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学内部社会组织行为机制与政策研究_1.docx
9页大学内部社会组织行为机制与政策研究 摘要:本文通过调研大学内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的成功范例,析解大学社会组织的信任均衡性、柔质自控性和行为自相似性等三个特性,分析了政府重点培育、优先发展的科技类社会组织的耦合联动机制,提出了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中,政府应遵循大学社会组织演化规律,充分调动大学社会组织力量,以完备的法制规程构建社会组织问责机制,促使社会组织在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中,不断提高社会声誉及影响力关键词:社会组织,创业创新,技术声誉,信任建构一、大学社会组织面临的主要问题当前快速发展的社会组织一改成型的大学内部行为惯例,利用学术声誉和技术优势,或以正式的协会、学会、研究会(简称学会)及各类专业委员构成,或以非正式社会群体(简称社群)组织形式,嵌入在大学组织内部它们在处理政府与市场、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之间的关系中,以相容共享、服务社会为宗旨,主动投身政府倡导的创新创业实践,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大学的知识传播、技术创新和就业服务带了新活力大学内部社会组织主要是由民主党派和志趣性教师、学生社团构成的声誉性组织在没有完全市场资源配置的前提下,大学内部社会组织作为推进现代大学制度的力行者,尤其在当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过程中,以享有的社会声誉,自觉拓展组织角色的重叠优势,建立大学与社会沟通的桥梁,在关系协调、契约担保上最大程度地缓解了雇主、经费提供机构、企业、应聘者、毕业生、外聘技术精英等之间的矛盾,尤其以拥有的技术优势,在知识与技术、人才与资金、市场与就业结构、效率和质量上有效促进了政府、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之间的关系协调。
大学社会组织由于其行为选择局限于大学组织内部,所以在社会适应性和独立性方面很大程度上受到大学行政权力的约束鉴于大学社会组织对社会诚信环境、专利制度和财务监管等方面的理性态度,以及直接面对市场经济的执行效果,目前大学社会组织主要面临如下问题:1.大学社会组织的行政趋利性问题一是依附于大学行政目标大学社会组织人力物力及活动范围听命于学校安排,受制于大学行政权力,失去学术独立性,缩小了国家和地方政府赋予社会组织的政策效用,弱化了组织活力二是大学社会组织内部会员的经济趋利性问题在学校和院系各5%左右的管理费及企业返税优惠政策面前,除非不急需院系提供资源支持,一些会员往往会通过所属企业、事业的资产隶属关系部门寻找变通渠道,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或挂靠“私活”代工企业,以便在技术服务中脱离大学行政限制进行公司化经营调研案例显示,为了追求短期经济绩效,部分会员放弃学术独立与尊严,将社会服务狭隘化,抛弃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不少注册国家大学科技园的科技服务公司,平时处于休眠状态,单为化解横向课题经费这样规避学校财务监管带来了很大的违规风险2.大学社会组织内聚机制脆弱问题大学社会组织附属于其上级单位或是大学组织机构的一部分,并不具备法人资格,但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虽然不是“空壳子”,但大学社会组织行会式的工作管理体系,显现出的组织结构集权程度不高,整体优化有限,仅以自发性控制着工作流程、目标及工作绩效评价,没有一个明确的管理标准,直接限制了内聚机制的协调能力加之社会组织内部风险控制依赖于组织行为自律,仅以负责人来维持一个反馈与控制工作系统——社会声誉控制系统,在协调公共规范和体制内准则一致性方面难以弥补社会组织自我通报的局限性作为大学社会组织成员,如果是单纯为了拓展自己的研发利益,也可能会被新兴的商业模式所吸引,比如参与基于互联网科研众包的商业平台——“研发邦”()这种新的组织方式在为研发“需求方”和“提供方”提供开放、自由、公平的动态协作模式的同时,也建构了一种疏解大学社会组织形式的一种新途径当然,大学社会组织的社会声誉、社会导向和外在政策供给尚不足,是导致大学社会组织自主优化缺乏独立性和稳定性的关键因素二、国外大学社会组织现状分析相对于我国的“社会组织”,在美欧等发达国家有不同的界定美国、法国、德国、意大利等国称之为非政府组织,英国使用最多的是“慈善组织”、“志愿和社区组织”和“非营利组织”,日本称之“非营利组织”,等等,互有定义上的不同不管差别如何,“社会组织”的非政府性、非营利性是基本的识别标志。
联合国国际标准产业分类体系、欧共体经济活动产业分类体系都把大学教育划入非营利组织范围大学内部教学科研人员与非政府组织的关系密切教师参与社会组织可以实现大学的多重社会目的,可使大学业绩达到公共标准,从以研究为导向的雇主中分化出来,成为追求学术声誉的社会团体欧美国家以立法和税收优惠保障非政府组织的良好运转国外科技类非政府组织有如下特点:第一,会员来源广泛从早期的德国马普学会(Max Planck Society)和法国国家科学研究中心(CNRS)、美国科学促进会(AAAS),广泛吸纳科学家、工程师、教育家、政策制定者和其它行业研究人员德国物理学学会早已开始接受业余物理学者与物理专业学生的入会,而且每年向中学生提供8000个学生会员年度名额会员组织结构是高级学者占0.7%,国家各级物理实验室的工程师占8.7%,大学生占30%,其余为各行各业中的物理学工作者与业余爱好者[1]第二,与大学关联密切其一,外部参与欧美国家的科技社团都与企业、学校、政府和其他社团建立了紧密的联系,德国电气工程师协会就与世界上60多个大学建立了合作关系其二,内部衍生大学内部衍生出的思想库(智库、专家集团、智囊团),尤以科技社团与大学的密切合作,形成了复杂的社会网络结构,比如瑞典隆德大学设置的科学技术研究所。
其三,组织间合作为了密切组织间合作,波恩大学为20世纪70年代成立的德国物理学会提供总部办公用房英国国家科学学习中心位于约克大学内,中心由协会运作,协会成员选自地方议会、大学专业机构、学校和企业合作者英国国家科学学习中心由约克大学、利兹大学和菲尔德哈莱姆大学等几所著名高校共同管理[2]其四,参与大学改革英国科学学习中心每年推出数百个培训课程,接纳数千名学员,并在英国创新与科技部的支持下同许多大学开展合作第三,参与科学传播和普及活动德国的科技社团有专业科普组织,以广场活动、电视专题、科普展览等形式促进物理科普活动和发布奖励,并承担10%的经费德国物理学会本身不但吸纳了新鲜力量,也获得了广泛的社会影响英国的科学传播与普及由各种专业科普社团承担,他们将学校和学生囊括到科学普及网络中,其中一些核心社团起到了不可忽视与替代的作用[3]第四,主动参与国际事务、大型科研项目的合作美国科学促进会很早就利用信息高速公路与世界同行进行各种交流与合作,英国科学促进会在1991年就与中国科协签订了双边合作协议,并每年进行友好互访[4]第五,面向全球广泛吸纳优秀人才国外科技社团一般将会员按等级分为荣誉会员、高级会员、会员、准会员、学生会员,将会员等级与会员的学术地位和职业资格紧密联系起来。
国外科技社团的会员由来自于不同行业和部门的跨区域、跨国界和跨学科的人员组成英国皇家化学会、英国工程技术学会、美国电气电子工程师学会等科技社团,主动接纳本国大学的智力资源和人才资源,并以海外会员方式,吸引海外高端人才成为自己的会士或荣誉会士出版《科学》杂志的美国科学促进会,2010年度新增的503位会员包括42位华人,基本是在美国高校或研究所工作的学者,此外,还有少数中国学者获此殊荣,如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朱永官研究员、清华大学化学系李隽教授等[5]三、我国大学内部社会组织的基本特征目前,政府对关乎就业结构调整和应用技术类行业的创新扶持,不仅仅使社会组织内部的技术精英自觉摆脱大学与企业的边界限制,重要的是协调了生产系统与学术系统更多重的信任方式,吸引了大学社会组织主动参与地方政府目标大学社会组织在自体意愿和技术转移转化驱动下,对环境具有主动感知能力,它以确定的道德形式,以公益或互助为主旨遵循“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这一共同的约束,并依照确定的非营利性、非政治性活动方式与政府和市场发生互动大学社会组织无意的信誉安排,利用各种社会工作关系的嵌入以法律认可的行动方式,弥补着单一政令与习俗上的不足,传导着服务社会的责任意识。
综合考量,大学社会组织具有如下几个基本组织特征:1.信任均衡性在信任选择上,尽管社会组织内部不乏权威结构的科层组织成分,但根本上还是利用行会式信任传递约束力自发形成的行会式信任机制,使大学社会组织在解决实际纠纷时其治理成本要比市场调节和政府规制都低因此,社会组织参与企业活动可以降低委托代理导致的监督、强制执行等交易成本大学内部信任具有多元性:一是来自于利益计算的计算信任,二是长期合作中形成的过程信任,三是依可预见性和可依赖性规则形成的制度信任鉴于以上信任的侧重点不同,依次把来自于行会条例、职业规范和职业荣誉(声誉)的信任划分为由低到高的三个不同组织层次,因此,我们可以把由职业地位获得社会认同的社会组织放在最高层级,并称之为声誉组织,这是因为声誉组织不会以工作和权力压力来实现行为控制一般而言,大学社会组织的信任体系基本上处于金字塔结构顶端,在熟知的关系对接中,信任衍生在利益上,这需要合作双方都要选择差序格局中置信对象最高的信任等级大学社会组织的信任均衡,保证了合作收益按照一个相对平等的适当比例进行分配大学社会组织内部秩序构建依赖于行动自治,内部的治理机制依赖于中心人物的威信这样,群内维系知识传播、技术共享和协同创新的信息方式基本决定于中心人物的社会理性与影响力。
尽管行会式信任无需正式契约的保证,但在事实上,中心人物对内部成员的自利行为制约,也会形成不完全契约的习惯,但这种人格化行会式信任自治特征,会带来组织结构的脆弱性,也会出现一定的负面影响2.柔质自控性大学社会组织不是为了替代和弥补大学行政组织,仅是以独立的主旨规约游离于政府组织边界,以嵌入性关系分布在多元化的社会组织空间之中,并借助舆论控制的柔性特质活跃在公众与政府之间,其目的是促进社会进步和发展大学社会组织所形成的社会关系网络不是一个固定的团体,而是一个范围在范围之内,大学社会组织的柔质性可以弥补正式组织的有限性,行会式任务导向型可以弥补外部权威所致的工作压力在范围之内,大学社会组织也可以形成差序格局的内部组织形式3.结构自相似性社会组织受到社会习俗、政府政策和诚信环境等管制参数的影响,会以相似的差异自发形成相对稳定的耦合结构,能够在有限的活动范围内适应外部形势的变化在更广泛的层面上,大学社会组织在集体行动之中会呈现出主动消解差异,以形成相互依赖、相互参与的新结构譬如,在适应大学行政组织权威方面,社会组织总是以专业的行业自律维系着自身组织的合理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显现出一致的至上而下,至里到外,以相似的、大小一致的结构,在专业层面以学术观点与技术奉献担当起社会责任,即使在参政议政的政治生活层面,也是以协商民主精神表达自己的见解。
以上三个特性,使得大学社会组织内部逐渐形成相互依赖又相互制约的资源共享体尽管群体关系也会出现对抗与排斥,个体之间活性也会出现退化,但在政府政策引导下,注重专利保护、企业信任制度建设,重点培育、优先发展科技类社会组织,就会实现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大学和社会组织与企业之间良性联动状态大学场域主要存在三种传递纽带:一是学术(行政)权力传递纽带,二是学术资源纽带,三是信息资源共享纽带完备的荣誉制度、法制规程是构建社会组织内部问责机制,实现三种纽带交互联动的保障缺少信息资源共享纽带,社会组织成员间信息共享和利用水平就会受到制约调研案例显示,往往是社会组织私域范围间的信息资源共享纽带在发挥创业创新优势,这说明社会组织正是大学学术信息资源纽带的一个补充,可以弥补大学行政组织过于庞大、无效率和不作为带来的信息黑洞,这是社会组织在耦合联动过程中发挥作用的工程学基础就大学科技类社。












