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省旌德县兴隆乡桃子山石料矿.docx
15页安徽省旌德县兴隆乡桃子山石料矿采矿权评估报告摘 要中鑫众和评报[2009]第081号北京中鑫众和矿业权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旌德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根据国家矿业权评估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按照公认的矿业权评估方法和程序,对安徽省旌德县兴隆乡桃子山石料矿采矿权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矿业权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摘要如下:一、评估对象:安徽省旌德县兴隆乡桃子山石料矿采矿权二、评估目的:为旌德县国土资源局挂牌出让安徽省旌德县兴隆乡桃子山石料矿采矿权并收取采矿权价款提供该采矿权价值依据三、评估基准日:2009年8月31日四、评估方法:收入权益法五、报告提交日期:2009年10月19日六、评估价值:采矿权评估价值为122.83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贰万捌仟叁佰元整七、主要评估参数:勘查程度:普查矿区面积:0.030平方公里估算深度:452m~350m标高生产规模:10万 m3 /年矿山服务年限:5.43年产品方案:建筑石料用花岗闪长岩矿评估利用可采储量:54.25万m3矿石销售价格:68.38元/立方米(税后)折现率:8%采矿权权益系数:4.2%评估结论有效期为壹年,即自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起壹年内有效。
超过一年此评估结果无效,需重新进行评估以上内容摘自中鑫众和评报[2009]第081号安徽省旌德县兴隆乡桃子山石料矿采矿权评估报告,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评估报告全文北京中鑫众和矿业权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法 人 代 表: 中国·北京 矿业权评估师:二○○九年十月十九日 矿业权评估师:目 录第一部分 摘要第二部分 评估报告正文1、评估机构 12、评估委托方和采矿权申请人 13、评估目的 14、评估对象及评估范围 25、评估基准日 26、评估依据 27、评估原则 38、矿业权概况 39、矿区地质概况 410、评估过程 711、评估方法 812、主要技术经济参数选取过程 813、评估假设前提 1014、评估结论 1115、有关问题的说明 1116、采矿权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 1217、评估报告提交日期 1218、评估人员 1219、评估机构及矿业权评估师盖章签字 12第三部分 评估报告附表 第四部分 评估报告附件安徽省旌德县兴隆乡桃子山石料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中鑫众和评报[2009]第081号 北京中鑫众和矿业权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受旌德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根据国家矿业权评估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按照公认的矿业权评估方法,对安徽省旌德县兴隆乡桃子山石料矿采矿权进行了评估。
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采矿权进行了实地踏勘、市场调查与询证,对该采矿权在2009年8月3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做出了公允反映现将矿业权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1、评估机构评估机构名称:北京中鑫众和矿业权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国英1号424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编号:110102001903878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编号:矿权评资[1999]005号2、评估委托方和采矿权申请人评估委托方:旌德县国土资源局采矿权申请人:安徽省旌德县兴隆乡桃子山石料矿3、评估目的因旌德县国土资源局预挂牌出让安徽省旌德县兴隆乡桃子山石料矿采矿权,按国家相关规定,需缴纳采矿权价款本评估项目即是为实现上述目的而为委托方收取安徽省旌德县兴隆乡桃子山石料矿采矿权价款提供公平、合理、真实的价值意见4、评估对象及评估范围评估对象:安徽省旌德县兴隆乡桃子山石料矿采矿权评估范围:以《地质普查报告》为准,开采矿种为, km2,拐点号XY1336317439629007233632783962908433363193396292524336303439629132评估范围与《地质普查报告》储量估算范围一致,矿区面积km2,。
5、评估基准日本项目评估基准日为2009年8月31日,是考虑到该时点与评估目的实现日较接近在本评估报告中所采用的一切取费标准均为2009年8月31日的有效价格标准,以人民币为计价货币6、评估依据规依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2008版)评估人员收集的其他资料等7、评估原则7.1 遵循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的工作原则:7.2 在技术处理中遵循预期收益原则、替代原则、效用原则和贡献原则;7.3 遵循矿业权与矿产资源相互依存、尊重地质规律和资源经济规律、遵守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规范的原则8、矿业权概况1.位置及交通条件旌德县兴隆乡桃子山建筑石料用花岗闪长岩矿区位于旌德县县城296°方向直距约20.8km处,行政区划隶属旌德县兴隆乡管辖矿区有3Km简易公路通往兴隆乡政府,兴隆至旌德县城有直达公路,距离31Km交通较方便2.自然地理及经济条件矿区属低山地形,海拔标高560~302m,地形较陡,相对高差较大区内属亚热带季风气候,气侯温和湿润,雨量充沛年平均降雨量1395mm, 降雨过程集中在3~7月份;年平均气温15.5℃,无霜期约220天区内经济以农业、林业为主,农作物主要有水稻、玉米等,经济作物有茶、杉、松、竹、油茶、果木等。
工业欠发达,采矿业主要为集体或个体小矿山,开采矿种主要是萤石、石料等矿产区内有富裕劳动力,发展采矿业,可解决部分劳动力就业,也能为当地经济发展作出一定贡献矿区距工业电网仅1.5Km,距最近水源地仅0.8Km,水、电均能满足矿山生产、生活需要3.以往地质工作及资源储量评审情况1960年~1965年由安徽省地质 局317地质队开展1∶20万旌德县幅区域地质矿产调查,提交了《旌德县幅1∶20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报告书》;20世纪80年代,安徽省地矿局332地质队区域地质调查分队开展了与此相邻的1∶5万旌德县幅区域地质矿产调查,编有《1∶5万旌德县幅区域地质矿产调查报告》2009年6月29日至7月9日,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32地质队对旌德县兴隆乡桃子山石料矿进行了资源储量核实工作,编制了《安徽省旌德县兴隆乡桃子山石料矿地质普查报告》,2009年8月,经旌德县国土资源局备案,批准该矿山建筑石料用花岗闪长岩矿资源量(333)为72.23万m3 ,约计173.36万吨9、矿区地质概况9.1 地质概况9.1.1地层矿区未见地层出露,仅在地势平缓及低洼处局部见第四系(Q4)残坡积物及含砂、砾亚粘土9.1.2岩浆岩矿区位于榔桥岩体(γδ51)内,岩性为中细粒花岗闪长岩。
岩石为灰白色,中细粒花岗结构,局部为似斑状结构,块状构造岩石矿物成分主要由斜长石35%~55%,具环带构造;钾长石10%~25%,以条纹长石和微斜长石为主;石英20%~35%;黑云母、角闪石5%~10%;副矿物及次生矿物少量9.1.3构造区内构造不太发育,没有出露明显断裂构造节理也不太发育,主要以产状30°∠78°一组为主,多呈微张-闭合状,分布稀疏,间距约0.6~2米9.1.4变质作用区内变质作用不明显,主要表现为较弱的硅化、绢云母化等9.1.5矿体特征本矿区石料矿为榔桥岩体花岗闪长岩,区内只有一个矿体在本次拟出让的矿区范围内,矿体平面形态呈北西向的梯形矿体出露最高海拔标高450m,最低标高348m该花岗闪长岩新鲜呈灰白色,风化后褐黄色易,风化层在坡度大的地方,浮土及风化层较薄,平缓处较厚,一般为2~12m,开采时,风化层需剥离9.1.6矿石质量矿石为灰白色,中细粒花岗结构,局部中粗粒结构,块状构造岩石矿物成分主要由斜长石、钾长石、石英及少量角闪石、黑云母等矿物组成岩石较完整,节理、裂隙不发育根据类比相关矿山和市场使用情况,矿石质量可满足建筑用石料矿的质量要求由于矿体中裂隙不太发育,部分完整的大块石料可满足加工板材的质量要求。
由于本次工作未对花岗岩石料矿的物理力学性能进行测试,若将该石料矿用于其它用途,还需要补做相应的样品测试工作9.1.7矿石类型矿石自然类型为花岗闪长岩矿石工业类型为建筑石料用花岗闪长岩矿石矿床成因类型为岩浆岩型矿床9.2 开采技术条件9.2.1水文地质9.2.2工程地质9.2.3环境地质条件9.3矿山开采方案9.3.19.3.2 矿床的开采方式9.3.3 10、评估过程评估人员根据所收集的资料进行归纳、整理,查阅有关法律、法规,调查有关矿开发及销售市场,按照既定的评估程序和方法,对委托评估的采矿权价值进行评定估算,撰写采矿权评估报告初稿,由于委托方《开发利用方案》未提供,直到2009年10月12日《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意见书下来,才一起提供给评估人员,推迟了评估时间;11、评估方法安徽省旌德县兴隆乡桃子山石料矿为小型矿山,生产规模为小型,不具备采用其他收益途径评估方法的条件,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2008版)的规定,本项目评估采用收入权益法,计算公式: P=其中:P——采矿权评估价值;——年销售收入;K——采矿权权益系数;i ——折现率;t ——年序号(i=1、2、3……n);n ——评估计算年限。
12、主要技术经济参数选取过程本项目评估所需主要技术经济参数的选取,主要参考(以下简称《》)(以下简称《》)、(以下简称《》)以及评估人员掌握的资料确定12.1评估利用可采储量12.1.1保有资源储量根据《》安徽省旌德县兴隆乡桃子山石料矿保有资源储量估算的333类资源量万m3,约计万吨12.1.2评估利用资源储量根据,对于内蕴经济资源量,无需做更多地质工作即可供开发利用的地表出露矿产(建筑材料类矿产),估算的资源储量均视为(111b)或(122b),全部参与评估计算(不做可信度系数调整)评估对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进行可信度调整,取可信度系数为1评估利用资源储量=∑(基础储量+参与评估计算资源量×k)式中k为资源量可信度系数评估利用资源储量=333×1= 722300.00立方米经计算,安徽省旌德县兴隆乡桃子山石料矿评估利用资源储量为722300.00立方米12.1.3评估基准日评估利用可采储量评估基准日评估利用可采储量=评估利用资源储量-设计损失量-开采损失量 =(评估利用资源储量-设计损失量)×采区回采率设计损失量:根据《》,圈定的露天开采境界范围内可开采石料矿资源储量(333)为661626.8立方米,设计损失量为60673.20立方米(=722300-661626.8立方米),本次评估设计损失量确定为60673.20立方米。
采矿回采率:《》采矿回采率确定为82%本次评估据此确定采矿回采率取82%评估基准日评估利用可采储量=(评估利用资源储量-设计损失量)×采区回采率 =(722300.00-60673.20)×82% = 542533.98立方米12.2 生产规模根据《开发利用方案》,年生产规模100000 m3,评估确定其生产规模为100000 m3 /年12.3 评估基准日后的服务年限评估基准日后的服务年限根据可采储量和年生产能力确定矿山服务年限计算如下:T=Q /A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