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车辆损失赔偿协 议书.docx
2页车辆损失赔偿协议书 甲方(租车方): 身份证号: 乙方(车 主): 身份证号: 甲方于2012年 月 日租用乙方的桂CPD北京现代ELANTRA汽车(行驶证号****),在租用当天于某地与车牌号桂M *****汽车发生交通事故。
因桂M*****车辆在道路上逆行,且驾驶员属无证驾驶,造成桂CPD车辆损坏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书上盖章的单位名称)认定,桂M*****车辆及驾驶员负此次道路交通事故主要责任,桂CPD及甲方负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次要责任因桂M*****车辆未购买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外的其他保险,目前无法联系到车主且无证驾驶者逃逸,造成属桂M*****车辆应承担的事故责任及赔偿无法追偿为妥善解决此次交通事故遗留的问题,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平等协商,就此次交通事故造成桂CPD车辆及乙方的损失达成如下赔偿协议: 一、甲方自愿(替桂M*****车辆、车主及无证驾驶者造成桂CPD车辆的损失)一次性赔偿给乙方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元),赔偿款包括桂CPD车辆的维修费、租金、损失补偿费等所有费用 二、甲方通过转账方式将付上述款项支付给乙方甲方支付上述款项后,由乙方自行维修或处理桂CPD车辆甲方与乙方因本次交通事故引起的纠纷全部终结,甲方不再对桂CPD车辆的所有损失负任何责任同时,甲方保留对桂M*****车辆、车主及无证驾驶者进行追偿的权利 三、如乙方向桂CPD车辆所购汽车保险的保险公司索赔,索赔所得金额全部归乙方所有。
四、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即生效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存壹份,见证人存壹份 甲方: 乙方: 2014年 月 日 2014年 月 日 见证人: 2014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