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就是一把金锄头!
欢迎来到金锄头文库![会员中心]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ppt

33页
  • 卖家[上传人]:ldj****22
  • 文档编号:26378594
  • 上传时间:2017-12-26
  • 文档格式:PPT
  • 文档大小:287.50KB
  • / 33 举报 版权申诉 马上下载
  • 文本预览
  • 下载提示
  • 常见问题
    • 公司治理与 规范运作,山东证监局 赵洪军,,公司治理,是现代企业制度中最重要的组织架构简而言之就是管理和控制公司的系统狭义上说的公司治理结构指公司的股东、董事及经理层之间的关系 广义上说公司治理结构还包括股东、董事、经理层与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旨在解决不同利益主体间的受益、决策、监督、激励和风险分配问题一、“三会”运作制度安排简介,(一)关于股东大会运作1、股东大会的地位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2、股东大会的职权:(1)投资经营决策权(2)人事任免权(3)批准权(4)修改公司章程权(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二)关于董事会运作,1、董事会的性质:董事会是权力机构的执行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 2、董事会的职权(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的决议2)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制订有关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事项的方案,包括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等二)关于董事会运作(续),(4)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基本管理制度和重要管理人员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三)关于监事会运作,监事会的职权概括为:(1)检查公司财务(2)监督和罢免建议权(3)纠正权(4)临时股东会提议权、召集权和主持权(5)提案权,即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6)诉讼权,即代表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二、当前上市公司治理的基本情况分析,(一)全流通后,上市公司治理取得的主要成果分析1、股权结构进一步优化2、董事会运作效率和组织结构明显改善3、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有所增强4、上市公司回报股东的意识有所增强5、内控制度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逐步理顺6、完善公司治理的主动意识有所增强,(二)上市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分析,1、存在少数个人控制上市公司的现象 2、少数公司直接受大股东的控制或干预 3、部分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不高,甚至个别公司存在虚假信息披露等违规行为 4、个别公司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行为 5、董事会独立程度亟待提高6、独立董事普遍发挥作用不理想,(二)上市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续),7、监事会的监督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8、内控制度建设需要提高执行力9、三会运作的规范性需要提高,三、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的几个重点风险控制环节,(一)关联交易有关规定及相关问题分析(二)对外担保有关规定及问题分析(三)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及问题分析(四)上市公司独立运作有关规定及问题分析(五)证券市场涉及违法犯罪的几种行为及处罚,(一)关联交易有关规定及相关问题分析,1、关联交易的定义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上市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上市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 。

      上市公司的关联人,是指对上市公司和其董事会有一定控制力和影响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主要应包括:(1)控股股东及其控制或参股的公司;(2)合营企业,联营企业;(3)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技术提供者或与上述人士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一)关联交易有关规定及相关问题分析(续),2、关联交易遵守的原则 (1)上市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2)上市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关联人以垄断采购和销售业务渠道等方式干预公司的经营,损害公司利益3)关联交易活动应遵循商业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标准4)公司应将该协议的订立、变更、终止及履行情况等事项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披露一)关联交易有关规定及相关问题分析(续),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1)关联交易达到一定标准必须经过股东大会审议2)一定标准以下的可以不经股东大会审议,但必须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3)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关联事项时必须回避表决4)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必须回避表决一)关联交易有关规定及相关问题分析(续),4、我局在检查中发现的关联交易方面存在的问题(1)未签订关联交易协议或者协议内容不完整。

      如协议对关联交易如何定价、如何结算未做出明确规定2)关联董事、股东未按照规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回避表决(3)关联交易未履行相应程序(即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信息披露义务(4)未履行相应的关联方信息披露义务,(二)对外担保有关规定及问题分析,1、上市公司的对外担保决策机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2、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决策程序3、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4、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5、对外担保向资金占用的转化,(三)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及问题分析,1、上市公司应完善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2、募集资金要专户存储3、募集资金原则上要专款专用4、未经法定程序不得变更募集资金用途5、我局在检查中发现的募集资金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1)未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2)未经过法定程序,擅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将募集资金挪作他用四)上市公司独立运作有关规定及问题分析,1、上市公司独立运作能力不强的主要表现(1)部分公司关联交易比重较大(2)上市公司与集团共用一个资金结算中心(3)财务一支笔,整个集团财务由同一人控制(4)大股东出资的土地、房产,或者向大股东购买的土地、房产等长期不过户(5)个别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现象(6)上市公司与集团的关键管理部门合署办公、人员不分,机构不分,(四)上市公司独立运作有关规定及问题分析(续),2、如何做到“五分开”第一,人员要独立第二,资产要独立第三,财务要独立第四,机构要独立第五,业务要独立,(五)证券市场涉及违法犯罪的几种行为及处罚,1、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行为2、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3、内幕交易、泄露内部信息行为,1、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行为,(1)什么是非经营性占用资金?①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 中,规定了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应当遵守的原则:,1、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行为(续),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与上市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应当严格限制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上市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委托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方式1、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行为(续),(1)什么是非经营性占用资金?②中国证监会《关于集中解决上市公司资金被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5]37号)中规定,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是指上市公司为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垫付的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偿还债务而支付的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的资金;为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使用的资金1、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行为(续),(2)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是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行为予以处罚的法律、法规包括:,1、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行为(续),①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

      ②《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主要从披露信息虚假陈述、重大遗漏角度进行处罚③《刑法》一百六十九条④《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补充规定》之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案(刑法第169条之一)1、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行为(续),(3)必须澄清和纠正的几种错误认识第一种错误认识就是期间占用不算是占用第二种错误认识是经营性占用不算违规 第三种错误认识是占用资产不算占用,1、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行为(续),案例一:ST九发案九发股份主要涉及四类违法及犯罪行为:一是九发集团控制的关联方巨额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二是公司2005年、2006年披露的利润表数据严重不实,虚增收入、虚减费用,虚增利润三是未按规定披露重大担保事项四是公司未在2008年4月30日前披露2007年度报告1、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行为(续),处罚结果:(1)行政处罚责令九发股份改正信息披露违法,给予警告,并处50万元的罚款;对蒋绍庆给予警告,并处30万元的罚款;对其他负有责任的董事、高管分别给予警告,并处3——10万元的罚款2)刑事处罚司法部门正在审理中案例二:德棉股份案,2、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1)我局在检查中发现的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问题:①信息披露不及时。

      该问题较多地集中在公司并购重组过程中 ②信息披露不充分该问题较多地出现在公司财务信息披露中,2、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续),③信息披露方式不符合规定一是以定期报告代替临时公告,如2005年度,地方政府给予某公司某种产品价差补贴款1500万元,对于该重大事项,公司一直没有在临时公告中披露,而放在2005年度报告中披露二是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其他形式代替信息披露④信息披露不真实一是财务数据虚假会计项目不能真实反映公司经营状况,认为调节会计报表二是为回避要约收购的披露义务,将实质上的一致行动人按照非一致行动人来披露2、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续),(2)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规定①《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七十四条②《证券法》一百九十三条③《刑法》一百六十一条④《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补充规定》之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刑法第161条)2、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续),案例:东方电子案 处罚结果:法院判决书认定,利用股票收益的资金虚构“主营业务收入”,夸大公司业绩,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其行为均已构成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法庭判处3名主要责任人有期徒刑2年、1年、1年,并处罚金。

      3、内幕交易、泄露内部信息行为,(1)《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七十二条(2)《证券法》二百零二条、二百零三条(3) 《刑法》一百八十条、一百八十二条(4)《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补充规定》之内幕交易、泄露内部信息案(刑法第180条),3、内幕交易、泄露内部信息行为(续),案例:ST轻骑案例 处罚结果:认定轻骑集团董事长3年为证券市场禁入者,轻骑集团证券部部长、轻骑公司董理会秘书为永久性证券市场禁入者,并罚款5万元,证券部负有直接责任的其他人员为3年证券市场禁入者并分别罚款3万元。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