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印江自治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创建评选标准.docx
52页附件1印江自治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创建评选标准(试行)一、印江自治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乡镇创建标准(一) 民族团结创建组织领导坚强有力高度重视,并将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乡镇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成立专门的领 导小组并建立日常办事机构,建立健全创建工作的网络体系, 抓好创建活动的责任分解和任务落实,认真指导辖区内村组(社 区)、学校、企事业单位全面开展创建工作;深入落实民族团结 创建模范工作,扎实开展民族政策教育活动,利用群众喜闻乐 见的形式,使民族团结创建活动覆盖到村组(社区)、学校、企 事业等单位,覆盖到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覆盖到工人、农民、 社区居民及青少年学生、离退休人员等人群,形成民族团结的 浓厚氛围二) 民族团结创建宣传教育形式多样以“创建民族团 结进步模范县"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民族团 结模范创建、群众路线教育和“大宣教、大创建、大结对”等 活动,将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学习型机关建设的内容、纳入到学 校学生的德育教育范围、纳入到基层党员干部培训学习的范围、 纳入到公民道德教育全过程,开展各种形式的专题教育活动, 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本乡镇的具体情况结合起来,把阶段性 的宣传教育和经常性的宣传教育结合起来,扩大宣传教育的覆 盖面,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大力开展形式灵活多 样的创建活动,结合本乡镇实际,指导村组(社区)、企事业单 位广泛开展与少数民族群众帮扶共助等活动,定期开展表彰民 族团结模范活动。
三)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得到全面落实严格落实党的民 族宗教政策法规,认真做好少数民族党员发展和少数民族干部 的培养工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严厉打击利用民族宗教进行 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及时稳妥处理化解民族宗教方面的问题 与矛盾,无民族矛盾和民族纠纷发生;认真抓好制止零散朝觐、 “两教,,管理等宗教事务管理重点工作,把创建“民族团结模 范宗教场所”与“平安宗教场所”、“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有机 结合完善爱国宗教人士聘用、管理、培养培训、生活照顾等 制度,加强爱国宗教人士队伍建设四)社会和谐稳定局面进一步巩固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的 各项基础性工作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抓好群体性事 件和信访问题的处置,大力加强社会治安防范、社会服务管理 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公民道德建设,依法 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严密防范“三股势力”的渗透破坏活 动,进一步巩固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辖区内刑事案件、治安 案件逐年下降,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和调处成功率达到95%以上, 做到小事不出村组(社区)、大事不出乡镇及时妥善处理影响 民族团结的问题,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人民内部矛盾, 采取教育、疏导、化解的办法来解决,对违法犯罪的,不论涉 及哪个民族,都坚决依法处理。
同时,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 教育,引导各族群众运用法律来表达诉求和维护利益,做知法 守法的公民五)各民族群众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深入开展对生活困 难少数民族群众的扶贫帮困工作,把对少数民族的扶贫帮困工 作全面纳入民生工程的范畴,落实符合条件的困难少数民族群 众的低保政策,做到应保尽保;加大对少数民族群众就业援助 工作力度,对有就业愿望的少数民族失业人员开展就业培训、 创业培训,创造条件帮助他们实现就业,尤其对劳动就业、住 房保障、职业培训、子女入学、老龄服务、法律援助、精神文 化需要等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给予积极引导和切实帮助,切 实帮助他们改善生产生活条件,重视和做好少数民族零就业家 庭、大学毕业生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等工作,积极探索 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切实做好外来少数民族 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重视和加强社区民族工作,制定社区民 族工作规划和规章制度,加强社区民族工作的协调监管、检查 指导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迁出地和迁入地的协调配合机制,掌 握流入城市人口情况,认真做好流动人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 工作加快少数民族聚集乡镇、村、社区的基础建设,从基础 建设、工农业生产、生态建设、文化教育等社会发展的各个领 域,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帮助群众拓宽增收渠道,重点解决好 特殊困难少数民族群众定居、生态搬迁工作,少数民族群众合 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未发生因民族关系引发的社会矛盾和纠 纷,对少数民族聚集村(社区)要加大财政、项目扶持力度,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少数民族聚集村 (社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重点解决好特殊困难少数民族群 众定居、生态搬迁工作,未发生因土地、草坡、林地、水源、 矿产的权属问题而引发的群体事件,开发、征用土地的补偿费 用要及时发放到少数民族群众手中六) 民族团结创建工作成效明显乡镇、村(社区)党 组织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 到充分发挥,党在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贯彻落实, 党群干群、军警民关系好,涌现出一批带领群众致富的基层党 组织和脱贫致富的带头人平安创建措施得到较好落实,基础 设施建设不断改善,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少数民族聚集村组(社区)的民生建设逐年取得新进展,人才培养、生态环境建 设取得积极进展;“两基”工作如期达到规划目标,基层医疗条 件逐年改善,计划生育成绩突出,广播电视覆盖率不断提高, 社会治安良好,群众性的科普教育、文化活动、精神文明创建 活动不断深入;涉及群众住房、吃饭、就学、就医、社会保障 等民生问题明显改善,抗震安居、生态移民、农村危房改造、 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保障房建设全面推进; 年生产总值、农民人均收入增长速度超过全县平均水平,全面 完成各项经济指标任务,群众生活水平逐年提高;(七) 民族团结创建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把民族团结进 步创建活动和支持少数民族聚集村组(社区)的发展纳入工作 目标,实行目标管理,坚持常抓不懈,创建工作有计划、有部 署、有落实,建立健全创建工作的运行、管理、激励机制,每 年都有新办法、新举措、新进展,措施明确、效果显著;创建 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乡镇工作得到广大群众普遍认同和热情参 与,所在乡镇50%以上的村达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村的标准,群 众对创建工作有较高的支持率和满意率二' 印江自治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村创建标准(一)民族团结创建组织领导坚强有力高度重视并积极参 与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活动,把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村 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成立由村党支部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 制定本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目标、计划、任务和措施, 抓好创建任务的落实,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使民族团结 创建活动家喻户晓,形成人人参与民族团结创建的浓厚氛围, 村民对创建工作有较高的知晓率和满意率二) 民族团结创建宣传教育形式多样采取多种形式开 展村民易于接受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与少 数民族群众帮扶共助、双拥共建等活动,结合农村实际积极开 展党员与少数民族群众结对帮扶、民族团结模范组、民族团结 模范户的创建活动,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农村的具体情况结 合起来,把阶段性的宣传教育和经常性的宣传教育结合起来, 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定期开展表彰民族团结模范 活动。
三) 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得到全面落实能模范执行党的 民族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做好少数民族党员培养发展 工作;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积极维护少数民族 合法权益,各族群众做到互敬互重、和谐团结、和睦共处,少 数民族节日期间以座谈、联谊、走访等形式积极做好少数民族 群众的慰问工作;能够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无利用民族宗教进 行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及时稳妥处理化解民族宗教方面的问 题与矛盾,无民族矛盾和民族纠纷发生,未发生涉及少数民族 的不稳定事件四) 社会和谐稳定局面进一步巩固加强矛盾纠纷排查 调处工作,加强社会治安防范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 作,加强公民道德建设,严密防范“三股势力"的渗透破坏活 动,进一步巩固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无重大刑事案件和治安 案件,无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及时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 问题,教育群众运用法律来表达诉求和维护利益,做知法守法 的公民五) 各民族群众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结合农村实际积极 开展党员与少数民族群众结对帮扶、民族团结模范组、民族团 结模范户的创建活动,重视做好少数民族扶贫帮困工作,经常 开展访贫问苦送温暖等走访慰问活动,对本村符合低保条件的 少数民族村民做到应保尽保;积极帮助少数民族村民发展生产, 切实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重视改善生产 生活条件,帮助群众拓宽增收渠道,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 工作,村民生活质量逐步提高,精神文化生活充裕,村容村貌 明显改观;未发生因民族关系引发的社会矛盾和纠纷,少数民 族群众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六) 民族团结创建工作成效明显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 积极致力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实践“生产发展、生活 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 设总体要求,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 充分发挥,平安创建措施得到较好落实;“两基”工作如期达到 规定要求,村民医疗条件逐年改善,计划生育工作达标,广播 电视覆盖率达到要求,社会治安良好,群众性的科普教育、文 化活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深入;涉及群众住房、吃饭、 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明显改善,抗震安居、生态 移民、危房改造、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建设全面推进;年生产 总值、农民人均收入增长速度达到全市平均水平,全面完成各 项经济指标任务,群众生活水平逐年提高七)民族团结创建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把民族团结进 步创建活动和支持少数民族家庭发展纳入党支部、村委会工作 目标,实行目标管理,坚持常抓不懈,创建工作有计划、有部 署、有落实,每年都有新办法、新举措、新进展,措施明确、 效果显著;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村工作得到广大群众普遍认 同和热情参与,群众对创建工作有较高的支持率和满意率三'印江自治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创建标准(一) 组织领导坚强有力。
高度重视并积极参与创建创建 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县活动,成立由社区主要负责人任组长,以 及社区居民代表共同参与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制定本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目标、计划、任务和措施 辖区居民对创建工作有较高的知晓率和参与率二) 创建内容充实丰富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民族团 结宣传教育、基层组织坚强有力,平安创建措施得到较好落实, 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经济实现较快发展,民生建设逐年取 得新进展;社区阅览室有民族方面的图书和报刊等,宣传栏要 定期刊登民族团结进步方面的内容;整合社区资源设立“少数 民族之家"、“民族活动园地"等活动场所,维护少数民族群众 的合法权益,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即时、贴心服务,在少数民 族节日期间,积极组织开展座谈、联谊、走访、慰问等活动, 进一步丰富创建内容三) 工作形式灵活多样结合社区实际深入开展帮扶共 助、双拥共建等活动;加强少数民族扶贫帮困工作,经常开展 访贫问苦送温暖等走访慰问活动,对社区符合低保条件的少数 民族居民做到应保尽保;积极帮助少数民族居民解决涉及民生 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切实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 难事,确保少数民族居民生活质量逐步提高;加大对少数民族 群众就业援助工作力度,对有就业愿望的少数民族失业人员开 展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创造条件帮助他们实现就业,尤其对 劳动就业、住房保障、职业培训、子女入学、老龄服务、法律 援助、精神文化需要等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给予积极引导和 切实帮助,切实帮助他们改善生活、生产条件,重视和做好少 数民族零就业家庭、大学毕业生就业、富余劳动力转移等工作。
四) 基础工作规范扎实坚持信访接待制度,认真做好 社区少数民族群众的来信来访和接待工作;社区领导要与少数 民族群众结对子、交朋友,开展谈心活动,定期走访,了解情 况,解决实际问题;主动了解少数民族群众的思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