高温竖窑、回转窑应配备高效除尘 设施,其他耐火材料窑应配备除尘设施;以煤(含煤气)、重油等为燃料以 及使用含硫粘结剂的,应配备高效脱硫设施;超高温竖窑、回转窑、高温 隧道窑应配备脱硝设施9. 无机化学行业钉眼行业硫幽回收「高效脱硫设施:固定床间歇式煤 气化炉应配备高效吹风气余热回收或三废混燃系统,配备高效除尘、高效 脱硫、高效脱硝设施;以天然气为原料的一段转化炉应配备低氮燃烧、脱 硝等设施;造粒塔应配套高效除尘设施;以煤为燃料的干燥窑应配备除尘、 脱硫设施其他化工行业燃烧窑、焙烧窑应配备高效除尘、高效脱硫设施: 氮氧化物排放不达标的,应配备脱硝设施10. 其它行业加快推动铸造(10吨/小时及以下)、岩棉 等行业冲天炉 改为电炉,冲天炉应配备高效除尘和脱硫设施,中频感应电炉应配备高效 除尘设施。
加大煤气发生炉VOCs治理力度,酚水系统应封闭,产生的度气应收集 处理,鼓励送至煤气发生炉鼓风机入口进行再利用;酚水应送至煤气发生炉 处置,或回收酚、氨后深度处理,或送至水煤浆进行焚烧等禁止含酚废 水直接作为煤气水封水、冲渣水氮肥等行业釆用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化炉的, 加快推进煤气冷却山直接水洗改为问接冷却;其他区域采用直接水洗冷却 方式的,造气循环水集输、储存、处理系统应.手“亏,收集“气送至三废炉 处理吹风气、驰放气应全部收集利用四) 建立工业炉窑管理台账各地要结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全面开展工业炉窑拉网式排查,2020年8月底前 分行业按照“一窑一档”要 求建立详细完善的工业炉窑管理清单,全面掌握工业炉窑使用燃料和原料、 污染防治设施配套建设、标准限值、污染物排放情况等基本信息,实施清 单化管理,明确治理要求和时间期限,扎实推进工业炉窑治理五) 开展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综合整治加大涉工业炉窑 类工业园 区和产业集群的综合整治力度,结合“三线一单”、规划环评等要求,进一步 梳理确定园区和产业发展定位、规模及结构等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对标 先进企业,从生产工艺、产能规模、燃料类型、污染治理等方面提出明确 要求,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和环保治理水平。
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时间表的 要求,同步推 进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和企业升级改造加强工业园区能源替 代利 用与资源共享,积极推广集中供汽供热或建设清洁低碳能源中,等, 替代工业炉窑燃料用煤;充分利用园区内工L余热、焦炉煤 气等清洁低碳 能源,加强分质与梯级利用,提髙能源利用效率,促进形成清洁低碳高效 产业链六) 建立健全监测监控体系加强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体 系建设, 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督促企业安装烟 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已发放排污许可证的 行业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规 定安裝和•运斤自动监控设施,具备条件的企业,应通过分布式控制系统(DCS)等,自动连续记录 工业炉窑环保设施运行及相关生产过程主要参 数,推进焦炉炉体等关键环节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强化监测数据质量控制, 自动监 控设施应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加强自动监控设施运营维 护, 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90%以上七) 实施差异化管理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按期完 成涉工业 炉窑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工作,加大 依证监管执法和处罚力度,确保排污单位落实持证排污、按证排污的环境 管理主体责任。
实施差异化管理,树立行业标杆,引导产业转型升级,在 重污染天气应对、环境执法检查、经济政策制定等方面,对标杆企业予以 支持,对治污设施简易、无组织排放管控不力的企业,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八) 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各地应将涉三业炉窑企业全面 纳入重污 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做到全覆盖针对工业炉窑等主要排放工序,釆取 切实有效的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具体生产线和设备根据污染排放纟责 效水平,实行差异化应急减排和错峰生产管理,防止简单粗暴“一刀切”停 产三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省生态环境斤、省炭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 厅、省财政厅共同组织实施本方案,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 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对地方工作指导,及时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 的困难和问题各地要按照打赢蓝天保卫战总体部署,把开展工业炉窑大 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依法行政,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做好监督和管理工作;提前谋划,细化任久分工,在 大气污 染防治年度实施方案中明确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年度重点项目,并 报 省主管部门备案二)严格评价管理各地要加强日常监督和执法检查,严 格排污许 可管理,对不达标企业、未按证排污企业,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省生态 环境厅会同有关荀“寸2:工Q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调度管理机制,各地要 按规定及时提交管理台账每年12月底前,各市(州)生态环境局会同相 关部门将本地区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进展情况及主要做法报送省生 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三) 完善经济政策各地可采取“以奖代补、以奖促治“等方式,重点 行业工业炉窑治理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建立 完善依效付费机制,多措并举 治理低价中标乱象如大失信联合 惩戒力度,依法依规将存在严重失信行 为的公司和运维机构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并通过“信用湖南”等网站定期向社会公布;依法依规对失信企业在行政审批、 资质认定、银行贷款、上市融资、政府招投标、政府荣 誉评定等方面予以 限制四) 严格监督执法各地要开展工业炉窑专项执法行动,加强日常 监督和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对不达标、未按证排污的I综合 运用按日•连续汁罚 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 手段,依法严格处罚,并定期向 社会通报严厉打击弄虚作假、擅自停运环保设施等严重违法行为,依法 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五) 强化主体责任企业是工业炉窑大气污染治理的责任 主体,须 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计划,确保按期 完成改造任务。
加大资金扱,加快裝备升级 和燃料清洁化替代,实施污染 深度治理C加强人员技术培训,健全内部环保考核管理机制,确保污染防 治设施长期稳定运行及 时公布自行监测和污染物排放数据、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