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就是一把金锄头!
欢迎来到金锄头文库![会员中心]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事项操作规程(试行).doc

16页
  • 卖家[上传人]:飞***
  • 文档编号:40272103
  • 上传时间:2018-05-25
  • 文档格式:DOC
  • 文档大小:49KB
  • / 16 举报 版权申诉 马上下载
  • 文本预览
  • 下载提示
  • 常见问题
    • 1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申报事项操作规程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申报事项操作规程( (试行试行)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对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制定本操作规程第二条 企业资产损失按其申报内容和要求的不同,分为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两种申报形式第二章 清单申报第三条 申报时限: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期间,企业应在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之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资产损失(清单申报)税前扣除申报表》、《境内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资产损失申报汇总表》(包括纸质申报表和电子版申报表)及相关材料第四条 受理流程: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窗口应认真核对企业申报的资料是否齐全,企业申报资料不全的,应当要求其补报资料企业拒绝补报的,税务机关有权不予受理主管税务机关应在企业报送的《企业资产损失(清单申报)税前扣除申报表》、《境内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资产损失申报汇总表》上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

      2第五条 申报的确认:属于清单申报的资产损失,企业应按会计核算科目进行归类、汇总,并将《企业资产损失(清单申报)税前扣除申报表》按填表要求填写后报送主管税务机关,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和纳税资料留存备查申报时企业应提供以下材料:1.《企业资产损失(清单申报)税前扣除申报表》;2. 属于境内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的总机构,须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境内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资产损失申报汇总表》,并附报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的资产损失申报表或其他相关资料复印件3. 税务机关所需的其他材料企业应在提供的复印资料上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原件存于我处”字样,并加盖公章第三章 专项申报第六条 申报时限: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期间,企业应在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之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XX(专项申报)税前扣除申报表》(包括纸质申报表和电子版申报表)及相关材料第七条 受理流程: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窗口应认真核对企业申报的资料是否齐全,企业申报资料不全的,应当要求其补报资料企业拒绝补报的,税务机关有权不予受理主管税务机关应在企业报送的《XX(专项申报)税前扣除申报表》上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

      第八条 申报的确认: :企业发生符合专项申报要求的资产损失,申报时应按下列要求逐项(或逐笔)提供材料,如果单项损失金额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应提供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3项报告属于按独立交易原则向关联企业转让资产而发生的损失,或向关联企业提供借款、担保而形成的债权损失的,均应作专项说明,同时提供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一)现金损失专项申报企业应提供以下材料:1.《现金损失(专项申报)税前扣除申报表》; 2. 现金保管人确认的现金盘点表(包括倒推至基准日的记录);3. 现金保管人对于短缺的说明;4. 现金损失已记入损益的记账凭证复印件;5. 董事会等权力机构决议或上级公司批复或由董事会、上级公司授权的部门的批复(国有企业还需提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或由其授权的部门的批复);6. 由于管理责任造成的,应有对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的说明;7. 涉及刑事犯罪的,应有司法机关出具的相关材料;8. 被金融机构收缴假币造成的,应有金融机构出具的假币收缴证明;9. 税务机关所需的其他材料企业应在提供的复印资料上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原件存于我处”字样,并加盖公章二)因金融机构清算而发生的存款类资产损失专项申报企业应提供以下材料:1.《银行存款损失(专项申报)税前扣除申报表》;2. 企业存款类资产的原始凭据复印件;43. 存款类损失已记入损益的记账凭证复印件;4. 董事会等权力机构决议或上级公司批复或由董事会、上级公司授权的部门的批复(国有企业还需提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或由其授权的部门的批复);5. 金融机构破产、清算的法律文件(如政府责令停业、关闭文件等外部证据等);6. 金融机构清算后剩余资产分配情况资料(若属金融机构应清算而未清算超过三年的,应有法院或破产清算管理人出具的未完成清算证明);7. 税务机关所需的其他材料。

      企业应在提供的复印资料上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原件存于我处”字样,并加盖公章三)应收及预付款项坏账损失专项申报企业应提供以下材料:1.《坏账损失(专项申报)税前扣除申报表》;2. 应收及预付款项明细账和相关发票复印件(若债务人与债权人曾持续发生购销业务的,可在提供最后一笔销售业务发票复印件的基础上抽样提供之前几笔销售业务发票复印件);3. 坏账损失已记入损益的记账凭证复印件;4. 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5. 董事会等权力机构决议或上级公司批复或由董事会、上级公司授权的部门的批复(国有企业还需提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或由其授权的部门的批复);6. 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57. 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8. 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9. 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失踪证明;10. 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纳税情况说明”可提供债务人确认债务重组所得的承诺书,承诺书须有债务人全称,纳税人识别号、债务人主管税务机关名称、按税法规定确认债务重组所得的年度及金额等要素,并加盖债务人公章;或提供债务人已将债务重组所得在年度纳税申报表中反映并经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盖章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11. 属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收回的,应有债务人受灾情况说明以及放弃债权申明;12. 属于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应有情况说明并提供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13. 属于企业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应有情况说明并提供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14. 属于对外提供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担保而发生的担保损失,除提供上述6至13项相对应的材料外,还需提供被担保单位与本企业应税收入、投资、融资、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等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证明材料;15. 税务机关所需的其他材料。

      6(企业应在提供的复印资料上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原件存于我处”字样,并加盖公章四)存货损失专项申报企业应提供以下材料:1.《存货损失(专项申报)税前扣除申报表》;2. 存货损失已记入损益的记账凭证复印件;3. 董事会等权力机构决议或上级公司批复或由董事会、上级公司授权的部门的批复(国有企业还需提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或由其授权的部门的批复);4. 属于盘亏的存货损失,为其盘亏金额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相应提供下列材料:(1)存货计税基础的确定依据;(2)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人赔偿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3)存货盘点表;(4)存货保管人对于盘亏的情况说明5. 属于存货报废、毁损或变质的损失,为其计税成本扣除残值及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相应提供下列材料:(1)存货计税基础的确定依据;(2)企业内部关于存货报废、毁损、变质、残值情况说明及核销资料;(3)涉及责任人赔偿的,应当有赔偿情况说明;6. 属于存货被盗的损失,为其计税成本扣除保险理赔以及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相应提供下列材料:(1)存货计税基础的确定依据;(2)向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7(3)涉及责任人和保险公司赔偿的,应有赔偿情况说明等。

      7. 税务机关所需的其他材料企业应在提供的复印资料上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原件存于我处”字样,并加盖公章属于工程物资发生的损失,可比照存货损失的规定确认五)固定资产损失专项申报企业应提供以下材料:1.《固定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税前扣除申报表》;2. 固定资产损失已记入损益的记账凭证复印件;3. 董事会等权力机构决议或上级公司批复或由董事会、上级公司授权的部门的批复(国有企业还需提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或由其授权的部门的批复);4. 属于固定资产盘亏、丢失的损失,为其账面净值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相应提供下列材料:(1)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和核销资料;(2)固定资产盘点表;(3)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相关资料;(4)固定资产盘亏、丢失情况说明;5. 属于固定资产报废、毁损的损失,为其账面净值扣除残值和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相应提供下列材料:(1)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相关资料;(2)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和核销资料;(3)企业内部有关部门出具的鉴定材料;(4)涉及责任赔偿的,应当有赔偿情况的说明;86. 属于固定资产被盗的损失,为其账面净值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相应提供下列材料:(1)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相关资料;(2)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公安机关立案、破案和结案的证明材料;(3)涉及责任赔偿的,应有赔偿责任的认定及赔偿情况的说明。

      7. 税务机关所需的其他材料企业应在提供的复印资料上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原件存于我处”字样,并加盖公章六)在建工程损失专项申报在建工程停建、报废损失,为其工程项目投资账面价值扣除残值后的余额,企业应提供以下材料:1.《在建工程损失(专项申报)税前扣除申报表》;2. 在建工程损失已计入损益的记账凭证复印件;3. 董事会等权力机构决议或上级公司批复或由董事会、上级公司授权的部门的批复(国有企业还需提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或由其授权的部门的批复);4. 工程项目投资账面价值确定依据;5. 工程项目停建原因说明及相关材料;6. 因质量原因停建、报废的工程项目和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停建、报废的工程项目,应出具专业技术鉴定报告和责任认定、赔偿情况的说明等7. 税务机关所需的其他材料企业应在提供的复印资料上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原件存于我处”字样,并加盖公章9(七)生产性生物资产损失专项申报企业应提供以下材料:1.《生产性生物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税前扣除申报表》;2. 生产性生物资产损失已记入损益的记账凭证复印件;3. 董事会等权力机构决议或上级公司批复或由董事会、上级公司授权的部门的批复(国有企业还需提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或由其授权的部门的批复);4. 属于生产性生物资产盘亏的损失,为其账面净值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相应提供下列证据:(1)生产性生物资产盘点表;(2)生产性生物资产盘亏情况说明;(3)损失金额较大的[指占企业该类资产计税基础10%以上,或减少当年应纳税所得、增加亏损10%以上],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报告。

      5. 属于因森林病虫害、疫情、死亡而产生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损失,为其账面净值扣除残值、保险赔偿和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相应提供下列证据:(1)损失情况说明;(2)责任认定及其赔偿情况的说明;(3)损失金额较大的[指占企业该类资产计税基础10%以上,或减少当年应纳税所得、增加亏损10%以上],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报告6. 属于对被盗伐、被盗、丢失而产生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损失,为其账面净值扣除保险赔偿以及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相应提供下列证据:10(1)生产性生物资产被盗后,向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或公安机关立案、破案和结案的证明材料;(2)责任认定及其赔偿情况的说明;7. 税务机关所需的其他材料企业应在提供的复印资料上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原件存于我处”字样,并加盖公章八)抵押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由于未能按期赎回抵押资产,使抵押资产被拍卖或变卖,其账面净值大于变卖价值的差额,可认定为资产损失,企业应提供以下材料:1.《抵押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税前扣除申报表》;2. 抵押资产损失已记入损益的记账凭证复印件;3. 董事会等权力机构决议或上级公司批复或由董事会、上级公司授权的部门的批复(国有企业还需提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或由其授权。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