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就是一把金锄头!
欢迎来到金锄头文库![会员中心]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商标异议的申请书最新版.docx

11页
  • 卖家[上传人]:re****.1
  • 文档编号:532322998
  • 上传时间:2023-10-08
  • 文档格式:DOCX
  • 文档大小:12.91KB
  • / 11 举报 版权申诉 马上下载
  • 文本预览
  • 下载提示
  • 常见问题
    • 商标异议的申请书(最新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本商标代理组织xxxx ,受美国a有限责任公司(英文名: a llc)(下称异议人)的委托,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 定,对刊登于《商标公告》第 xxxx期初步审定公告上的第 xxxx号浙江d公司(下称被异议人)的商标申请,在法定的 期限内提由异议申请事实和理由陈述如下:一、words+图形商标是异议人独立创造的商标,具有独 占的在先权利一)异议人简介异议人是依据美国相关法律成立的一家美国公司, a inc成立于,a llc成立于,3月a inc被a llc收购,组成目前的 a 11c公司异议人是美国上市公司 a股份有限公司(a brand,inc.,纽约证券交易所证券代码: xxx)的全资子公司异议人主要经营婴童床、摇篮、灯具、婴童家居及床上用品,婴 童玩具等婴童用品等相关业务,并在澳大利亚设立有 aaustralia pvt ltd 公司,在英国设立有 a uk limited 公司公司 经营活动遍布于美国、加拿大、墨西哥、波多黎各和其他中 南美诸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及英国、爱尔兰、西班牙、波兰、德国等欧洲国家,年总经营额在 1.2亿美元以上,是目前相关行业在美国及澳大利亚最大的公司,市场占有率达50%., a 11c公司的经营活动进入中国市场。

      目前在中国大陆 的总经营额约6000万美元,其中与浙 b进由口有限公司的 年经营额在2500-3000万美元公司创建来,已被国际上同 行业和相关公众所广泛认知二)权利分析words既是异议人的企业名称(商号),又是异议人的商 标words是异议人独立创造的品牌, 具有鲜明的显著特征,其中图形是公司设计师 xxxx的独创设计words和words+ 图形商标已分别在美国、新西兰、澳大利亚和欧盟被核准注 册,目前在其他一些国家和地区已提由注册申请,正处于审 查过程中毫无疑问,异议人是 words和words+图形的创造 者和最先使用者,在法律上具有无可争辩的以下在先权利:(1)企业名称权正如《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 八条规定厂商名称应在本联盟一切国家内受到保护,没有中 请或注册的义务,也不论其是否为商标的一部分,异议人的 企业名称words具有很强的市场影响力,是应该得到合法保护的(2)著作权words+图形商标中的图形在两个文字中 间,这是一种独特的设计作品,享有著作权3)商标权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十五条规定未经 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 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由异议的, 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被异议人应被认定为系异议人的代 理人,所以被异议人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在中 国将异议人的商标进行注册,已违反了上述《商标法》第十 五条的规定被异议人的商标注册申请应不予核准再则, 被异议人抢注words+图形商标也违反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 公约》第六条第二款本联盟各国承诺对已被注册或者使用国 家的主管机关认为在该国驰名并且用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 的商标构成复制、仿制或者翻译,易产生混淆的商标,拒绝 或者取消注册,并禁止使用被异议人抄袭、复制、恶意 抢注异议人商标,阻挡真正的商标权人在中国申请注册,应 在禁止注册之列二、异议人与被异议人之间存在着实质性的代理关系略)(一)代理关系(详见证据七)异议人的words+图形商标在中国大陆的经营是通过 b进由口有限公司(下称 b公司,系第一代理人)来实现的,年 经营额约在2500-3000万美元,时间已长达十多年之久,这 是完全意义上的第一层代理关系b公司由于经营的需要,将其经营额中的 1000-1500万美元的words+图形商品转给浙江 c公司(下称c公司,第二 代理人)来经营,这是words+图形商标在中国大陆的第二层 代理关系上述两个层次的代理关系均有双方之间货物单据、增值 税发票等为证。

      二)关联关系(详见证据六、证据八)被异议人d公司、第二代理人 c公司、e公司系关联企 业理由是:浙江省 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XX县工商行 政管理局及香港公司注册处的相关档案显示, c公司与被异议人d公司的联系纽带是 e (香港)国际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具体为:(1) c公司与e公司系关联企业在2月27日至7月29日,c公司的股东中,自然人丙 占有50%的股份,自然人乙占有33%股份,合计83%的股份; 7月29日至今,自然人丙占有 90%的股份,自然人乙占有 7.17%股份,合计97.17%的股份其中,丙由任公司总经理 兼执行董事同时,丙和乙系夫妻关系这就是说,乙和丙 二人在c公司占有绝对优势的股权, 是c公司的实际控制人e公司在7月8日成立时,乙便是其唯一的股东,持有 该公司全部股份,担任 e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直 至2月2日很显然,c公司和e公司以乙、丙夫妇为纽带,系关联 企业2) e公司与被异议人d公司存在投资关系,系关联企自8月16日以来,e是被异议人d公司的唯一股东两 者系法律意义上的关联企业3) c公司与被异议人d公司系关联企业自8月16日至2月9日,乙担任被异议人的执行董事 和法定代表人,丙担任被异议人的监事;同时,丙担任 c公 司的执行董事和法定代表人,乙是实际控制人。

      乙、丙夫妇 同时控制与决策被异议人与 c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4) b公司与被异议人d公司之间的关系b公司的现任法定代表人甲, 8月16日之前曾同时担任被异议人d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而此时异议人已经与 b公司存有代理关系这充分说明 b公司与被异议人之间也存在千 丝万缕的关系,被异议人早在 8月16日之前就应该已经知 道异议人与b公司的代理关系,并且知悉异议人的商标及其 使用的商品三)法律分析鉴于被异议人向商标局提由 words+图形的商标申请的时间是9月26日,从上述表格以及代理关系、关联关系的 分析,可以看由:第一,在words+图形商标问题上,c公司和被异议人有 着共同的利益关系,在法律上属于关联企业,异议人与被异 议人存有实质上的代理关系一旦words+图形商标注册成功 他们就可以摆脱与异议人之间的关系,并与异议人争抢市 场,哄骗消费者来实现其非法之目的第二,被异议人申请 words+图形商标,完全是一种蓄意 的抄袭、模仿、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恶意抢注的行为乙、 丙是第二代理人c公司和被异议人的主要负责人和股东,在 金额巨大的代理业务中, 他们当然知道 words+图形商标是异 议人独立创立并在国际市场上享有卓越声誉的商标,也正是 由此意识到words+图形商标的巨大商业价值, 于是就由这个表面上与异议人没有明确的代理关系,而实质却是与 c公司有着关联关系、与异议人构成实质代理关系的 d公司来申请words+图形商标,企图由此逃避法律责任。

      三、被异议商标 words+图形与异议人的 words+图形商标是使用在同一种商品、类似商品或相关商品上的相同商 标被异议人申请的第 xxxx号words+图形商标与异议人在 欧盟已经核准注册的 works+图形商标文字、图形及其组合是 完全相同的,属相同商标;与异议人在美国、新西兰、澳大 利亚注册的words商标的文字是完全相同的,属近似商标被异议人和c公司系关联企业,有共同的实际控制人, 经营业务与异议人的经营业务相同,其商标的使用商品也必 定与异议人已获注册并实际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是相同、类似 或相关商品被异议words+图形商标,其申报的使用商品为 第25类服装;婴儿裤;婴儿睡袋;游泳衣;足球鞋;鞋; 帽;袜;手套(服装);围巾这些商品正是异议人 words+ 图形商标相关的使用商品,与异议人在美国,新西兰,澳大 利亚和欧盟注册的 words+图形商标,words商标的商品属相 同、类似或相关商品一旦被异议人的words+图形商标侥幸抢注成功,将误导 市场和消费者,以为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系来源于异议人,或 与异议人有莫种关系,从而造成混淆,严重扰乱市场秩序, 对异议人的商誉造成严重损害。

      特别是该商标所代表的婴童 产业有非常严谨的行业安全要求,这种混乱将增加市场产品 安全隐患,损害消费者的安全保障,后果将不堪设想四、被异议人抄袭、复制异议人商标,并恶意抢注的行 为违反了以下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理应被撤销注册并禁 止使用《商标法》第十五条规定: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 人以自己在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 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由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 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 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本联盟各国承诺对已被注册或者使用国家的主管机关认为在该国 驰名并且用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的商标构成复制、仿制或者 翻译,易产生混淆的商标, 拒绝或者取消注册,并禁止使用《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八条规定:厂商名称应在本联盟一切国家内受到保护,没有申请或注册的义务,也不 论其是否为商标的一部分《民法通则》第四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二条规定: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 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 商业道德。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 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 (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 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 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 人的商品基于以上的事实、理由和法律分析,异议人申请商标局 对本案进行调查和核实,并依法撤销对第 xxxx号words+图形的初步审定,不予注册,以制止被异议人抄袭、抢注他人 商标的违法和丧失商业诚信的行为,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 异议人的在先合法利益,并使广大的消费者免受欺骗和伤 害异议人:a有限责任公司商标代理组织:xxxx商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人:xxx xxxxx月xx日责任编辑:ang。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