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就是一把金锄头!
欢迎来到金锄头文库![会员中心]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推荐】有限合伙制基金合并报表问题.docx

12页
  • 卖家[上传人]:教****
  • 文档编号:239118185
  • 上传时间:2022-01-13
  • 文档格式:DOCX
  • 文档大小:67.01KB
  • / 12 举报 版权申诉 马上下载
  • 文本预览
  • 下载提示
  • 常见问题
    • 名师归纳总结 精品word资料 - - - - - - - - - - - - - - -有限合伙制基金合并报表问题在实践操作中 , 常常会遇到有限合伙型基金的合并报表问题 . 到底是由于 GP的执行事务合 伙人身份而并入 GP,仍是由于出资比例而并入出资最多的 LP, 更多的是一个会计处理问题 , 但是 , 有时该问题也会成为一个比较重要的法律问题 , 甚至会影响整个交易架构的设计 . 本文拟结合相关会计准就的规定和有限合伙企业自身的特点对其合并报表问题作简要分析 . 一、合并报表与掌握依据财政部于 2021 年 2 月 17 日修订的 《企业会计准就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 〔 以下简称” 33 号准就” 〕 的规定 ,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畴应当以掌握为基础予以确定 .掌握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 , 通过参加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 , 并且有才能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与公司组织形式类似 , 有限合伙企业的并表也是以掌握为前提 , 因此 , 有限合伙制基金合并报表问题实质上是对掌握权的判定和归属问题 . 无论是一般合伙人 , 仍是有限合伙人 , 谁拥有对有限合伙制基金的掌握权 , 就对合伙企业实施并表 . 二、有限合伙制基金的特点与一般公司相比 , 有限合伙企业通常具有如下特点 :1. 出资: 有限合伙制基金由一般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 , 有限合伙人一般负责投资绝大部分资金 , 其出资会占到全部出资的 80%~99%普, 通合伙人仅象征性出资 ;2. 治理: 对于有限合伙制基金 , 通常由一般合伙人全权负责基金的治理事务 , 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有限合伙人不参加基金的经营治理 , 只是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3. 收益安排 : 由于有限合伙人一般不参加基金经营治理 , 所以一般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并不 第 1 页,共 10 页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精品word资料 - - - - - - - - - - - - - - -严格依据各自投资比例共享利润 , 而是会考虑一般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经营治理以及承担 的无限连带责任 , 而使其高于其投资比例共享利润 , 一般合伙人的主要收益来源是治理费和业绩分成 , 这也符合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原就 ;4. 组织结构 : 与公司相比 , 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组织结构更具有人合性 , 更加敏捷便利 ,可以依据合伙人需要设立相应的组织结构 , 一般会设置”投资决策委员会”之类的机构负 责投资治理等经营决策方面的事宜 , 由于投资是有限合伙制基金最核心的业务活动 , 因此,作为对投资拥有最终决策权的”投资决策委员会”是该企业最重要的经营决策机构 ;5. 对一般合伙人的约束 : 从一般合伙人的更换机制看 , 往往商定有限合伙人可单方面打算普 通合伙人的更换 〔 经全体或大多数有限合伙人同意 〕; 另外 , 一般合伙人对其权益的处分要受 到比有限合伙人更严格的限制 , 如一般合伙人一般不得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享有的权益 , 而有限合伙人可以有条件转让其权益 .在判定有限合伙制基金是否并表时 , 应亲密联系有限合伙企业区分于公司的上述特点以及合伙企业的详细商定 , 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实质性判定 . 三、判定是否构成掌握的主要因素依据 33 号准就第八条的规定 , 投资方应当在综合考虑全部相关事实和情形的 基础上对是否掌握被投资方进行判定 . 相关事实和情形主要包括 :〔1〕 被投资方的设立目 的;〔2〕 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以及如何对相关活动作出决策 ;〔3〕 投资方享有的权益是否使其目前有才能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 ;〔4〕 投资方是否通过参加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 ;〔5〕 投资方是否有才能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6〕 投资方与其他方的关系 .上述六条因素中 , 最为倚重且对判定是否构成掌握最为关键的是第 〔3〕 、〔4〕 、〔5〕 和第 〔6〕 条. 下面本文将着重对该四条因素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表达进行阐述 .〔 一〕 投资方主导被投资方的才能 1. 执行合伙事务与主导合伙企业的关系 第 2 页,共 10 页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精品word资料 - - - - - - - - - - - - - - -《合伙企业法》规定 : 有限合伙企业由一般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 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 虽然《合伙企业法》规定了有限合伙人的八种行为不视为 执行合伙事务 [1], 但是 , 何谓”执行合伙事务” , 有限合伙人实施的这八种行为之外的行为 是否构成执行合伙事务 , 《合伙企业法》并没有给出明确答案 . 实践中也显现了有限合伙人在某种程度上参加有限合伙制基金的投资决策的现象 , 如有限合伙人委派代表参加基金投 资决策委员会 , 对基金投资决策事宜进行表决 , 甚至某些情形下拥有一票表决权 . 对此不能一概而论 .同时 , 执行合伙事务即经营治理权和”掌握”合伙企业并非自然冲突 . 实务中也可能存在有限合伙人对有限合伙制基金具有掌握权的情形 , 特别是单一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制基金中所占权益比例较大 , 享有或承担有限合伙制基金的绝大部分风险和酬劳时更是如此 , 因此 ,当被投资企业是有限合伙制基金时 , 不能仅仅以 《合伙企业法》 规定有限合伙人不能执行合 伙事务 , 不能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为由 , 即认为有限合伙人必定不能掌握该有限合伙制基金 ;也不能仅以一般合伙人的执行合伙事务人的身份为由而认定一般合伙人掌握合伙企业 , 拥有主导合伙企业的才能 .2. 表决权的行使依据 33 号准就的规定 , 除非有确凿证据说明其不能主导被投资方相关活动 , 以下情形 , 说明投资方对被投资方拥有权力 :〔 一〕 投资方持有被投资方半数以上的表决权的 ;〔 二〕 投资方持有被投资方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 , 但通过与其他表决权持有人之间的协议能够掌握半数以上表决权的 .同时 ,33 号准就规定 , 投资方持有被投资方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 , 但综合考虑以下事实和情形后 , 判定投资方持有的表决权足以使其目前有才能主导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的 , 视为投资方对被投资方拥有权力 :〔 一〕 投资方持有的表决权相对于其他投资方持有的表决权份额的大 第 3 页,共 10 页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精品word资料 - - - - - - - - - - - - - - -小, 以及其他投资方持有表决权的分散程度 .〔 二〕 投资方和其他投资方持有的被投资方的潜 在表决权 , 如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执行认股权证等 .〔 三〕 其他合同支配产生的权益 .〔 四〕 被投资方以往的表决权行使情形等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形 .从出资额角度看 , 绝大部分出资额均由有限合伙人缴纳 , 一般合伙人的出资比例很低 , 因此 ,一般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拥有的表决权也是微乎其微 . 另一方面 , 有限合伙人如持有合伙企业半数以上的表决权的 , 也不能直接判定其对合伙企业有掌握权 , 理由是 , 假如合伙企业重要事项需要 2/3 或者全部表决一样才能通过 , 这种情形下 , 有限合伙人对被投资单位依旧没 有掌握权 .对于有限合伙制基金来说 , 合伙人大会虽然名义上是合伙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 , 有权就入伙、退伙、解散等关乎合伙企业生死存亡的重大事项作出决策 . 但是 , 其实质上并不涉及投资决策等经营治理决策事宜 . 一般合伙人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 负责组建投资决策委员会等内部治理机构 , 其可能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等层面拥有掌握或主导才能 , 但是尚不能以行使表决权达到主导合伙企业的目的 . 况且 , 目前许多合伙协议也商定 , 合伙人大会审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全体合伙人一样表决通过 , 由此, 使通过表决权条款判定是否可主导合伙企业变 得更加复杂 . 同时 , 也要留意 , 投资方是否与其他表决权持有人存在任何关于表决权行使的协议支配 .3. 实质性权益与爱护性权益依据掌握的定义 , 投资方应通过参加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 . 对此”相关活 动” , 应当区分实质性权益与爱护性权益而有不同对待 .33 号准就明确规定 , 投资方在判定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时 , 应当仅考虑与被投资方相关的实质性权益 , 包括自身所享有的实质性权益以及其他方所享有的实质性权益 . 实质性权益 , 是指持有人在对相关活动进行决策时有实际才能行使的可执行权益 . 判定一项权益是否为实质性权益 , 应当综合考虑全部 第 4 页,共 10 页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精品word资料 - - - - - - - - - - - - - - -相关因素 , 包括权益持有人行使该项权益是否存在财务、价格、条款、机制、信息、运营、法律法规等方面的障碍 ; 当权益由多方持有或者行权需要多方同意时 , 是否存在实际可行的机制使得这些权益持有人在其情愿的情形下能够一样行权 ; 权益持有人能否从行权中获利等. 某些情形下 , 其他方享有的实质性权益有可能会阻挡投资方对被投资方的掌握 . 这种实质性权益既包括提出议案以供决策的主动性权益 , 也包括对已提出议案作出决策的被动性 权益 .而如投资方仅享有爱护性权益 , 就不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 . 爱护性权益 , 是指仅为了爱护 权益持有人利益却没有给予持有人对相关活动决策权的一项权益 . 爱护性权益通常只能在 被投资方发生根本性转变或某些例外情形发生时才能够行使 , 它既没有给予其持有人对被 投资方拥有权力 , 也不能阻挡其他方对被投资方拥有权力 . 一般来讲 , 爱护性条款是指出于 爱护全部或部分投资者 〔 特别是小股东 〕 利益的目的 , 对于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无关 , 或者由于其金额特别重大、性质特别特别等缘由 , 会严峻影响到公司正常业务的决策 , 适用更为谨慎的决策程序 〔 例如 , 需全体股东表决通过等 〕. 下面这些决议内容很可能属于爱护性权益 : 对公司增加或者削减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 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 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 修改公司章程等等 .〔 二〕 可变回报 33 号准就第十七条规定 : 投资方自被投资方取得的回报可能会随着被投资方业绩而变动的 , 视为享有可变回报 .在有限合伙制基金中 , 一般合伙人的收益来源主要有两个 : 治理费和业绩分成 . 特别是业绩分成 , 与被投资方的经营状况是紧密关联的 . 有限合伙人的收益安排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 固定收益 , 即名股实债 ;〔2〕 可变收益 ;〔3〕 固定收益 +可变收益 . 因此 , 需要依据详细情形进行详细分析 . 在二者都享有可变收益时 , 可变收益占其总收益的比重将是一个重要的参考因素 . 尽管对于超额收益 ,GP 只取得小部分超额收益 , 如 20%~30%但, 是 , 由于其对有限合 第 5 页,。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