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计量管理与考核规范标准.doc
26页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发布20 - - 实施20 - - 发布油品销售企业计量管理与考核规范 Q/SH 0100.3—2012Q/SH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企业标准ICS 17.020A 50目 次前 言 II引 言 I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缩略语和定义 14 计量法制要求 25 计量机构与职责 26 计量人员 47 计量工作目标 58 计量标准 59 计量器具 610 计量数据 711 油品(气)损耗管理 712 交接计量 713 计量纠纷 714 计量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815 实施、检查与考核 8附录A 9附录B 10附录C 18前 言Q/SH 0100.3-2012《油品销售企业计量管理与考核规范》是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企业计量管理工作与考核规范的系列管理标准之一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企业计量管理与考核规范系列标准分为3部分: ——第1部分:油田企业部分计量管理与考核规范;——第2部分:炼油化工企业计量管理与考核规范;——第3部分:油品销售企业计量管理与考核规范本标准为第3部分,是对油品销售企业计量工作提出管理要求的规范性文件。
本标准根据Q/SH 0100.3-2009《油品销售企业计量管理与考核规范》进行重新修订起草,考虑到油品销售企业计量工作管理结构的变化,管理范围的扩大,加气站、管道输送等项新业务的快速发展,对职责与权限、计量人员等章节进行了重新编写和修订,并增加了关于数据保密、加气站、长输管线的管理与考核本标准在编写过程中综合考虑了已发布实施的中国石化计量管理有关制度,充分结合了已制定实施的《销售企业计量管理制度汇编》和相关油品销售企业计量管理规定的要求,以便油品销售企业在实施本标准时能够更好地与这些制度相结合本部分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本部分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开发部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计量管理站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吴深海、刘国华、孟庆恺、刘一 引 言计量是企业经营活动的重要技术基础,关系企业商业信誉及消费者的权益,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企业改革工作的不断深化,国家加强了企业计量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制订并发布了一系列有关商业、服务业计量管理的新政策、新规定,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为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推动技术进步、降低油品损耗,规范油品销售企业的计量管理,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在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参考JJF 1033《计量标准考核规范》的要求基础上,结合销售企业计量管理特点而编制的为便于计量管理检查、企业自查与考核,本标准除个别指导性条款外,均对应有考核评分细则油品销售企业计量管理与考核规范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企业层面计量管理工作准则和总部对企业进行计量管理考核的办法,为企业制定具体计量工作标准或实施细则提供规范要求本部分适用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所属的油品销售企业,合资、参股、特许、加盟单位可参照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JJF1033计量标准考核规范《中国石化内部控制手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企业油品计量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企业计量员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企业计量检定员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企业计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企业成品油损(溢)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企业油库计量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企业加油站计量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油品销售企业压缩天然气加气站计量管理办法》3 术语、缩略语和定义3.1 计量人员主要指计量管理人员、计量技术人员、计量检定/校准人员、计量器具维修人员和计量操作人员等。
3.2 计量数据 凡以计量器具直接或间接测出的量值,称为计量数据注:油品销售企业计量数据主要包括:在油品经营活动中进、销、运交接计量的实测数据和损溢数据;在油库、加油(气)站内不同作业环节及保管过程中盘点计量的实测数据和损(溢)数据;对油品的质量、安全、环保监测和科研等计量检测数据3.3 计量器具单独地或连同辅助设备一起用以进行测量的器具3.4 强制检定指企业最高标准器和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及节能监测、公正评价等方面并列入国家强制检定目录的计量器具的检定3.5 校准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所指示的量值,或实物量具或参考物质所代表的量值,与对应的同标准所复现的量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3.6 交接计量企业在商品交接过程中对商品的量进行的计量3.7 企业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所属的油品销售企业的缩略语3.8 总部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暨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机关的缩略语4 计量法制要求4.1 总则 在油品经营活动中,企业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做到诚信经营,依法计量4.2 法定计量单位 企业在制发公文、统计报表,销售产品、印制票据、票证、账册、标志产品标识,编制产品说明书,制定标准、规程等技术文档,制作发布广告等活动中,应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4.3 计量人员从事计量管理、计量检定(校准)、计量操作及计量器具维护修理的人员应考核合格,持有相应的有效证件4.4 计量标准用于计量检定(校准)的企业最高计量标准,应经相关的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按 JJF 1033《计量标准考核规范》要求,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4.5 计量检定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及节能监测和公证评价等方面并列入国家强制检定目录的计量器具,应按规定要求实施强制检定4.6 计量校准对本标准第4.5条规定以外的其他计量器具,企业应当自行校准(检定)或者委托计量校准机构进行计量校准,保证其量值的溯源性4.7 贸易结算贸易结算应遵守或执行国家有关包装、取样、测定等相应的标准或规定 5 计量机构与职责5.1 机构设置与定员5.1.1 销售企业的计量管理工作,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油品销售事业部实行统一归口领导,对各省(区、市)石油分公司进行分级管理5.1.2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油品销售事业部计量管理部门为销售企业计量监督与管理的主管部门,相关职能部门计量管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对口管理5.1.3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计量管理站是油品销售事业部计量技术与管理的执行机构。
5.1.4 企业应明确计量主管部门,并建立健全计量管理体系5.1.5 企业计量主管部门中从事计量管理岗位的定员,应按优化合理的原则配备,满足计量器具、计量数据、计量标准、计量纠纷、计量技术、计量培训等管理工作的要求5.2 职责与权限5.2.1 油品销售事业部计量管理部门:5.2.1.1 宣传、贯彻、落实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制定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计量管理制度、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5.2.1.2 组织制定油品销售企业计量管理制度、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并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5.2.1.3 组织落实油品销售企业相关计量管理制度,开展计量工作检查、评优和经验交流,推行科学的现代计量管理模式,不断提高计量管理水平5.2.1.4 组织油品销售企业计量技术与管理人员的培训5.2.1.5 组织油品销售企业重大计量科研项目研究、计量新技术推广应用,负责审批进口计量器具的选型,不断提高油品销售企业计量自动化水平5.2.1.6 处理油品销售企业内部的计量纠纷事宜,协调油品销售板块与炼油化工板块之间的重大计量纠纷5.2.1.7 组织、协调油品销售企业相关计量事宜5.2.1.8 完成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委托或授权的其它事宜。
5.2.2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计量管理站是油品销售事业部计量技术与管理的执行机构:5.2.2.1 负责提出有关油品销售企业计量管理制度、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的建议,监督、检查油品销售企业计量工作执行情况5.2.2.2 指导、推动油品销售企业采用现代科学计量管理模式,开展计量工作经验交流和评比工作5.2.2.3 负责油品销售企业计量报表的统计汇总5.2.2.4 负责油品销售企业计量培训教材编写组织工作,以及油品销售企业计量检定人员培训和通槽(航)点计量员(工)考核、发证等具体工作5.2.2.5 负责计量测试技术研究、进口计量器具的选型、计量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5.2.2.6 开展国家计量部门授权项目的检定,对油品销售企业计量器具量值溯源进行技术指导5.2.2.7 处理油品销售企业内、外重大计量纠纷等事宜,为解决计量纠纷提供技术依据5.2.2.8 对计量器具生产厂家产品进行评价,做好推荐工作5.2.2.9 负责组织开展油品销售企业质量流量计检定校验工作5.2.2.10 完成股份公司、油品销售事业部委托或授权的其它事宜5.2.3 大区公司:5.2.3.1 计量主管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及股份公司和油品销售事业部计量管理规章制度,定期开展区内企业计量经验交流工作,配合油品销售事业部开展区内所属企业计量工作大检查。
5.2.3.2 计量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企业的计量管理制度、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5.2.3.3 计量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本企业相关职能部门和所属二级单位开展各项计量管理工作5.2.3.4 计量主管部门负责本企业计量数据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油品进、销、存计量数据管理和实物库存盘点;负责商品损溢的审核;向油品销售事业部上报相关计量报表5.2.3.5 业务部门负责油品出厂计量交接的监督工作,协调处理差量纠纷驻厂办负责油品出厂的数量监控,向省(区、市)石油分公司提供油品出厂计量数据5.2.3.6 业务部门负责区内配置油品运输管理和运输损耗监控工作负责与运输方签订并落实保量运输协议,明确运输损耗指标,建立运输方运输行为管理和信用评价档案负责处理运输超耗索赔工作5.2.3.7 管道运行管理部门负责管输环节损耗管理工作;负责管道油品损失量评估工作5.2.4 省(区、市)石油分公司计量管理主管部门和计量检定机构,主管本省(区、市)的相关计量管理与监督检查工作5.2.4.1 省(区、市)石油分公司计量主管部门:5.2.4.1.1 宣传、贯彻落实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油品销售事业部的有关制度、规定,制定本省(区、市)的计量管理制度、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5.2.4.1.2 根据油品经营中计量器具的类别和数量需要,本着经济合理的原则,建立相应的计量标准,开展计量检定(校准)工作5.2.4.1.3 负责本省(区、市)所属单位计量器具的选型、申购、审批购置计划及基建、技措、大修中计量项目的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