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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困难职工xxx管理办法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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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档编号:170170400
  • 上传时间:2021-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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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版困难职工xxx管理办法汇编 困难职工dng n 管理办法 困难职工dng n 管理办法 本文简介:困难职工dng n 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工会困难职工dng n 建立、管理工作,全面、真实、及时地掌握困难职工家庭的生活状况,使困难职工dng n 在对困难职工精准帮扶、解困脱困中发挥基础性作用,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工会组织对困难职工家庭开展帮扶工作中形成的dng n 的管理第三条困难困难职工dng n 管理办法 本文内容:困难职工dng n 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工会困难职工dng n 建立、管理工作,全面、真实、及时地掌握困难职工家庭的生活状况,使困难职工dng n 在对困难职工精准帮扶、解困脱困中发挥基础性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工会组织对困难职工家庭开展帮扶工作中形成的dng n 的管理 第三条 困难职工家庭包括:连续6个月以上家庭实际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范例,未经政府救助,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家庭;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范例,经政府救助后仍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范例,但由于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范例3倍以内,但由于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加入工会组织、按务工地范例且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农民工家庭。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家庭,不建立dng n :拥有2套以上住宅的;拥有商业店铺或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或自费出国留学的;非受雇佣经常使用机动车辆、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的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dng n 是指各级工会组织在对困难职工家庭开展帮扶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音像、电子数据等不同形式和载体xxx记录 第六条 dng n 由下列三部分组成: 困难职工原始dng n 主要内容包括:困难职工帮扶申请书或经本人签字认可的基层单位工会帮扶申报材料;困难职工及有关家属身份证明材料、收入证明材料、公示证明材料;困难职工原始信息表各地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dng n 内容 按财务制度管理的dng n 有关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用于帮扶救助的工会经费以及其它资金的政策、规则、制度等;帮扶资金的分配方案、会计凭证、银行单据等;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实名制汇总表、预决算报表等 日常帮扶工作dng n 帮扶工作政策、规则、制度;帮扶工作会议记录、纪要;帮扶工作有关请示、报告及上级机关的批复、复函;帮扶工作有关报表和数据统计资料等。

      第七条 dng n 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动态管理各级工会dng n 工作接受上级工会、本级工会及dng n 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八条 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困难职工,由用人单位工会负责建立dng n 灵活就业人员,由街道工会负责建立dng n ;如街道尚未成立工会,由上一级工会或县级以上工会帮扶中心负责建立dng n 有条件的县级以上工会,可通过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核查、比对帮扶对象的金融资产等拥有状况 第九条 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符合建档条件的,由街道工会负责建立dng n ;如街道尚未成立工会,由上一级工会或县级以上工会帮扶中心负责建立dng n ;重新就业后仍符合建档条件的,由新用人单位工会重新认定并负责建立dng n 第十条 已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原则上不再纳入建档范围 第十一条 坚持一户一dng n ,避免重复建档、重复统计 第十二条 按照建档工会入户调查摸底或职工个人申报、审批对象公示、建档工会核实、上级工会复核、县级以上工会帮扶中心备案的程序,建立困难职工原始dng n 。

      基层工会建立的困难职工原始dng n 副本需报县级以上工会帮扶中心备案县级以上工会帮扶中心建立的困难职工原始dng n 由本级工会帮扶中心或本级工会管理县级以上工会帮扶中心对基层工会建立的原始dng n 进行严格复核,对不符合要求的dng n 应及时退回原建档单位 第十三条 各建档单位对dng n 实行动态管理做到随时发现随时录入,随时变化随时调整,随时脱困随时撤档做到纸质dng n 与电子dng n 保持同步,一种dng n 发生变化时,另一种dng n 应不晚于30个工作日完成同步工作做到每年对dng n 至少进行一次集中清理 第十四条 原用人单位被撤消,其单位工会应及时将dng n 移交到职工所在的新用人单位工会或街道工会,无法移交的dng n 由所属工会帮扶中心或上一级工会负责代管 第十五条 dng n 按保管期限和要求分类管理按财务制度管理的有关dng n ,应根据会计dng n 归档要求进行归档整理其他dng n 均按文书dng n 归档要求,xx设置类别归档整理困难职工原始dng n 自撤档之日起保管10年音像等特殊载体类dng n 应与纸质文件材料同时归档,dng n 保管期限相同。

      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电子文本、图形、数据表格归档时,应同时生成纸质文件材料一并归档保存 第十六条 应安排专人负责整理、保管、提交dng n 资料,并负责dng n 安全dng n 管理人员调离工作岗位时,应办妥dng n 交接手续 第十七条 建立健全dng n 借阅、查询、使用制度,做好dng n 保密工作dng n 一般用于工会系统工作查阅,不予外借建档职工个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可查询本人dng n 信息外单位查询dng n 需经dng n 保管单位批准,并办理有关查阅手续查询者应严格遵守查档规则和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或擅自对外公布dng n 内容 第十八条 加大dng n 信息化工作软硬件投入,加强dng n 信息的收集、管理、使用和安全等方面的建设,进一步提升dng n 信息共享和精准帮扶的效果 第十九条 对擅自损毁、涂改、伪造dng n 和因工作失职造成dng n 损毁、丢失的,应按照有关规则查处 第二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根据本办法的规则,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建立困难职工dng n 制度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凡过去文件规则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全国总工会负责解释 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 为贯彻执行《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的通告》、《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告》文件,现对若干具体问题作如下说明 一、困难职工解困脱困范例总工发[202x]7号文件中困难职工脱困是指困难职工经精准帮扶后,其家庭致困因素消除,家庭人均收入连续6个月超过当地低保范例,家庭生活状况脱离困境困难职工解困是指脱困无望的困难职工,经纳入政府救助体系和工会帮扶后,家庭生活水平维持在当地低保范例以上,家庭困境得到有效缓解到202x年,现有建档困难职工中,通过精准帮扶,能脱困的困难职工全部实现脱困脱困无望的困难职工,通过纳入政府救助和工会常态化帮扶,保障其家庭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低保范例,全部实现解困 二、困难职工家庭人均收入核算总工办发[202x]36号文件第三条所称困难职工家庭人均收入是指“居民可支配收入/家庭总人口”居民可支配收入=居民家庭总收入-缴纳所得税-社会保障支出。

      家庭总收入包括工薪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引起家庭困难因素的必要支出费用是指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患病、子女上学、残疾、重大意外灾害等造成的支出费用 三、困难职工家庭困难范例衡量总工办发[202x]36号文件所列困难职工家庭困难范例均应考虑收入支出差额与当地低保范例比较其中:“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范例,经政府救助后仍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是以户籍地政府颁发的低保证为准,且满足“经政府救助后生活水平仍低于低保范例”条件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范例,但由于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是人均收入以困难职工工作地政府规则的低收入范例为准,且满足“/家庭总人口≤当地低保范例”条件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范例3倍以内,但由于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是指“因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造成重大人身伤害,责任赔付不能及时到位或无责任赔付方的家庭”、“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而产生数额过大的救治费用,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因发生自然灾害或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人身伤害或住宅、家庭生活必需用品损毁严重,导致基本生活暂无着落或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

      人均收入在低保范例3倍以内的家庭,应符合/家庭总人口≤当地低保范例的条件;人均收入虽超过低保范例3倍,应符合(上一年度家庭总收入+财产+储蓄-意外致困造成支出费用]/家庭总人口≤当地低保范例的条件 四、困难职工家庭状况核查各地工会要规范困难职工家庭状况调查机制、核对内容、核对方式和工作程序,有条件的地方应通过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核查、比对困难职工家庭状况对于拒绝调查核实家庭财产和收入状况的,不得建档帮扶;对于隐瞒财产、收入或者提供虚假证明的骗取帮扶资金的,应追回违规所得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困难职工dng n 建立和管理各地工会要严格按照总工办发[202x]36号文件规则,建立符合全总建档范例的困难职工dng n ,不得随意降低或提高建档范例,将不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dng n ,或将符合条件的排除在外对超过总工办发[202x]36号文件建档规则范例但又确实存在困难的职工,可以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指数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本层级的困难职工范例,分层建立dng n 实施帮扶 六、不同来源的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各级工会按照实际情况制定不同来源的帮扶资金使用规则,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告》和总工发[202x]20号文件执行,用于支持县级以上地方工会帮扶中心对符合全总建档范例并上报到全总的困难职工家庭开展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子女教育、法律援助、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项目帮扶。

      各级地方财政配套、工会经费投入、社会各界捐助等其他来源帮扶资金,可以按照地方财政政策规则、工会有关制度及捐款单位意愿确定使用范围按照分级使用管理原则,符合全总建档范例并上报到全总的困难职工可以使用中央财政和其他来源帮扶资金,上报到省总的困难职工可以使用省级财政及非中央财政的其他来源帮扶资金,以此类推 七、困难职工dng n 和帮扶信息录入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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